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園地」廣西基層政法工作動態(134)「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欽州、貴港、河池、崇左」

「通讯园地」广西基层政法工作动态(134)「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河池、崇左」

陶輝在崇左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推進會上強調:深挖和徹查黑惡案件背後的“保護傘”

9月20日上午,崇左市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推進會。崇左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陶輝在會上強調,要有黑必掃、除惡務盡,為群眾掃出一個朗朗乾坤。

會上,崇左市7個縣(市、區)以及崇左市國土局、林業局、工商局、水利局、商務口岸委等崇左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別就今年以來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作了彙報。

陶輝在會上通報了中央掃黑除惡第一督導組對河北省開展督查工作情況。陶輝指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事關群眾安全感、事關人心向背、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重要性,要針對中央第一督導組對河北省開展督查時發現的9個問題進行對照檢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而完善提高。

陶輝對崇左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成績給予充分肯定,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陶輝強調,要把宣傳發動工作做紮實,讓群眾充分參與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中來;要深入排查涉黑涉惡線索,深挖和徹查黑惡案件背後的“保護傘”;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定期總結、分析、研究、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並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成效及時上報。

作者 | 趙劍雲

“黨建+”掃黑除惡“星級”組織大作為——河池市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動與基層組織建設緊密結合成效顯著

今年4月28日,以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納翁鄉板陽村主任許某飛(黨員)為首的犯罪團伙,因為故意毀壞財物被警方打擊。此後,該村委班子和黨組織建設進入洗牌整頓行列。如今,板陽村經過考評達到“三星級”黨組織。

這是河池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動以來,在加大排查和打擊力度的同時,以“黨建+”將基層黨組織打造成為堅強的戰鬥堡壘,全面啟動基層黨組織“星級化”管理,收到良好效果。目前,創建“星級”黨組織數量排在全區前列;創新摸排“六個查法”精準打擊黑惡勢力工作經驗,在自治區掃黑辦工作簡報編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績效考評排在全區第二位;群眾安全感從去年第四季度的94.19%,上升到今年第二季度的95.83%。

按照全國、全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部署會議精神,河池市委書記、市長以及市委常委會多次研究,專題聽取階段性相關工作彙報,再強調再部署,要求各縣(區)、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研究部署,制定下發實施方案,在“黨建+”基礎上,人力、物力、財力向一線傾斜。

此後,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如火如荼開展。繼2月9日全市在巴馬瑤族自治縣召開現場會之後,接著5月28日、6月21日、7月12日先後召開全市現場推進會,通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展情況,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進。

“黨建+”機制伴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從不缺位。全市實施“六個查法”(清理案件查、順著線索查、逐鄉逐村查、分清領域查、發動群眾查、‘關係網中’查)精準打擊。宜州區偵破涉黑涉惡複雜案件,金城江區打擊“村霸”不手軟,巴馬縣分5個戰區開展行動,南丹縣著重打擊礦山惡勢力犯罪行為等;採取部門聯動,形成強大合力。建立河池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規定一個季度召開一次以上聯席會議,專案偵辦工作協調會(分析會)適時召開。同時,與市紀檢監察委建立案件線索快速移送、反饋機制,與組織部門協同推進村(社區)黨組織建設,與檢察機關聯繫提前介入案件,與審判機關對接依法按照程序快審快判等;強化督導工作,確保成效顯現。市委、市政府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納入全市年度重點督辦工作和績效考評內容,市、縣兩級掃黑辦成立專項督查組,通過明察暗訪、績效考核、執紀問責,層層壓實責任,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同時還建立市、縣政法部門領導幹部聯繫點制度,負責督促指導檢查、組織會商研判等工作,做到每條線索都有人管、有人查、有反饋。目前,市掃黑辦督導組在全市先後組織開展明察暗訪4次,推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今年以來,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全市共排查162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通過“黨建+”機制整頓轉化,全面啟動基層黨組織“星級化”管理。經過領導掛點、單位包村、第一書記駐村等措施,成功創建91個“五星級”、153個“四星級”、263個“三星級”黨組織,走在全區前列。通過完善組織生活制度,增強基層黨組織向心力、凝聚力、戰鬥力,激發基層黨員幹部堅決同黑惡勢力作鬥爭,有效提升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引領和服務功能。

