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不給老人讓座,大學生被罵後,憋屈稱:坐高鐵不該對號入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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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座是美德,不是義務。出門在外,相互幫助不可避免,但堅決反對道德綁架。

按照題主的描述,我想說4點:

1、小王同學不讓座,沒有一點錯。畢竟這不是公交車,站一會可能就到了,坐火車、高鐵都是路程遠的,讓座的成本太高。如果小王和這母女的行程是一樣的,而且到達目的地需要一天一夜,那麼小王讓了座就代表著這這一路他就得站著了,可是一二小時的路程還好,站一天一夜,擱誰誰也受不了。

2、這位阿姨表現的不孝順。在別人堅決不讓座的情況下,她應該做的是起身把自己的位置讓出去或者給母親坐,而不是一直“咄咄逼人”。

3、在非老弱病殘孕專用座椅前,大家都是平等的,不要覺得對方是個小孩子,就覺得讓他讓座理所當然。我很想問他一句,如果對方是個大爺,她是不是也要要求讓座?

4、既然有人讓座了就該息事寧人,可這位阿姨倒好,還道德綁架指責別人,誰給她的權利?

最後,提醒大家,帶老弱婦孺出門,在沒有買到座位票的情況下,可以自帶小凳子以備不時之需,或者就坐在自已的行李上,不一定非要事到臨頭讓別人讓座。

另外,如果想讓對方讓座,就要坦誠的去交涉。比如說自己的坐的這一路也非常長,雙方可以輪換著坐,畢竟大多數人都是通情達理的。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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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的最新修訂,鐵路車票是乘客和承運人(鐵路公司)間的承運合同,其要約包括票價、車次、起始點和座號及座位等級,也就是說,車票上明明白白印著的那句“乘坐當日當次車”以及“對號入座”不僅是乘客的義務,也是乘客的合法權益,鐵路公司有義務根據合同,對乘客在車票有效區間享用所標座位的合法權益給予應有的保護,因為它和乘客之間已依法構成契約關係。

而其它乘客對該座位並不享有合法佔據的權利,和持票乘客間更不構成任何契約關係,通俗地說,持票乘客讓座是人情,不讓座是本分。火車屬於長途旅行,坐席對乘客的身體健康和舒適度而言,要比公交車或地鐵重要得多,乘客購買坐票的目的,也是確保自己可以舒適地完成旅途,這是無可厚非的。乘客“可以”犧牲自己的合法權益和舒適度,去照顧他覺得有必要照顧的對象,但他沒有義務這樣做——尤其是被照顧對象沒有義務要求持票乘客必須這樣做,更沒有義務指責對方“為什麼不這樣做”。

被照顧對象想要獲得“必然給予”的照顧,最合適的途徑是去補一張坐票,或提前購買一張自認為足夠舒適的票;如果不打算或沒條件這樣做,應該去請求自己的承運人和要約對象——鐵路公司及其在車上的代表列車員,看看後者是否願意及能夠協調,或給予一定照顧,儘管實際上後者也並無特殊給予照顧的義務(不在車票承運要約約束範疇內),但雙方畢竟還是構成了承運要約關係,提出一些要求還是正當合理的——即便如此,對方若無滿足要求的能力,辱罵也是毫無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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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即將步入老人的隊伍了,愚以為老年人出行,除特殊身體缺陷,沒有理直氣壯的要求年青人讓坐的理由,既然票要錢買,大家都是消費。是老人為什麼買票不買坐,須知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不光是提倡全社會尊老敬老孝老,還有自尊,自重,自律,要讓年齡和品格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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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是人情,不讓是本分

四川達州八旬老人李某坐動車到成都看病,因只買到達州到營山的座票,老人在南充站被座位的主人請了起來,老人女兒懇請擠一擠被拒,之後一中年男子讓了座,老人女兒說:“年輕人應該多學學。”座位主人委屈回道:“坐自己位置錯了嗎?”
  • 作為兒女兒的不孝順,反過來還有臉指責別人。自己沒有把事情安排妥當,讓老人跟著活受罪,好意思要求別人。老人有病在身,還讓老人一路跟著顛簸?是確實還買不到票,還是想消費自己老母親省個錢不得而知。

