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東惡性駕車傷人報復社會事件到底應該誰來負責?

2018年9月12日18時嫌疑人陽某駕駛自己的紅色越野車駛入廣場。在廣場呆了將近一個小時,等待廣場人越來越多,19時30分衝向正在廣場跳舞的人群(沒目標,見人就撞)。嫌疑人被抓後,自稱自己患有胃癌,以及對自己先後六次判刑不服,認為冤枉自己(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販毒、敲詐勒索、過失失火等罪名),遂產生報復社會心理。目前以致9死46傷。

此前常常有新聞報道國外的大規模槍殺和爆炸案,以為報復社會這種事只在國外多見,如今發生在我們身邊,不禁令人後怕和反思。

衡東因位於南嶽衡山之東而得名,是革命老區、羅榮桓元帥的故鄉、中國土菜名縣,有“魚米之鄉”、“皮影戲之鄉”、“花鼓戲之鄉”、“剪紙之鄉”和“印章之鄉”之稱,是湖南省截止2014年唯一冠名的“土菜名縣”。

犯罪的發生不會管這是不是人傑地靈的地方,而是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發生。為什麼越野車可以隨意地開進廣場,並且可以在廣場長時間停留?為什麼偌大的廣場安保措施形同虛設?古話說哀莫大於心死,又是什麼樣的原因使得一個人會做出如此令人髮指的事情?為什麼多次進監獄的人會是越來越壞,監獄真的能令一個人改造嗎?

凡事,事出有因。現實中只要是進過一次監獄的人,這一生基本上是毀了。無論是工作還是與人相處都困難無比,更何況進過六次的人。如果不能成功改造,所謂的有期徒刑對犯人來說只是一個下次犯案的期限時間。即便改造的好出獄後面對社會的反感和親人的不認同,慢慢滋生的厭世情緒又會毀掉一個人。最後一個人的悲哀變成一群人的悲哀。

這樣的事件通常難以形成大規模的報道,因為給公眾帶來的恐慌太大。原本平常的廣場舞現在都能變成危險的事,這叫廣大跳廣場舞的人民怎麼辦。可是事情的本身卻更應該讓人知道,給人以警醒,避免再發生這樣的事情。給人以反思,公共場合的安保措施是不是該加強,該如何對待有前科的人,是給予其冷眼,還是多一點慈悲?

悲劇未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是新聞,死傷人數只是冰冷的數字。只有離我們很近時才能切身體會到傷痛。願逝者安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