與此同時,將“黨建+”、五查五整頓專項行動融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從嚴治警鍛造隊伍。工作中,從思想、紀律、作風、擔當、管理等方面整頓,發現不好的苗頭及時處理在萌芽狀態,收到良好的效果。

作者 | 何可寒

陳鴻寧到企業督查安全生產情況

9月18日下午,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鴻寧帶領檢查組,先後來到柳州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柳北氣站,柳州威立雅水務有限公司柳西自來水廠開展安全生產督查,並做出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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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寧率領檢查組,在聽取了柳北氣站和柳西自來水廠負責人的彙報後,深入生產作業現場進行了檢查,詳細瞭解企業的安全生產現狀,生產車間的安全投入情況,仔細檢查了相關設備,陳鴻寧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隨後,陳鴻寧就做好安全生產做出了具體部署,要求相關部門和企業以“安全第一”為指導思想,始終把生產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加強協作與防範意識,加大排查力度,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切實履行安全工作職責,確保人民群眾的用水用汽安全,為打造平安柳州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相關企業的負責人也表示,今後會繼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員工宣傳教育培訓,確保企業在安全生產中謀求最大效益。

作者 | 桂晨博

港口區法院公開審理防城港市8·25大型傳銷案 15名傳銷“老總”出庭受審

傳銷活動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侵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建設平安和諧社會的重大隱患。9月19日,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防城港市8·25大型傳銷案,15名傳銷“老總”被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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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至2017年期間,一個以呂某、李某、葉某等15人為主要成員的傳銷組織,在防城港市港口區恆大御景灣、臺灣城小區租用房屋開展傳銷活動。該組織以“消費投資”“資本運作”“1040陽光工程”為名,以北部灣建設發展和國家建設發展需要資金為謊言,誘騙他人交納50800元申購款加入該組織,激勵他人繼續發展新成員加入,並按照層級結構組成體系,實行“五級三晉制”,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及其交納的申購款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以此獲得相應的提成金額。隨著下線人員的滾動增加,該組織已經形成一個龐大的組織體系。2017年4月,該傳銷組織從南寧轉移到防城港繼續發展,並於2017月8月5日、15日、25日分別在防城港市港口區龍德大酒店舉辦“老總回饋宴”。

呂某、李某、葉某等15人加入“消費投資”組織後,多次組織傘下人員學習上課、傳承“消費投資”行業內容,給新人洗腦培訓、灌輸“消費投資”知識,收取新人交納的申購款,傳達“消費投資”組織的各項通知、決議,組織參加“老總回饋宴”等,為“消費投資”組織的發展壯大起到組織、領導的作用。

公訴機關認為,呂某、李某、葉某等15人以“消費投資”為名發展人員,要求參與者交納申購款獲得加入資格,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與,騙取財物,擾亂經濟與社會秩序,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院就公訴機關指控呂某、李某、葉某等15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人當庭出示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等有關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的親屬及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由於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該案預計庭審將持續兩天。

作者 | 黃妍

消失的被執行人 港北法官高鐵站外“等候”

與人合夥做生意,生意經營不善後玩起“人間蒸發”,未曾想,2018年9月18日21點42分,剛走到貴港高鐵站出站口的被執行人伍某就被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逮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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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黃某與伍某協商一致後合作投資傢俱廠,黃某出資50000元,合同期限為1年。2015年1月28日,伍某向黃某出具一份《欠條》,約定由伍某於2月15日退還50000元給黃某,並從2014年7月2日起按每月800元支付補償金。後因經營不善,工廠倒閉,伍某未能按約還款。黃某經多次催討均未果,遂於2015年10月將伍某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伍某支付給黃某62000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伍某未履行還款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伍某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但伍某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杳無音信。經調查,伍某名下無銀行存款、房產、土地、車輛以及工商登記,申請執行人也未能提供伍某的財產線索,法院依法將伍某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其高消費後,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18年9月18日,案件出現了轉機,申請執行人黃某得知伍某購買了從廣州南至貴港的動車票,於18日21點37分抵達貴港高鐵站,於是立即聯繫執行法官,告知相關情況。經過精心的佈置和安排後,執行法官一行6人於21點出發前往高鐵站“接”伍某。與高鐵站警務人員交流後,執行法官們在出站口的兩邊等候,決定在伍某走到出站口時,第一時間將其控制。而此時,伍某還淡定地坐在動車上,全然不知車外發生的一切。21點42分,伍某剛走到出站口即被執行法官逮個正著。執行法官在向伍某出示證件和相關法律文書後,果斷將伍某帶上警車。