  • 不要“道德綁架”更不要“倚老賣老”,別人讓位是情分,不讓位是本分,沒有什麼好苛責的。再說這是高鐵啊,花了錢的,誰的錢是大風颳來的。

  • 通過圖片來看,老人挺無奈的,人都有老的一天,老了之後很多時候要依靠兒女,自己生病去看病也拿不了個主意,遇上孝順兒女還好,不孝順兒女真是無奈又心酸。

    帶父母出門,就一定要要把父母安排妥當,不能老想著去麻煩別人。如果真的迫不得已要麻煩,也該先去找列車長協調或是前往餐車。

    道德是用來約束自己的,不是用來教育別人的,我是認為這個老人的女兒做法、說話都很有問題。

    認同的點贊,有什麼好的想法歡迎評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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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事論事。這位大學生髮現自己的座位被佔了,而佔位的老人是旁邊女士的媽媽,大學生想要回自己的座位,女士說需要照顧媽媽。

    鐵路航空這種長途客運不像公交車,需“對號入座”,因路途遙遠,需要座位才能支撐下來。因此,所謂買票,就是買的座位。你付款買票,就是擁有一段時間對這個座位的支配權。

    高鐵自然不可能讓無座者上車,那麼問題就是可能不少人因為某種特殊原因,沒有買到合適的座位,例如這位女士和她的母親,如果老人需要照顧,自然還是坐到一起最為方便穩妥。這就需要在車上臨時與別人交換座位,而這牽扯到影響別人的問題。

    估計不少人有過在車上換座位或被換座位的經歷,自己有需要或者別人有需要,絕大多數會經過友好商量完成交換,與人方便自己方便,相信這不會成為問題。

    當然像高鐵男那樣的無賴,已經遠遠超出了友好協商提供方便的範疇,對這樣的無賴是堅決不能姑息的。還有一些雖然確實有真實的需求,卻擺錯了自己的位置,明明是自己應該態度友好主動提出請求的事情,卻把自己認為理所當然的錯誤行為強加於人,這也是不對的。像這對母女,尤其是女兒。其實,大學生並非不能把自己座位交換給她們,提供方便,她不能接受的是這種理所當然的蠻橫態度。這種態度也是每個人都無法接受的。

    當然還有一點是很多人不願換座位的因素,就是行李和目的地錯位。或者是要更換的座位離自己的太遠,挪動行李比較麻煩,再就是換座位的比自己早下車,又不通知自己,結果自己佔了後來旅客的座位,需要再次挪動。

    目前大家主要的評論主要集中於對這種不正常現象的批評和評論,其實從現在流行的所謂供給側改革來說,鐵路公司更應該大力引進更加智能化的網絡技術,例如預先為有需求的旅客安排合適的座位號,或者可以開發一個智慧的座位系統軟件,旅客能夠直觀地查詢換座信息,從運營服務方面主動提供相應的協助,這樣不是更有利於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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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號入座,憑票就座,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大學生沒有錯。老人應該尊重,但那種自恃年齡大,就強迫人家照顧的做法是“老流氓”行徑,應該唾棄!



    1、如此老人不值得尊重

    為老不尊,壞人變老,網上時常爆出的這樣的事來。老人身體不好,難道年輕人就工作一天不想坐下來休息一下。公汽上有專門的照顧老人孕婦的座位,倘若年輕人佔著不讓座,的確有失德之嫌。那麼高鐵上,明明自己的坐票,那是明明白白的老人佔便宜。在大學生拒絕讓座之後,老人應該起身讓座,更無罵此大學生之理。



    2、到底誰是弱勢群體?

