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些事故動態圖,大部分都是因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違章行駛導致,希望別人血的教訓能換來其他人安全意識的提升,寧等三分、不搶一秒。
橫穿馬路完全不看左右車輛
又是橫穿馬路不看路
闖紅燈被撞飛
花式穿插看著都怕
用得著急這一會?
突然變向,真是命大
闖紅燈把命送
真是馬路是我家
突發狀況急剎車導致翻車
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一輛電動車坐三人速度還那麼快
橫穿馬路不看路被撞飛
好多電瓶車車主為了防曬、避雨,在電動車上安裝遮陽棚,這是非常危險的做法,安裝遮陽棚的電動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特別提示:請非機動車駕駛人杜絕以下危險行為
1
亂闖紅燈。很多人在駕駛電動自行車時為了搶時間而闖紅燈。電動自行車在過馬路的人叢中穿梭,和行人搶道,甚至有些電動自行車不慎撞到行人的身上。
2
隨意橫穿馬路。在道路上,很多電動自行車本來沿著道路的一邊行駛,但看見道路上車輛減少後,會立即橫穿馬路,後面如果有車輛快速開來,往往會導致雙方車輛都避閃不及。
3
任意超載一路狂奔。在大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電動自行車超載的現象,一輛車上擠兩個甚至3個人,讓過路的行人都捏一把汗。當車流量減少後,經常能發現有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在路上狂奔,開得飛快。
特別提示:請非機動車注意以下安全要點
1
電動車上路行駛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裝備要齊全,保護好自己生命安全,檢查剎車是否靈敏。
2
不要亂走機動車道、走非機動車道,保持安全速度駕駛。
3
電動車的後視鏡不要隨意的拆了,這樣子很不好,會導致無法看到車後情況。
4
新手的話,雨天儘量少出行,雨天雨衣也會阻擋視線;儘量少夜間駕駛,夜間駕駛記得開後燈。
5
不隨意變道、逆行,不和機動車爭搶(人和鐵碰不贏)。
6
上路行駛不要怕,要膽大心細,多看周邊情況,不要低頭看。
7
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電動車體積小、方便
成為不少人的出行選擇
然而它也帶來諸多安全隱患
不僅是交通事故中非常危險
在日常停放充電時也偶有自燃
下面這些內容希望大家認真看
否則法律可不會跟你開玩笑
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後果很嚴重!
不少人家裡都有電動車,不少人使用完都習慣推到家裡或者樓梯間存放、充電。 實際上這是非常危險的。據統計,僅2011、2012、2013三年間,全國各地消防部門統計的,電動自行車火災就有799起之多,共造成95人死亡,58人受傷。
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緊急下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要求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1、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2、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
3、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通告所稱的電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
小區應設集中停放和充電場所
那電動車應該停放在哪呢?通告也明確指出,對於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1、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
2、對於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相關規範性文件,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3、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違規造成火災,或要入刑
別小看一輛小小的電動車,要是一旦引發事故,受到的法律責任可不小。該通告還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1、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
2、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3、對違反通告的行為,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
4、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電動車有新標!廣東有城市上路須上牌
1月16日,工信部、公安部等公佈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報批稿),新標準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
其中,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一圖看懂《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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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從發佈到正式實施擬設置半年到1年的過渡期,給企業一定時間進行新產品研發、生產線調整和庫存產品消化,具體以標準正式發佈稿規定的時間為準。在新標準正式實施前,鼓勵生產企業按照新標準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新標準的產品,
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新標準的產品。新標準正式實施後,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倡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為電動車充電務必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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