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安哈鎮一頭家豬被撞死,主人要超三倍賠償被拘留10天,你怎麼看?

行走江湖的北鼻


我2004年-2012年斷斷續續在康定和涼山洲待過幾年,一個是藏區,一個是彝族區。說說我的感受,壓死一頭豬要賠2500元真不多!我在康定見過外地貨車壓死了一條狗,賠了6000塊,2005年。一同事摘了當地人的花椒,大約有一把,當地人要了他800塊。這都是親自見過的。涼山見過的有:貨車與馬相遇,貨車按喇叭,馬受驚嚇跑了,陪了3000塊,過二天馬自己回去了。如果當地人在工地幹活,被釘子紮了,破皮了流血了,看醫生是不行的,得休息一段時間,休息時間看心情,也許一個星期,也許一個月。還得給個3000-5000塊,他們要做法事,就是買香,紙燒燒,買頭豬或羊,啤酒白酒,請親戚朋友吃一頓!聽說過一件事印象很深,有條路是貨車的必經之路,很多小孩就爬上行駛中的貨車偷東西,有一次被發現了,司機喊了一嗓子,孩子嚇得摔下來頭在車上磕破流血了,當時一個電話回去,騎摩托車來了幾十人把外地貨車攔住,要8000,貨車司機報警,警察來後好說歹說不管用,最後做司機工作,陪了3000。後來再有司機發現有偷的都不出聲,也不停車,裝不知道,不偷完就行了。你們也許會說警察為什麼不管?我再說一個,也是當地人說給我聽的,有個派出所所長帶二民警去鄉下辦案,壓死了一隻雞,彝胞要800,所長先動之以情,沒用,後威脅,把槍拔出來了,也沒用,找人調解,彝胞說看你是所長,給600.所長掏600走人!這樣的事我可以說一天不帶重樣的!


淡然146624884


這個問題我覺得有幾個線索是很重要的但是我們並不知道:

1、在什麼路上撞死的



如果是公路上撞死的我覺得豬主人也要承擔責任。如果是村民家門口撞的那麼司機必賠無疑,因為村子裡的路有兩種,一種是主幹道,大部分是國家村村通工程撥款修的水泥路。另一種是村民聚居地之間的街道路,原本是耕地或者荒地,村民取得宅基證以後選址蓋房留出的道路,緊挨著村民家門口。這種路上如果還能出事故只能說司機缺心眼兒。

2、撞死的是什麼豬,有多重

一頭15公斤豬仔大概要300元左右,賣豬肉的估價720不知道是按什麼算的,也許這個豬真的不大。一般養殖場的豬100公斤左右出欄,每公斤價格16元左右,可以賣1600元。如果被撞死的是成年豬,那麼車主給出的價格1500元也算合理,差額可以協商,村民要價3000確實高了。但是上面說的是養殖場的豬,吃飼料的。有些村民自己養豬就是為了過年能吃上更好的豬肉,現在各地都有生態豬肉,價格比普通豬肉貴多了,所以如果村民的豬是自己家養的再按屠宰場的飼料生豬收購的價格來算就是欺負人了。打個比方,你對食品安全不放心所以自己養了一頭豬打算過年殺了吃肉,結果有人非要按屠宰場的收購價買走你的豬,你會同意嗎?


3、死豬的歸屬問題

這種事情可以這樣解決:村民出價這頭豬值多少錢,車主買下即可。而實際情況有可能是車主只賠錢,死豬還是被主人拉回去殺了吃肉。如果是這樣的話要價3000確實有點多了。

我們不清楚具體情況,所以不好分析誰對誰錯,警方的做法也無法評價。但是我希望能實事求是,不能欺負村民,也不能助長無賴的訛詐。


我是故鄉的雲


這是一個好的案例,當真?估計去藏區撞死一頭犛牛,可以讓他判死刑!

其實這個案例一出,並不是娛樂笑料,我們更願意看到的是所有的不合理定價得到改善,有人說高速服務區一瓶兩元的礦泉水也能賣到五六元,景區內更是如此。

當然,如果景區山很高,運輸不便,價格高點還可以理解,畢竟人家也付出了更多的辛苦。

高鐵上的方便麵能賣十五二十元,遠遠高於市場價,是不是也該這樣制約一下呢?

曾經聽去過藏區的朋友說,去藏區,在注意當地風俗習慣之外,最為要注意的就是不要撞死牛羊等動物,哪怕是公路上的,否則你將面臨數倍數十倍的賠償。當然也聽說過有這樣真實的事情發生,一旦不賠或少賠,所有人都把你圍起來,走也走不了,說不定還有更嚴重的惡性事件。

所以,這個案例對於這樣的情況是有指導意義的,希望今後能將所有的這些不合理定價,不合理收費,高價收費都一網打盡,給大家一個明明白白的消費。


行走江湖的北鼻


這確實是一起因為交通事故訛人的案件,對於訛人者拘留十天,無疑是正確的,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不然長此以往下去,那些訛人者更加變本加厲了。