    現在社會有點反常,一些“弱勢群體”變得無視規則。未成年人可以無視校規甚至法規,老師不能打罵,學校不能開除,法律不能判刑,倘若家裡有錢,可以為所欲為。孕婦可以無視規則,蠻不講理,反正很少有人敢跟孕婦吵嘴,更不敢動粗,不然因為吵嘴,“動了胎氣”,需要住到醫院保胎,那惹事者就麻煩了。

    老人也是一樣,身體不好,老年人時不時“糊塗”了,蠻不講理,訛詐他人,訛詐成功,就心安理得,訛詐不成,也可以往“糊塗”上扯;老年人還可以主動對人打罵動粗,一般的人也不敢怎麼樣還手,要是“誘發疾病”,那就是自找麻煩。“防火防盜防老人”,現在的一些老人並不是幾十年前的那樣心地善良了。

    那麼多弱勢群體需要照顧,可以無視規則,那麼相反的那些沒病痛成年人現在倒變得需要謹小慎微了,誰是弱勢群體,我看似乎有顛倒的趨勢。



    3、該如何對待如此老無賴?

    整治為老不尊者,要我說,需要的是更多瑞典警察來對待之。自恃年齡大,撒潑打滾,這招在中國行,在國外,那是自討苦吃。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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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的人怎麼都這副德行呢?不是倚老賣老就是厚顏無恥,前有霸座男後有老賴佔座 難道年輕人就該受這等責罵嗎?真是世風日下,道德淪喪,

    回想一下 ,這種事已經不是一次兩次這麼簡單了 ,之前有老人在公交車上強坐他人身上的事 理由就是別人不給他讓座, 後有霸座男裝病啊 ,強佔別人的高鐵座位不讓,之前還聽說有一位老人 ,因為錯過了公交車 ,後來還追到下一班公交車上把司機師傅罵了一頓才解恨離開,這到底怎麼了?難道社會給你們這麼多寬容大度 ,給你們尊老愛幼的道德底線 你們卻把道德綁架 。

    以上事件也很明顯啊 老人佔座在先 你買不到想要的票就強佔他人的,這完全違背了乘坐高鐵的規則,請對號入座。其次 作為老人 你們可能是弱勢群體, 但是請不要拿我們的同情和愛心給我們一次又一次的驚喜啦,我們承受不起 也不想承受。我們給你們讓座是我們的權利 不給你讓座那也無可厚非, 一次次的道德綁架只會寒了好人的心, 因為好人沒好報,而你們完全把社會風氣帶壞了 請你們學會愛人再來尋求他愛。不管我們有多少愛心,也不夠你們踐踏,請尊重好人,讓好人相信社會的真正價值觀。不要寒了年輕人的心❤。


    京宿一方


    大學生沒有錯。

    一、大學生按票入座、坐自己的位置是應該的,他人無權干涉,哪怕是高鐵列車也不能干涉

    乘客購高鐵票,購票後票上會顯示自己身份證的數字和名字,這也是乘客與鐵路部門形成承運合同的標誌。

    承運合同的履行,就是乘客付款,鐵路部門提供相應的車上座位給乘客,在乘客購買的這個路段之內,乘客享有對該固定座位的使用權,這個使用權既是相對於鐵路部門的,也是相對於其他乘客的。

    鐵路部門無權要求乘客讓出座位,否則就是違反承運合同,侵犯了乘客對該座位的使用權;其他乘客更是如此,無權向某一乘客索取該座位,也無權要求乘客對該座位使用權的變更。要求換座,就是要求該乘客對其座位使用權的變更。


    二、老人身旁的女人(還是不稱她為女士了)沒有基本道德,無理取鬧

    列車屬於公共場所,大家都要講究公德。

    在列車上,做自己的座位,儘量不影響到別人,是對個人公德的基本要求。

    該女人提出換座,人家給你換,你要感激人家,人家不給你換,你也要接受。因為你沒有權利要求人傢什麼,人家也沒有義務要為你做什麼。

    不給你換座,你就責罵別人,那麼,起碼在道德上你就比人家差了很多,說其無德也沒有錯。

    還說人家沒有愛心,人家有沒有愛心都與你無關,你又怎麼能強要人家的愛心呢?

