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憎命达

翻开世界文学史的缤纷画卷,我们不难发现,大凡有所成就的作家、诗人,大都有一番不为人知的痛楚和经历。起初我对此感到困惑和不解,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后来渐渐的也就有了自己的感悟和认识。

其实,想成为一名有影响力的作家、诗人,天赋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这方面的才华,究其一生如何勤勉和努力,也充其量是个二流的作家。

单是有才华还是远远不够的。离开自己的主观努力,大都是一无所成的。也就是说,自己的主观努力在某种程度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至少是在作家的成长过程中起到加速或减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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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有才气的作家,自己的勤奋努力自然必不可少。翻开中国文学史画卷,就如曹雪芹先生写作《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些心血的付出,绝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可以说,曹雪芹是用自己的生命来创作这部名著,这是他一生全部心血的结晶。单是《红楼梦》的文学价值,就足以让曹公永垂青史。能写出这样大部头的巨作,没有一番贵族子弟从天堂跌落地域的悲惨经历,也是绝对写不出来的。

《红楼梦》里面涉及的人物之繁多,物品之丰富,文采之高深,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也绝非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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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创作的作品,大都是有一定的物的影子。这就是所谓的原型。这是我们进行创作的出发点和载体。离开这个载体,想写出光辉巨著也是不可能的。

作家需要有丰富的生活经历,一定环境下的情感体验,社会生活是作家进行文学创作的源泉。

当代作家路遥,生于陕北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时常出现食不果腹的时候。就是这样的苦难经历,成为他以后创作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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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子虽然艰苦,他自始至终都是热爱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他的写作素材基本来自农村生活,他始终认定自己是一个“农民血统的儿子”,是“既带着‘农村味’又带着‘城市味’的人”,他坚信“人生的最大的幸福也许在于创作的过程,而不在于那个结果”。所以他认为“只有在无比沉重的劳动中,人才活得更为充实”。他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以陕北大地作为一个沉浮在他心里的永恒的诗意象征,每当他的创作进入低谷时,他都是一个人独自去陕北故乡的“毛乌素沙漠”,他在那里审视自己,观照社会。

路遥是不幸的,他的童年、少年时代在饥饿和贫穷中度过,食不果腹成为他刻骨铭心的记忆,后来他又因肝病早逝,年仅4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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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又是幸运的,这一生中,有爱他的父母和亲人,有帮助他成名的伯乐。有不时向他深处援助之手的朋友,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可谓硕果累累。代表作有影响深远的中篇小说《人生》和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一、二、三部)等。

“命运总是不如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难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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