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營運、隨意違法……貴陽電動摩托車太亂,不怕罰也很少被查

沸點報道組 記者:子煜

在2013年實施的《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中有界定,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者電助動功能,且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特種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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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電動自行車亂象:“闖紅燈”、“逆行”…】

在貴陽市的各個街頭、交通道路上,電動自行車的身影隨處可見,但絕大多數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闖紅燈、逆行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十分頻繁,嚴重威脅著城市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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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們一直都是道路上的C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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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行駛途中,電動自行車們突然竄到車前,真是像風一樣自由啊)

“闖紅燈”、“逆行”、“佔據機動車道”、“騎到人行道上”、”隨意亂竄”這些行為已經成為貴陽電動自行車行駛過程中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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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張師傅:“電動車都是亂竄,隨意佔據快車道行駛,都會跟他們刻意保持一定的距離。”

司機李師傅:“反正你要隨時注意,什麼都不怕就怕電瓶車,旁邊啊,比如說現在這等紅燈,一下子就到你前面來,尤其是花果園。”

的哥王師傅說:“經常看到道路上電動自行車與其他車輛和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很慘烈,頭盔都已經打倒了,而且傷了人了,死了人了都有啊,昨晚上就在解放高架橋都有啊。”

【5年前已出臺政策禁電動自行車非法營運 現狀不容樂觀】

記者瞭解到,目前行駛在路面上的電動自行車群體主要分為市民、從事外賣和物流行業的送貨小哥,數量相對較大的則是從事營運活動的群體,俗稱“電動摩的”。在貴陽花果園購物中心區域記者看到,眾多電動摩的停在路邊,不少還佔據在公交車站攬客,他們通常搭乘的目的地距離約3公里左右,收費在10元到20元不等,下雨天車身上還安裝著雨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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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果園區域的各種車輛,一眼看去,電動自行車們很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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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公交車站攬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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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電動車一秒,承載太多)

記者採訪了在路邊搭乘電動摩的的乘客,他告訴記者電動摩的速度一般在40-50碼左右,在此過程中摩的司機不顧周邊車輛,直接橫穿變道、調頭。不僅如此,儘管在兩輛機動車中間的路面很窄,摩的司機也能見縫插針,而針對這些行為,司機卻表示這正是他們的“優勢”。

摩的司機: “有很多人他趕時間的,連出租車他都不打,他就寧願坐這個,你看嘛,只要堵著,我們這個只要有個巷子我們就鑽過去,堵不到我們。”

記者發現,目前行駛在路上從事營運電動的摩的絕大多數沒有任何牌照和行駛證件, 那麼,在貴陽市無牌無證的電動摩營運合法嗎?

事實上,在2013年和2015年,貴州省和貴陽市兩級政府就分別頒佈了《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和《貴陽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其中都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證。未經依法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辦法》中還強調,禁止載客營運、逆向行駛、駕駛拼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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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電動摩的非法營運 摩的司機:如果被查罰20元】

相關的文件規定已經有了,而現實的情況卻不容樂觀,摩的司機們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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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是不是你們開摩的的都沒有牌照啊?

司機:都沒有,交警查到就是身份證登記20塊錢。

記者:以什麼理由查處?

司機:非法營運,就是不準帶人,只准帶12歲以下的孩子。

記者:你有沒有從交警身邊過沒有查你的?

司機:有,太多了,他不想查。

記者:像貴陽多久查一次呢?

司機:有時候幾個月他都不查,有時候一個月他要查兩回,查就是兩三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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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機:無牌無證,闖了紅燈也抓不到我】

無牌無證的電動摩的可以隨意搭載乘客、違法違規行駛,在長期缺乏約束的環境下,摩的司機們“知錯卻依舊不改”,混亂的城市交通秩序仍在繼續:

“像我們這個車它雖然也很討厭啊,但是也方便了很多人,討厭嘛就是有一些不守交通規則亂闖紅燈啊,逆行,變道啊,像我都跑了六年了,紅燈是要闖,但是那種小紅燈,抓不到,又沒牌照。”


記者瞭解到,目前電動自行車只在貴陽中華路路段禁止行駛,而其他嚴禁電動自行車行駛的路段甚至高架橋上仍有其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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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正是因為市場需求旺盛,違法成本極低,非法的行為疏於管理,這使得從業者們非法營運的心態日益膨脹,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加入其中,有司機告訴記者非法營運電動摩的在貴陽已經成為一個行業,非法營運的電動摩非常多。

【交通擁堵 摩的司機月入五六千元】

摩的司機:“像我們這種又沒工作,又沒什麼職業,反正都是跑這個車賺錢,養家餬口,你不讓我跑這個電瓶車,肯定我要買個黑車來跑”

