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務」培訓發展對象,黨組織應該怎麼做

對發展對象進行入黨前短期集中培訓,黨組織應做好哪些工作?

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一般由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組織。從各地的實踐經驗看,一般情況下,都是以縣(市、區、旗)委黨校、業餘黨校、鄉鎮黨校等為教育陣地,由縣級黨委組織部門或基層黨委負責組織。上級黨組織要檢查基層黨委制訂和落實培訓計劃的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培訓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斷提高培訓的質量和效果。

對發展對象進行入黨前短期集中培訓,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黨組織首先摸清培訓對象的情況。

在進行培訓前,黨組織要釆用召開調查會、座談會和查閱發展對象考察記錄等方法,瞭解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和思想狀況,以使培訓更有針對性,做到有的放矢。

(2)確定培訓內容。

組織發展對象主要學習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文件和中央組織部組織編寫的《入黨教材》等,使發展對象對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黨員的義務和權利等有深入的瞭解,幫助他們進一步端正入黨動機,不斷堅定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培訓時間一般不少於三天(或不少於24個學時)。

(3)要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

在培訓進度和內容安排上,對基礎不同的發展對象提出不同的要求。對文化素質較高、自學能力較強的發展對象,可採取自學和討論交流相結合的方式;對文化素質相對偏低的發展對象,可採取集中授課和個別輔導相結合的方式;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請一些優秀共產黨員、老勞模等先進模範人物作報告,用身邊的先進模範人物的事蹟激勵和教育培訓對象。需要強調的是,不管採取哪種方式,短期集中培訓一定要把發展對象集中起來進行學習,不能用分散的自學代替集中培訓。

(4)注意培訓效果。

培訓結束時,要求培訓對象聯繫思想實際,做好個人總結。同時,可組織必要的考試或考核,檢查培訓對象的學習效果。黨組織要跟蹤考察培訓對象的表現,瞭解他們培訓前後的變化。要把學習成績和培訓期間的表現作為考察發展對象是否具備入黨條件的重要內容之一,但不能簡單地“唯分取人”。對參加短期集中培訓考核合格但一年之內未被接收為預備黨員的發展對象,黨組織吸收其入黨前,應組織他們重新參加短期集中培訓並考核。

「党务」培训发展对象,党组织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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