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安全風險這個鍋,到底該不該滴滴來背?

近日滴滴平臺輿論風波一直未停止,由於令人憤怒的事件頻繁發生在這個平臺,導致眾人難嚥憤怒之情,若真正靜下來想想打車有風險真的是因為滴滴引起的麼,這確實是個值得人沉思的問題。

溫州樂清市20歲女孩被滴滴司機姦殺的新聞再度點燃了輿情怒火。各種負面輿論鋪天蓋地,迫於壓力,滴滴不得不下架順風車業務。

打車安全風險這個鍋,到底該不該滴滴來背?

微金網小編相信每一個平臺建立的初衷都不想出現這樣的悲劇,都是本著在服務行業做出最有益於用戶的想法,但問題的出現確實及風險是讓人措手不及的。

根據海淀法院網官網披露,發生在滴滴平臺上的惡性事件遠不止一起。

2018年 5月6日凌晨,鄭州機場附近21歲空姐李某在搭乘滴滴順豐車的過程中,被司機劉某殺害。

2017年5月19日,滴滴出租車司機李某駕駛搭載乘客,發生口角後雙方互毆,李某毆打致乘客左側鼻骨及左側上頜骨額突骨折(輕傷二級),後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2017年1月24日,滴滴代駕司機要某駕車送被害人孫某,因支付代駕費用問題二人發生爭執,毆打孫某致雙側鼻骨骨折(輕傷二級),後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

2016年11月10日2時許,滴滴車主(專職)侯某在將乘客送達目的地後,趁乘客醉酒之機實施猥褻,撫摸其胸部及下體。侯某於當日自首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因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2016年8月15日5時許,順風車主蔡某在其車內持電擊槍威脅乘客並強行發生性關係,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量刑含其他強姦案件)。

2015年7月4日3時許,滴滴順風車主鄭某接到乘客後,在車內採取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鄭某次日被抓獲歸案,賠償人民幣7萬元後獲得諒解,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

看發生在滴滴平臺上的惡性犯罪事件不在少數,所有人都會說這個平臺是黑平臺。

那麼,看看下面的事件。

據中國吉林網報道,2016年6月4日18時許,雙遼市刑警大隊接到遼北派出所轉警稱,一女子在公園北側被一出租車司機強姦。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發現一女子披頭散髮坐在馬路邊,衣服已經被撕碎了。一輛尾號為78的夏利出租車司機貪戀李某姿色,不顧李某反抗,對李某拳腳相加,暴力威脅李某,並將李某拉至公園北側一偏僻處實施強姦。事後,出租車司機駕車逃離現場。

打車安全風險這個鍋,到底該不該滴滴來背?

據北京晨報報道,2013年8月,31歲的出租車司機陳某將深夜搭乘出租車的兩名女子強姦並殺害,其一審被判死刑後,死者桑某的父母將陳某以及他所在的北京萬方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者連帶賠償104萬餘元。目前,朝陽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據臺海網報道,2013年2月25日,32歲的的士司機鍾某(湖南籍)因涉嫌強姦,被泉州豐澤公安分局執行逮捕。2月9日(除夕)凌晨,他從泉州市區一酒吧載了一名醉酒的小姐,見其美貌並大醉,竟然在車上將其強姦。

傳統出租車行業也會發生過多次此類惡性事件,為什麼沒有人對出租車公司問責呢?

有人說傳統出租車行業與滴滴的區別在無外乎前者是重資產運作、後者是輕資產運作;前者公司配車和制服、後者沒有標準化配件;前者由總部統一管理、後者雙向自由選擇;前者需交人頭費換取品牌口碑、後者提供平臺自負盈虧。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滴滴的模式降低了傳統出租車行業的准入門檻,相比傳統模式減少了中間商差價。除了打破行業壁壘這一點外,滴滴與傳統出租車公司其實並沒有什麼不同。

出租車司機犯罪問題的責任不在於公司或平臺,因為無論多麼嚴苛的前期審核把關都不可能阻止之後的犯罪發生。人事物總是在不斷髮展變化的,這世界上還沒有誕生能夠預防犯罪的技術。因此,單純的把犯罪行為歸咎於運營平臺並不是太妥當。

在樂清市案件中,冷靜觀察市場中的聲音,對於滴滴的集火異常猛烈。這些罵聲之中有多少是真正衝著事件本質去的;有多少是藉機發洩心中的不滿;有多少是因為對滴滴壟斷市場後取消補貼的憤慨;有多少是懷著仇富、仇名心態進行問責;這些就不為人知了,不是微金網小編要偏袒誰,也不是小編內心沒有憤怒,人心都是肉長的,我們祖國的同胞為何要相互殘忍相對確實是我們該思考的問題。

打車安全風險這個鍋,到底該不該滴滴來背?

當前的中國經濟發展需要創新,滴滴的創新確實給這個社會帶來了一定意義的里程碑,但作為一個創新平臺沒有及時審視自身的漏洞確實讓人無法接受,所以應該受到一定懲罰。不過創新給社會帶來的微小進步使我們應該接受的,雖然創新在發展過程中會有風險,但只要不斷的防範風險時刻監督創新漏洞與風險,也會受到大家認可。畢竟創新是我國經濟改革的必然,若沒有創新我國的經濟也許不是那麼樂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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