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抢夺罪被批捕

近日,咸阳市乾县男子师某伟涉嫌抢夺罪,被兴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嫌疑人师某伟,男,38岁,乾县人,因涉嫌抢夺罪被乾县警方刑事拘留,此后羁押于兴平市看守所。

师某伟与同案嫌疑人高某琪(已被逮捕)同村居住,两人不务正业且有吸毒恶习,因手头无钱购买毒品,便合谋抢夺他人财物。今年4月7日,师某伟驾驶摩托车载着高某琪伺机作案,来到薛录镇找寻作案目标。高某琪发现左某戴有一对大金耳环,遂下车步行尾随,师某伟驾车紧跟。当左某即将走到家门口时,高某琪从身后猛地拽下其耳朵上的金耳环,然后坐车逃跑。

办案检察官复核了案卷并会见了嫌疑人,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作案手段虽简单但性质恶劣,故决定批准逮捕。(通讯员 张福祥 王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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