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勇士開場不讓杜蘭特跳球?

期雨


杜蘭特的真實身高與帕楚里亞相仿,都是2米11左右。但是臂展卻遠超過帕楚里亞,彈跳能力和彈速也明顯更加出色。所以,為什麼勇士隊不用杜蘭特去中圈跳球,增加跳球的成功率呢?能問出這種問題的人,恐怕是對NBA的“跳球規則”有些誤會。

認清規則!跳球贏了,並不會多一次球權

我們以前打籃球比賽,都是上下半場開始各自跳球一次。這種跳球是很有意義的,跳球贏了,意味著本隊就能多一次球權和進攻機會。但是在NBA和修改之後的FIBA籃球規則裡,跳球的重要性被削弱了。NBA的比賽分為4節,第一節比賽開始前進行跳球,贏得球權的球隊獲得第四節比賽的發球權。而輸掉跳球的球隊,獲得第二節和第三節的發球權。無論輸贏,一樣都是在每節開始的時候,各有兩次發球機會。所以,贏了跳球,相當於什麼都沒贏。唯一的收穫,也就是在更為重要的第四節比賽,擁有優先進攻權。所以,跳球贏或者不贏,意義真的不是太大。

不讓中鋒跳球,攻防的隱患會變大

一般來說,所有球隊都會讓中鋒進行跳球。你就把這個當做一種約定俗成,或者潛規則就好。不過,其實這背後有更重要的戰術意義。跳球輸了不重要,但是失去攻防位置就麻煩了。如果勇士隊讓杜蘭特去跳球,那就只能讓中鋒去外圍接球了。眾所周知,中鋒球員一般身體強壯,但是速度慢,移動不靈活,運球技術也比較差。根據規則,跳球的球員接下來是不可以直接直接控球的。那麼,處在外圍的中鋒,就成為一個攻防中的薄弱環節。

如果跳球贏了,那名中鋒如果拿到球,他的出球速度慢,很難形成快攻。如果別的球員拿到球,中鋒也無法在快攻中立刻跟進。如果跳球輸了,那就更麻煩了。對手如果得球后直接下快攻,那中鋒肯定跟不上人家的速度,很可能給對手一次輕鬆的得分機會。所以,在跳球的時候,讓速度最慢的中鋒,站在中圈跳球,是對球隊最為安全的位置。

總之,現在的跳球輸贏幾乎沒有意義。而且讓中鋒站在圈外,容易造成攻防兩方面的被動局面。所以,即使球隊的中鋒不是跳球最好的那個,一般也不會換別人跳球。至於杜蘭特,只要是勇士隊不派出小個陣容首發,他也沒什麼機會去跳球了。


豬油鹼


杜蘭特雖然身高臂長,比較適合比賽一開始的跳球,但是那畢竟是中鋒的事情,杜蘭特只是一個小前鋒而已,不需要把所有的活兒都攬了吧?同時開場的跳球對比賽沒有任何的影響,跳到球的球隊,可以發起第一波進攻,但是隨後的第二節第三節是另外一支球隊率先發球,第四節有才是本隊開始進攻!本質上來說,兩隊的率先進攻次數是一模一樣的,都是兩次!



同時杜蘭特可是一個超級巨星,又不是中鋒的位置,讓他去跳球,是不是顯得有失身價!

如果像巔峰的霍華德等正統的中鋒,這是他們的職責,但是杜蘭特作為一個小前鋒,他的主要目標就是進攻得分!

而且勇士作為一支擁有n多巨星的超級球隊,開場一直很慢熱,率先拿到球的意義也不大!真正得第三節才是他們的重點,火箭上個賽季的西決第六場第七場,就是這麼輸給勇士的。



下了賽季勇士擁有四巨頭+考辛斯,相當於首發都是NBA現役每個位置前五的球隊,跳球的事情,交給考辛斯就可以了,杜蘭特繼續開啟得分模式,他們在一起,總冠軍基本沒有懸念!

像火箭、湖人等球隊,都是打醬油的!因為勇士一個杜蘭特的單打,別人就很難招架,又有庫裡的突破和三分,還有湯普森等人,他們終結了NBA下個賽季的終極懸念!