經詢問,得知伍某與其女友一直在廣州做微商,有一定的經濟能力,但說到還錢,其一口咬定自己沒錢。鑑於伍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當場向其宣讀了拘留決定書後將其送往貴港市拘留所執行。

作者 | 黃麗麗

執行不能雖無奈 “嚴寒”終將遇“暖流”

“以後你要好好生活和學習,快快長大,要幫助堂叔照顧母親和弟弟,有什麼困難隨時可以找叔叔阿姨們。”桂林中院的執行法官和藹地對正在讀幼兒園的小仁說道。近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陽朔縣人民法院兩級執行法官一起來到陽朔縣興坪鎮某村,對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趙某銀、小仁、小云發放了司法救助金60000元。

回顧此案,那要從2016年12月7日傍晚時分講起。當事人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正三輪摩托車,從興坪往陽朔縣方向行駛時,在X068線231公里+600米處與同向在前步行的行人趙某養髮生碰撞,造成趙某養死亡和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陽朔縣法院於2017年5月11日作出(2017)桂0321民初14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唐某向原告趙某銀、小仁、小云賠償損失367909元。判決生效後,陽朔縣法院於2017年8月22日收到趙某銀、小仁、小云的強制執行申請書依法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發現唐某在廣西鹿州監獄服刑,經過“四查兩查”,其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使該案進入“執行不能”的局面;同時發現趙某銀為精神病患者,沒有行為能力,5歲的小云未能開口說話,大小便還不能自理,需要進行治療,年滿7歲的小仁正在當地幼兒園讀書。事發後,小仁、小云一直由其堂叔趙某意撫養,同時也照顧趙某銀的起居生活,這就使趙某意繁重的生活負擔(趙某意自己有三個小孩)雪上加霜。

見到趙某銀踽踽前行、小仁牙牙學語、小云癱臥在泥地中的情況,執行法官心中默然流淚,回到陽朔縣人民法院後立即向院領導彙報,並報給桂林中院。兩級法院經多方協調,對趙某銀、小仁、小云開啟司法救助程序,桂林市政法委、陽朔縣政法委最終決定對其發放司法救助金60000元。當執行法官將司法救助金遞到指定監護人手中時,監護人趙某意激動地說道:“自從事故發生後照顧他們生活以來,我心中始終覺得自己過得嚴寒般的生活,今天幾位法官送來了司法救助金,感到很溫暖,將對今後的生活更加充滿信心。”話剛說完,7歲的小仁放學回到家中,執行法官連忙走過去對小仁說起了開篇的話語。

作者 | 陳信

別樣的“開學第一課”

金秋九月,喜氣洋洋的開學季。2018年9月12日,欽北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法警卻拿著手銬、腳鏈和伸縮棍等警用器械走進了欽北區貴臺鎮中心小學,他們這是要做什麼呢?他們是要給學生上一堂別樣的“開學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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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法官,這腳鏈好重,應該有五斤吧?罪犯都是要帶上腳鏈嗎?帶上這個怎麼走路啊?”“黃警官,能給我籤個名嗎?我以後也要做個守法執法的警察抓壞人!”……學生們對欽北區法院“開學第一課”法治宣講小組的到來充滿好奇和興趣,在課堂上踴躍提出一個又一個問題。

