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检验房县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提高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帮助人民群众正确识别和了解防空警报信号,房县人民政府定于在9月15日(全民国防教育日)进行试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试鸣警报信号: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三个周期,周期间隔为20秒;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三个周期,周期间隔为20秒;

(三)解除警报:鸣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三个周期,周期间隔为20秒。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不影响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请广大群众届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并注意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房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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