乡镇兽医站属于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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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

1、乡镇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是依据县直对应部门或者事业单位的属性来确定,这是原则。乡镇兽医站的分类属性,按照县兽医局的分类属性确定。县兽医局是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因而相对应来讲,乡镇兽医站也是公益一类。至于参公不参公,又是另外一回事,乡镇参公,有明确规定,行政部门全部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一般都不参公,个别参公的,也是各地都不统一。

2、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从职能上讲,农业系统中,公益性农业服务、技术推广、农机管理服务、农村能源、种子(苗)管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动物防疫、野生动物管理保护、防汛抗旱等为公益一类。兽医站按职能划分到动物防疫一类,因而是公益一类。

农业系统中,公益二类是指农机技术服务、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国家和省确定的需要保护的原种场、林场等。这其中没有兽医站能牵扯上的分类,这也证明兽医站不是公益二类单位。同样,兽医站作为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同样不是行政类或者生产经营类。

因此,综上所述,乡镇兽站属于公益一类,确定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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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兽医站工作快二十年了,防疫,检疫工作天天干,来来来大哥,你给我指出来,我什么时候赚过一分钱了,你是防疫敢收钱还是检疫敢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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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看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的定义:公益一类是指:承担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基础性科研和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或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是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正确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如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财政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国家在基层专门设立的乡镇一级畜牧兽医站的管理机构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接受县畜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双重领导。其主要业务:一、协助乡政府指定发展畜牧业的计划、规划,进行生产统计,指定技术推广计划;二、畜禽疫病免疫接种、检疫、消毒、化学诊断、监督、检查等;三、畜禽品种生产、供应、配种、改良等;四、草原和草地建设、管理、监护等;五、饲草饲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六、畜产品收购、加工、贮运、销售;七、开展技术培训、讲座、咨询、信息等服务,开展技术示范与指导;八、承担上级下达的技术推广任务。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 鼓励乡镇站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自身经济实力。第二章第九条 编制内人员由录用制干部和聘用制干部组成。乡镇站应安排好未进编制的在岗集体人员、农民技术员的工作,可允许其留在站内从事服务或经营性工作,与编内人员统一管理、统一报酬。经费主要懒服务创收解决。第四章第二十条 乡镇站建设资金由国家投资和服务创收等途径解决。第五章 在保证完成推广任务的条件下,站内职工可以从事经营服务工作,也可以从社会上招聘人员等规定可以看出:乡镇畜牧站属于公益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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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兽医站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财政。乡镇兽医站,是国家在基层专门设立的乡镇一级畜牧兽医站管理机构。接受县畜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


乡镇兽医站既履行行政职能畜牧执法,动物检验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动物诊疗监督执法,动物免疫防空等。还履行动物服务事项等事业职能。承担行政职能居多,但是基层受行政编制数限制,还是没有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

所以后面可能随着编制运用成熟,被划为公务员或者参公都不是没有可能的。大家需要的是耐心等待,最后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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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赋予乡镇兽医站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主要从事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防疫工作,确保人和畜牧生产安全。随着兽医站体制改革及当前政府对兽医站的工作调整,摒弃防检劳务收费。人员待遇从原来的企事业单位差额拨款转化为公益服务性全额拨款,独立编制。现在基本从事的是公共服务性职能。《动物防疫法》颁布后政府对兽医站人员进行优化,实行兽医官制度管理。因此乡镇兽医站是公益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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