第一,跳球一般是內線做的工作,杜蘭特雖然身高不輸帕楚里亞,臂展更是超過帕楚里亞,彈跳、彈速更是完爆,但畢竟他是一個3號位的得分手,參與跳球從戰術角度出發,並不是他的首要任務。

第二,杜蘭特一般在跳開場球時,站位是在中線上,與對手的小前鋒各持一邊。目前,杜蘭特既是勇士的得分利器實際上更是勇士的防守尖兵,勇士安排跳球的帕楚利亞步速緩慢,如果對手開局就提速策動快下,讓杜蘭特跳球實際上是十分不利的。畢竟現在聯盟頂級的小前鋒以及三號位的後起之秀很多,杜蘭特的首要任務還是緊緊跟著他們。

第三,勇士的開局一般很慢熱,需要先走一部分陣地輪轉調整進攻節奏,超級球星4人一般同時上場也需要找手感。一般情況下,勇士第一選擇在跳到球之後,首先撥給的就是庫裡,其次由格林策動半場進攻,往往第三選擇很可能就是杜蘭特了,所以,往往一開球,杜蘭特就已經順下溜到了前場準備參與進攻了。


叔叔在看球


開場跳球是五號位球員的“專利”,這是不成文的規定,是對五號位球員的一種尊重。在這裡,不妨以姚明跳球的例子來闡述這個問題。

2003年NBA全明星賽,姚明以西部主力中鋒的身份參加,在跳球環節,姚明出於尊重,把這一機會讓給鄧肯。老實巴交的鄧肯當真了,正要走到中圈跳球,被科比打斷了,科比推了姚明一把:“姚,你七尺多的身高,過去跳球啊!”姚明這才站到中圈跳球。

這麼說吧,單就爆發力而言,鄧肯比姚明好很多。但是姚明是五號位,鄧肯是四號位,按照科比的理解,這個權利專屬於姚明。

換個角度來說,跳球對於比賽的重要性沒有那麼大。按照比賽規則,第一節跳球成功的球隊第四節發界外球,第二節和第三節由另一隊發界外球,加時賽則重新跳球。對於兩支球隊來說,四節比賽各有兩次率先得到球權的機會,這是均等的。


馬宏觀


開場跳球是勇士陣容位置最明確的時候,其他時候根本就沒有位置概念了。再說,試問現在有幾個明星球員會去跳球呢?我目前能想到的就是濃眉哥安東尼—戴維斯,其他並沒有太多。中鋒跳球可以算是NBA約定俗成的規則,而杜蘭特是一個鋒線球員,所以,杜蘭特不跳球也是能理解的。

兩人素質對比:杜蘭特:2.06米;帕楚里亞:2.11米。但是兩人看起來差的並不多啊!

杜蘭特作為一個全明星球員,身體素質自然不用說。身高臂長、技術超群,他可以用自己的進攻幫助球隊解決無數的問題。在進攻端得吃得喝,這個賽季硬是將自己打造成一個封蓋狂魔。

目前勇士隊有兩個常規的中鋒(帕楚里亞與麥基),其中帕楚里亞在勇士混到了一個首發中鋒,不在開場時證明下自己存在的話,後面根本就沒有價值了。帕楚里亞本賽季場均出場14.6分鐘,得到5.9分4.9籃板。

而杜蘭特的場均上場時間是34.4分鐘,得到26分6.8籃板5.5助攻1.92封蓋的數據。所以,不用再讓杜蘭特為開場跳球為這些小事費心啦。


JustOneBall


開場跳球輸贏關係不大的啊,隊裡既然有中鋒就讓中鋒跳了,除非。。。隊裡實在沒中鋒了。

2013年2月9日,NBA常規賽熱火主場迎戰快船。因為波什受傷,熱火內線無人可用,走上中圈與對手跳球的竟然是巴蒂爾!

結果毫無懸念,德安德魯-喬丹輕鬆獲勝。

 


籃圈


這個完全沒有必要,杜蘭特本身位置就是小前鋒,勇士有中鋒,這個一般都是中鋒乾的事,況且第一次跳球,球權歸誰都不虧,比賽有四節,第一節和第四節是先跳到球的隊的球權,第二節和第三節是另一隻球隊的球權,所以這是公平的,跳球是無關緊要的。好鋼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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