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峯市寧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劉某批准逮捕

近日,赤峰市寧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劉某批准逮捕。

劉某與李某某同是一個村子的居民,2017年冬季至2018年7月份,被害人李某某到犯罪嫌疑人劉某家向劉某索要錢財、弄壞其電飯鍋、在下水道大便,引起犯罪嫌疑人劉某的不滿。2018年7月初,劉某回到家中,發現家裡洗衣機內有老鼠,也懷疑是李某某所為,劉某便產生殺死李某某阻斷騷擾的想法。

2018年7月18日23時許,劉某來到李某某家中,趁李某某在床上睡覺時用錘子擊打李某某頭部數下,致李某某死亡。

案發前,劉某精心準備了一個頭燈手電,戴上一副手套,手持一把錘子,先到玉米地裡把變壓器的刀閘落下來,使全村停電,而後直奔被害人李某某家中。案發後,劉某又將變壓器的刀閘合上,回到家後將作案時所穿的衣物全部換下,把帶血的錘子和布鞋用水進行了刷洗,將布鞋晾放在花牆上,把錘子扔到自家的車棚裡,後又用汽油將上衣焚燒。劉某自認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後,打電話報警,向民警謊稱其夢裡聽到有人喊“救命”,聲音好像其乾爹李某某的,於是便走向李某某家中並發現李某某被人謀殺。後在科學的證據面前,劉某不得不低下罪惡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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