非法營運電動摩的的司機們告訴記者,貴陽市的很多道路沒有規劃非機動車道並且路面狹窄,因此他們不得不跟機動車搶佔道路。特別是到了早晚高峰時段貴陽市交通十分擁堵,很多乘客為了趕時間更願意選擇乘坐摩的,因此他們一個月平均能掙五六千元,更有人專門購買了兩輛電動車,營運和充電交替使用,月收入翻倍。甚至有司機表示,一輛車的成本六千元,經營一個月就能回本,即使車子被查收,就重新購置一輛繼續營運。

【市民訴求:整治電動自行車違法違章行為 貴陽市交管局回應】

記者在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務官方網站上《局長信箱》一欄中看到,2018年9月9號有市民網友寫了一封名為《部分電動車的七宗罪》投訴信件,其中列出了貴陽市部分電動自行車非法營運和交通違法違章的各類問題,希望主管部門能夠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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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方面進行了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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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這份回覆中強調了主管部門整治電動自行車非法營運和違法違章的各種困難,而針對當前路面上電動自行車非法營運的混亂現狀沒有提出有效的具體措施方案和整治的時間週期。

【專家:主管部門需主動作為 多部門多角度合理治理】

對此,河海大學土木與交通學院教授吳中認為,從短期來看主管部門需要真正的行動起來,不能擱置問題,任其發展,在主動作為中去尋找合適有效的治理方式,而從長期來看,還需要多部門多角度合力解決。

吳中教授:“第一,要大力宣傳,宣傳他這個不安全,他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乘客的合法利益沒法得到保護,要宣傳給乘客帶來的壞處,損失;第二,要加快建設貴陽市的整個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統、道路系統,讓這些黑車生存的條件和土壤進一步削弱。長期包括軌道交通,包括公交網絡的完善,包括停車場。第三,摩的司機沒有合適的就業,他就是靠這個生活的,所以說在治理的時候不是簡單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需要社會環境整個治理,包括請一些專家學者,有關部門討論下,研究摩的司機群體有沒有其他的就業途徑,合理引導就業。”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

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明年4月15日正式施行】

公開報道顯示,今年5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公佈,要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整車質量(含電池)不得超過55kg,須有腳踏騎行能力,據瞭解,新國標的實施設置了11個月的過渡期,將於2019年4月15日正式施行。在過渡期內,鼓勵生產企業按照《規範》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規範》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規範》的產品。《規範》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貴陽電動車商家:最快的電動自行車時速達80-90km】

記者走訪了位於貴陽沙衝路段的電動車銷售市場,採訪中記者發現,電動自行車商家對新國標的最高時速要求瞭解的並不清楚,有的稱時速不超過30km,有的則稱不超過35km。不過,商家們都承認目前市場上售賣的電動自行車絕大多數屬於超標車,大多數車型時速都可達到60km/小時,甚至有的商家稱還有更超標的車子:

“這款時速能達到80-90km,(記者: 就怕超速)騎電動車超速了人家也不攔你,一沒有牌照,二車輛拍了又找不到你”

按照規定,目前處於過渡期間,商家售賣超標車沒有被禁止,但明年4月15日正式施行新國標後,如今路面上龐大的超標車該何去何從,相關部門仍未有明確的說法。貴陽的電動自行車商家:

“現在整個貴陽都不用上牌照,打個比方你去上牌,總會有個標準嘛,他沒有標準。”

【昆明立法強化電動自行車管理 專家:貴陽完善立法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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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借鑑了上海、深圳、南京、武漢等地做法,強化了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條例》明確,進入產品目錄電動車的整車質量、最高時速、電機功率、電壓、制動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未列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車,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銷售,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登記。同樣,未經登記的電動車,不得在本市行政區域道路上行駛。

另外,《條例》還明確,銷售未列入產品目錄電動自行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車輛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銷售車輛貨值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特別強調的是,在昆明駕駛電動自行車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再次被查獲的,對電動自行車予以收繳後銷燬。

從昆明的做法來看,東南大學交通與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認為,整治貴陽的電動自行車亂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刻不容緩。

顧大松:“電動自行車的法律規定其實按目前看貴州省的依據來講僅僅是個規章,規章按照立法角度來講他不能創設,增設義務和限制權利的規定,必須有設區市人大的地方性法規和省人大的地方性法規才能這麼做,的確要加強立法,加強立法首先要設區市的人大來制定地方性法規,提高他的立法效力等級,讓執法能夠應用起來有可實施性,帶有懲戒性,這樣達到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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