課堂上,法官們還將發生在欽北區的未成年人案例編成故意傷害、性侵、搶劫、交通安全、家庭教育等板塊的選擇題,通過互動有獎問答的形式,對學生們進行了自愛、自護、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引導學生建立底線意識,並通過指出家庭教育缺失等問題,對學生進行挫折教育和陽光教育,引導學生改正自身不足,陽光向上的學習生活。最後,法院法警為學生們展示了手銬、腳鏈、伸縮棍、防割手套、催淚噴霧器、執法記錄儀等常見的警用器械,給學生們上了一堂真實、震撼的法治教育課。

在法官和法警們的帶動下,學生們踴躍地參與到互動問答及警用器械的體驗當中。此次別樣的法治教育“開學第一課”,讓學生們瞭解到了違法犯罪的沉重代價。學生們紛紛表示,要好好學習、守紀律,做一個守法好少年,更有學生表示要像法官、警察那樣,做正直正義的守護者。

作者 | 黃偵

珠城普法花開別樣紅

2018年9月11日至9月14日,合浦縣人民法院開展普法宣傳週活動,3名法官帶領自己的團隊先後深入群眾,開展了一系列普法宣傳活動,讓普法之花開遍珠城,引領群眾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在中秋、國慶雙節到來之前,為群眾送上一份法律大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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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進企業,普法促發展”。9月11日上午,合浦法院石康法庭聯合石康鎮政府到轄區企業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宣傳內容涉及《安全生產法》《合同法》《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知識。通過此次宣傳,增強了企業的安全生產意識,能夠讓企業樹立起“安全生產、以人為本”的安全文化氛圍。同時,增強了企業的環保意識,讓企業自覺承擔起社會責任,增加環保投入力度,讓青山綠水與金山銀山共存。此外,還增強了企業員工維權意識,讓企業員工被侵權時,也能勇敢站出來。

“送法進景區,普法零距離”。9月13日上午,合浦法院石康法庭法官們來到石康鎮小村故事風景區。此次宣傳,特地印發了一些與旅遊相關的法律知識,陳法官及其團隊通過三人一組的方式,一邊為遊客們講解法律知識,一邊發放普法宣傳單,旨在讓遊客瞭解有關權益保護、便民訴訟方面的法律知識。活動結束後,居住在附近的小村居民聽聞法院來宣傳普法,都趕來向法官詢問法律問題。陳法官熱情地回答村民們的法律疑問,更是一個問題從不同角度去講解,讓法律宣傳普及民眾。

“送法進市場,普法獻真情”。9月13日下午,合浦法院立案庭羅法官帶領團隊去到城東中心市場。該市場緊鄰明園新城小區,來往買菜大爺大媽人數頗多,活動一開始便吸引了大爺大媽們的目光,他們紛紛駐足於宣傳活動點,向法官諮詢相關法律問題。法官則有針對性地以案說法,通過與他們的溝通交流,教會他們如何識破一些專門針對他們的詐騙騙局,並且讓他們相信法律,在侵權行為發生時,懂得運用切實可行的維權手段和維權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送法進社區,普法入民心”。9月14日上午,合浦法院民一庭陳法官帶領家事審判團隊通過車載法庭到車路塘社區進行普法宣傳。這次宣傳活動是家事審判合議庭組成後,第一次走出法院,到百姓之中去。本次宣傳主要以讓社區居民瞭解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法律為主。近年來,家庭暴力、婚內出軌等問題突出,很多受害者選擇“家醜不可外揚”的方式“息事寧人”。通過此次宣傳,能夠讓家庭暴力中施暴者有所畏懼,受害者也能夠勇於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由點及面,串珠成鏈,變合浦縣一處知法為處處知法。近年來,合浦法院高度重視法治宣傳工作,在認真履行審判職責、促進司法公平正義的同時,拓展思路創新形式,積極深入開展了一系列豐富多彩的法治宣傳活動,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據統計,今年以來,該院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總次數達20餘次,宣傳受眾總人次達9000多人,派發宣傳單達7000餘份,宣傳區域覆蓋合浦縣各個鄉鎮。

來源 | 合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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