    應該向那位大叔學習的是她吧。

    寬容、幷包,是人的優良品德。

    不管別人有沒有,這位女人是沒有。



    三、高鐵方面對此事應該有反應,不能聽之任之

    要求小王給換座,沒換成,心理不爽可以理解。

    但指責小王、並責罵人家, 就不是品德的問題了。罵人是違法行為,是需要依法進行處理的。

    高鐵上也一樣,也需要對公共秩序的維護。

    高鐵有乘警,乘警可以依法行使職權。對於違法行為不予處理,對於守法者就是不公,就是負有職責的人的瀆職。

    如果事情屬實,我們就應該靜等鐵路部門對此事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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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支持這個大學生,他一點都沒做錯,做錯的事他身邊這些不講究契約的人。

    高鐵對號入座,不給老人讓座,沒有任何問題,這件事不應該有任何道德綁架,道德綁架恰恰是最不道德的。

    一個理想的時代應該是具有契約精神,但是我們違約的事情太多了,而且違約違的理直氣壯,他自己違約,弄的他好像受害者一樣。

    高鐵這件事,既然對號入座,既然一人一個座,那麼遵守這個規則就是遵守契約精神,就這麼簡單,但是就有人做不到。

    我們違反契約精神的事太多了,教科書似的老賴拒不賠償,高鐵佔座哥佔別人的座位,孫楊不穿合同約定的領獎服,律師唧唧歪歪的要求換下鋪,瑞典一家人在酒店的行為,誣陷見義勇為者等等。

    這種違約行為,表面上離我們很遠,其實就在我們身邊,如果我們不能去批判和打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受害者,從最小的角度看,我們點個外賣,他們都可能往裡撒尿,自己偷喝。

    我曾經遇到一個跟我換坐的人,我是一等座,他是二等座,他老婆是一等座,我說,你倒是一點都不傻呀,能滾多遠滾多遠,我不怕道德綁架,因為我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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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說一個自己的故事吧。今年六月,從南寧回桂林拿學位證,因為想著省錢,就放棄坐高鐵,買了最快的一趟火車,四個多小時。

    剛上車不久,因為心情有點差,就和同行的朋友拿了根菸去車廂連接處發呆想事情了。等回到位置的時候,發現我的位置被一位大伯佔著了。本來就心情不好,這不正好憋著的一股勁發洩感覺有了發洩的地方。我很嚴肅的和那位大伯說:“這是我的位置,並拿出了車票給他看。”鄰座的朋友也說那位置是我的。他全程沒說話,一臉無辜的呆呆的望著我。我頓時冒火了,但是對著一位不說話的大伯自覺自己破口大罵也不過是徒勞,影響也不好。

    剛巧,乘警來查票,我就在我位置旁邊站了一會,乘警來了,我就反映了這件事。這趟火車只比動車慢一個多小時,票價卻是動車的一半不到,買不到坐票是根本沒機會有座位坐的。乘警聽我說的同時讓那大伯出示了身份證件,那大伯順勢拿出了一本紅本本。隨後乘警跟我說,這位大伯是當年參加西南邊境反擊戰的退役軍人,沒買到坐票。我聽了這話,我瞬間頭皮發麻。我就說了一句:“那既然是參加過戰鬥的退役軍人,這位置你就坐吧,我包放這幫我看一下。”隨後就去了車廂連接過道蹲了三個小時。

    廢話有點多,回到這件事。本人認為高鐵的票的確是對號入座的。這毫無疑問,但是遇到這種老人或者我曾經遇到的退伍軍人再或者其他弱勢群體。我們不讓座,是自己的權利,覺得自己花錢買了坐票就應該享受這份權利,這沒問題。或者讓出座位,這毫無疑問是發揚品德的好事了。

    現實中我們遇到的許多問題總是難分好壞對錯的。平心而論,對於許多人來說,把自己花錢買來的坐票無私讓給一位看起來還健康的老人多少會有點糾結甚至不爽。如果鐵路總公司能夠細化座位管理的規則,優化服務方式,或許會讓以後出行遇到相似問題的朋友減少一些煩惱。

    如果問我遇到這種問題會怎麼辦,可能大多數情況我都不會去據理力爭,如果實在要給一個原因的話,我只能說我在碼這幾行字的時候是這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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