因為開車撞死一頭豬,這本不是什麼大事。如果按交通事故有交警處理,那麼責任是在車或者是在豬還說不一定呢。



車主沒有按交通事故,要求責任劃分,而是自願賠償了事,這也是車主息事寧人的表現。但是豬的主人卻漫天要價,要求三倍賠償,這種做法就有點趁人之危了。

即使是車主全責,也只能照價賠償,要求三倍賠償,不知依據是什麼?明顯有一種敲詐的意思。

當然,這些交通事故對於豬的主人來說,確實是一種經濟損失,但是強制性的要車主賠償多少多少錢?這種行為雖然構不成犯罪,但是對社會、對他人也有一定的威脅和危害。因此按照治安處罰法的規定,對於豬的主人涉嫌敲詐勒索行為,予以拘留十天顯然是正確。


法重情深


該給這個派出所送個錦旗,維護正義,沒有和稀泥的方式處理這類事。

就和進藏笑話似的:開著霸道進藏撞死頭犛牛,藏民非常熱心的把他們請到家裡吃了犛牛肉,好吃好喝招待住了一晚上,第二天還給帶著土特產犛牛肉非常開心的送到火車站。

這豬的主人估計是抱著一種千載難逢,做夢笑醒,沒事偷著樂的心態處理事,好不容易被撞死頭豬,心情就和過年似的開心快樂迎財神,財神到了家門口,然後獅子大開口,這要是隻🐔雞可完了,雞生蛋,蛋孵雞的老值錢了。

如果訛人,碰瓷得不到懲處,會一直被無賴們當做一種經營賺錢手段,而且是低成本的,投資小收益大而塊,既不用費勁又就不用交稅,趕頭豬躺個人扔只雞就能辦到,社會的公平正義良好秩序都會被這幫人搞壞。



煙波千里


西昌派出所是非分明,判決合情,合理,打擊了社會歪風,扶正了社會風氣,正能量,❗❗❗❗❗為人民樹正風,為西昌經濟發展,和旅遊業保駕護航❗❗❗❗❗❗給該派出所點一百個贊,❗❗❗❗❗


釣魚迷129


這才是正義,堅決不能叫無賴盛行,打擊潑皮耍橫,絕對不能出現訛詐,這也是打黑除惡的一項民心工程,叫壞人得到應有懲罰。

車輛造成交通事故往往會被訛詐,漫天要價,獅子大開口,聊城一小區一條狗,不小心被車撞死了,直接要價5000元,少一分不行,最後車主賠償5000,保險公司賠3000元,狗主人喜出望外,晚上大請幫忙的人,沒過兩天媳婦被抓,涉嫌容留婦女賣淫,周圍鄰居說這就是報應,最後判刑3年。

天道有輪迴,蒼天饒過誰 ,莫作惡,終究會遭報應的,訛詐別人的人,大家看看有一個過好的沒有,一個也沒有,訛詐別人那麼多錢為什麼過不好呢?因為這是不義之財,發不了家,

得來的容易,花起來快,這種人一輩子也不會有出息,只能維持基本生活。

往往出現訛詐現象,大部分選擇私了,這是錯誤的 ,必須報警,不清不混的把錢花了,不冤枉嗎?叫警察處理,肯定會特別公道,我相信警察,這件事情反應一個問題,警察就是維護正義的,絕對不會叫壞人得逞,法律是最公正的。

車主賠你1500已經很高了,你非得要2500高出實際價值的3.5倍,實際1500已經是價值的2倍了,你居然不知足,最後把自己禍害了,這不是咎由自取嗎?願不了別人,貪婪的後果就是自己承受。

別人自願積極賠償,你不能漫天要價,記住還有法律,法律是不允許的,你的行為已經涉嫌敲詐勒索了,公安局不會慣你的壞毛病,不然這種不正之風不蔓延嗎?及時制止是完全正確的,必須打擊這種不正之風。給老百姓創造一個溫馨和諧的生活。


大海傳媒


不就兩千五百塊錢嗎,咋成三倍了,你可以算一下吧,買豬仔得四五百塊錢,要是一百斤左右的豬得吃料二百斤左右,按一塊錢一斤是二百塊錢。再加上人工費,喂到一百斤要一個月左右,按人工費一天六十吧就是一千八。自己算一下吧一共是多少錢


真誠相待151726283


鄭某開車撞死豐某家養的豬,鄭某有錯再先,豐某要鄭某賠3千也很正常,問題是鄭某把3000千元交到豐某的手裡了沒,如果豐某收了鄭某的錢而鄭某覺得賠償有點過高話警察可以從中調解,如果豐某沒有收到鄭某的3000千元而被拘留的話警察是不是算濫用職權


咖啡悶大蒜


這個派出所幹警非常好,做到有理有據,還讓市場賣豬肉的評價一下,這樣做非常公平公正,拘留非常對,這些人遇到事情就想方設法的訛人,無法無天……這是當地人撞死了他家的豬🐷,如果是外地人開車路過撞死了豬,可能訛的不是3000元,而是5000元……當今中國大陸政府應該大力表彰像這個公安派出所幹警的做法,堅決打擊敲詐勒索、敲詐訛詐犯罪行為……應該把這些敲詐勒索、訛詐行為都列入中度犯罪,可以判刑入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