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上海灘舞女「大暴動」,與警察對干!

1948年上海灘舞女“大暴動”,與警察對幹!

有誰會相信,一群女人,還是一群柔弱的,手無寸鐵的舞女,竟然會把偌大一個上海灘,一個當時中國的文化,經濟,政治的中心攪地天翻地覆,以至於驚動了全國,聽起來宛如天方夜譚,然而,卻是舊中國史上實實在在發生過的。1948年01月31日,上海28家舞廳的舞女和3000多人的樂師,組成遊行隊伍搗毀了林森中路(今淮海中路)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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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09月,國民黨中央政府頒佈了“禁舞令”,理由是“整飭紀綱”,“戡亂建國”,杜絕所謂的“妨礙節約,有傷風化”的奢糜、浪費行徑。此法令迅速被執行,一時間,臺灣、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北平、南京、漢口、瀋陽、天津、廣州、重慶等省市的營業性舞場先後停業。青島除保留兩家供盟軍所用的舞場外,其餘亦均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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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34年“新生活運動”發起時,蔣介石便認為舞場的風氣與“新生活運動”背道而馳,且有損社會風化與社會治安,因此明令禁止公務員出入舞廳。抗戰爆發後,許多當權人物也紛紛主張禁舞,如原西北軍將領張之江,上海市市長吳國楨,行政院副院長王雲五等,理由多種多樣,當然其中不免攙雜了許多官員私人情感在內。到了1947年,內戰已進入後期,國民黨方面在戰場上連戰連敗,士氣低落,不僅軍事上危機重重,財政經濟方面也呈現出全面崩潰的徵兆。例如南京的黃金儲備僅餘下三分之一。當局竟將此歸罪於舞廳,禁舞令的發佈其本質是轉嫁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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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轉嫁,可害苦了上海的舞女們了,上海舞業自1920年開始發展以來,一直保持極為紅火興旺的態勢,到了40年代已發展到3300多人,當時的上海,舞女的代名詞:“彈性女孩”,“貨腰女郎”、“蓬拆姑娘”、“火山上的仙子”相應衍生,大多已成為許多上海市民間流傳的口語,足見當時舞業對上海娛樂業的影響。許多紅舞女的收入達每月800多萬,而最被冷落被稱作“阿桂姐”的低檔舞女,月收入也有近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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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舞女們的生活看似奢華,愜意,實大多辛酸,艱難,她們大多是因為家庭困難才投身舞業。上海舞業競爭極為激烈,相互排擠司空見慣,舞女們其實是在夾縫中求生存,不少舞女出賣尊嚴僅求一飽。除此之外,她們還擔負著極大的精神重壓,在報刊雜誌上,她們往往被形容成極不光彩的對象,充當著各種醜聞中的最不光彩的角色,許多舞女經常不堪重負而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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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已成困獸之勢的國民政府,哪會去管你一幫舞女們的死活,禁舞令還是在上海實行了。由於營業性舞廳較多,政府決定分期查禁,但至遲不能超過九月查禁完畢。這無異把以此為生的舞女們逼上絕路。不僅僅是舞女,由於舞廳的被關閉,在那裡謀生的樂師,襄理,協理,賬房,領班,侍應生,小郎等。也紛紛為此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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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自救,他們和舞女們聯合了起來。1948年01月31日上午,上海28家舞廳的舞女,樂師3000多人,在南京西路、江寧路口的新仙林舞廳召開了第三次上海舞廳業全體大會,大會首先推舉上海舞廳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孫洪元和舞廳職工會理事長唐宗傑、職工會常務理事胡運源、維也納舞廳紅舞星金美虹等人組成了主席團,推舉維也納、米高美舞廳主鄭煒顯為顧問。會場內人頭湧動,群情激憤,貼滿了憤怒的標語,加之孫洪元等人用極具蠱惑性的言論予以煽動,氣氛很快達到了最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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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騷亂如同一個快要爆炸的火藥桶般即將發生,而點燃導火索的火星則在11時落下!一個爆炸性的消息傳來:上海社會局局長吳開先抽籤決定了第一批實施禁舞的舞廳,結果包括了仙樂、百樂門、米高美、麗都等14家一流舞廳,全場頓時炸開了鍋,許多人怒不可遏。一陳姓舞女當場對天嚎啕:“天那!我們一家上下八口都指望我吃飯,禁舞后他們怎麼辦?難道政府一定要逼得我們去做野雞嗎?!”此時全場秩序已經完全失控,人們紛紛怒吼著要向當局去討個公道,孫洪元見狀不失時機地火上澆油,他和唐宗傑等人當即弄來了10多輛大卡車。在他們的挑動下,一場遊行終於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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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時許,遊行隊伍來到林森中路社會局門口。數千張口一齊對空怒吼:“我們要吃飯!”“吳開先滾出來!”“政府禁舞,我們餓死!”,呼喊聲此起彼伏。在街上巡邏的警察見狀,如臨大敵,趕緊把路上的幾輛警車開來堵在社會局門前,又揮舞警棍以制止人群再上前。此時吳正在局內和市參議會參議長潘公展等人開勞資評議會,聞聲向窗外望去,頓時臉上失色,連忙吩咐警衛:“出去傳我的話,叫她們先回去,我們隨後開會研究解決。”然而這幾句敷衍的話哪裡能騙的了情緒早已如火山爆發般的舞女們?咆哮之聲反而越來越高,吳開先不得不把金美虹等6名舞女代表請進了社會局辦公室談判,然而卻一直沒了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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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人在刺骨的寒風中等啊等,但卻始終得不到答覆,早已憤怒到了極點,人群開始推搡著向社會局大門逼進,警察們見狀警棍再度揮舞起來。可後面不住的推動,隊伍哪停的下來,不一會,只聽一聲慘叫,一個舞女手捂額角,鮮血從上面流淌下來。頓時人們再也遏止不住了,只聽一聲聲的“打人了!打人了!”的吼聲中,某舞廳大班朱鼎,首先揮拳向警察擊去,其後舞女、樂師紛紛用旗幟、竹竿跟進,向警察們的頭上掃去,衝突頓時爆發。多年積累下來的各種怨恨一起發作,更是如熔岩噴射般可怕。一時間,社會局辦公室內大亂,玻璃窗被全部打碎,辦公桌椅紛紛被砸個稀爛,辦公文件也被狂怒的舞女們撕碎,2樓的走廊中充斥著女人們尖刻的叫罵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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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頭終歸要射向最終對象的,會議室大門被撞開了,潘公展的警衛大怒之下出去質問:“誰在這裡撒野”話音未落,頭上就捱了狠狠一竿子,頓時痛地哇哇直叫,站到一邊不敢出聲。人們衝進了會議室,卻發現吳開先不見蹤影。“吳開先呢?!”在憤怒的質問下,潘公展全身顫抖,指指側門,原來吳早已從這裡逃走。舞女們沒抓到吳,怒氣更甚,便一路衝砸過去,社會局所有辦公用品,電燈,電話,全成了一堆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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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很快驚動了嵩山分局,分局長率領30多名警察趕到,但很快就象幾朵浪花一樣被捲進了怒潮中,警員警服被扯壞,槍支被奪。情況越來越糟,上海市警察局長俞叔平一聲令下,大批飛行堡壘迅速到達,數百名警察手持警棍,盾牌而進,高音喇叭喊起:“馬上散去!不準鬧事!違令者嚴懲不貸。”被仇恨扭曲了思想的人群們卻一動不動。警方見威脅無效,便發動攻擊,舞女們毫不畏懼,以柴棍,旗幟等作為武器,幾人圍攻一人,平日弱不禁風的女子,到了被逼急的時候全成了兇悍的母老虎,她們邊打邊罵,不少警察被打翻在地哀呼小姐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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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戰一直持續到下午四點,舞女們畢竟是女流之輩,裝備也實在太差,被塞進警車的越來越多,卻無一人後退或投降。下午5時,上海市警備大隊與騎兵巡邏隊趕到,用刺刀把人群逼至一處,當場逮捕797人。悲壯的舞警對抗終於結束,事後統計,共有30多名舞女和40多名警察受傷。孫洪元沒能逃脫,被從社會局廚房內揪出,在上海警備司令宣鐵吾的兇狠的逼視下,他嚇得魂飛天外,很快就招供了全過程和大會主席團名單。立刻唐宗傑,金美虹,孫美芳等主席,代表被關押。當日上海所有警局監獄內人滿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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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舞潮事件,很快便驚動了全國,《中央日報》、《正言報》、《鐵報》、《東方日報》等各大報紙紛紛第一時間在頭版頭條對此進行了報道,發表了社論,連遠在南京的蔣介石也被驚動了,立刻招來了社會部長谷正綱,國防部副部長鄭介民,商談對策。2月8日,國民黨中央行政院開始彈劾吳開先禁舞不力,三青團上海市委與吳素來有隙,也乘機指責吳蓄意鬧事,擾亂上海秩序。吳腹背受敵,為了擺脫困境,竟聲稱“顯系共產黨有組織之行動”。下令強制解散舞業工會,宣鐵吾亦宣佈全城戒嚴,一時上海氣氛更加緊張。三月份,社會各界輿論開始聲援被捕的舞女樂師們,對上海當局的作法提出質疑,認為是踐踏人權,欺壓弱小的行為,後來,連國民黨行政院內都有人開始同情舞女們。迫於各方面壓力,南京當局不得不於03月31日宣佈取消禁舞令,各大舞廳復又開始營業,上海灘緊張的氛圍這才得到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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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23日下午,上海市地方法院對1“1.31”舞潮案開庭審判,後來作為審理的犯罪記錄,不乏極度可笑之處,如“查瑞禮,男24歲,揚子大班,罪行,首先響應喊打;楊莉莉,女26歲,遠東舞女,罪行,扼警員馮若愚睪丸;施梅芳,女27歲,華都舞女,罪行,預備用竹竿打玻璃。”審判會上更是笑料不斷,據目擊者回憶:大部分被告眾口一詞說自己“並未動手,立在後頭,誰動手沒看見。”69名被告中唯一的一名女中學生被法官問到為什麼也去社會局請願的時候回答說,自己本來要去美琪看電影,因為買不到票,正巧朋友叫她一起坐卡車她就去了,人家叫她喊口號她就喊了。法官大發雷霆:“此案如果全是舞業人員,人家不至於懷疑有政治作用,現在就因為你一人夾雜其中,人家懷疑學生煽動舞潮!你17歲已經害了很多人,要到37歲你要害多少人!”女學生被訓得嚎啕大哭。還有一個14歲的男孩被告,法官問他為什麼請願,他想半天回答不出來,旁聽席上笑聲不絕於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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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主審法官鍾顯達宣判如下:最先動手的大班朱鼎,以聚眾暴力脅迫罪處以四年徒刑,曾志剛、忻松存等,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或一年不等;沈妹妹、譚佩娥、俞志琴、孫致敏、孟燕、金美虹等,損毀公務人員職務上掌管的文書物品,處有期徒刑五個月;金英處有期徒刑三個月,73名被告、57人被判有期徒刑,18人緩刑,其餘六人無罪開釋。至於真正的發動者,陰謀家孫洪元、鄭顯煒等,由於他們地位顯赫特殊早以被釋放,什麼罪名也沒安到他們頭上,算是這幫可憐的舞女、樂師等做了他們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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