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惡不作之人渣「楊新海」伏法記實11

無惡不作之人渣“楊新海”伏法記實11

楊新海的第一個DNA圖譜

就如同是狼終究是要吃肉一樣,楊新海的那雙賊眼沒閒著,他一邊靠偷盜維持生活,一邊四處搜尋著下一個侵害目標。

2001年8月中旬,楊新海來到與駐馬店市毗鄰的漯河市,照舊像個瘟神一樣四處遊蕩。一天,他來到離漯河市區只有30來公里的臨潁縣巨陵鎮紡車劉村。

從漯河市郊的臨潁縣沿107國道向許昌市方向前進,大約20分鐘後即可來到位於國道旁的巨陵鎮,再東行三四里,就是這個鎮的紡車劉村。這個村子的西北角,有坐北向南的4間平房,平房前有走廊,最西間為廚房,有向南開的單扇木門。

這是村民邱雲仙的家,這個42歲的農村婦女帶著14歲的女兒和11歲的兒子住在這裡。不想,這個祥和幸福的家庭被楊新海盯上了。

2001年8月13日夜,楊新海在紡車劉村南邊一個村的煤球場偷了一根鋼釺,騎著偷來的自行車來到邱雲仙的家門口,意欲實施弓雖.女干犯罪。但他發現天色已經微明,已有早起的人們吆喝著耕牛下田犁地了,他只得打消了這個犯罪念頭,把準備作案用的鋼釺塞在了邱雲仙家西邊的麥秸垛裡,騎自行車回到了臨潁縣城。

2001年8月15日凌晨1點鐘,惡魔楊新海騎著偷來的自行車,再次來到臨潁縣巨陵鎮紡車劉村。為防止走路有響聲,他特意穿了一雙淺靿黃球鞋,按照事先看好的地形,直接到了邱雲仙院子西邊的麥秸垛跟前。他把自行車靠在麥秸垛上,將事先藏好的鋼釺抽出來,像個幽靈溜進了邱雲仙的院子。

院子裡很靜,整個村子也是一片沉寂。楊新海掏出隨身攜帶的"阿兵"牌不鏽鋼水果刀,輕輕撥開了邱雲仙家客廳的正門,打開一道門縫擠了進去。

楊新海進到屋裡,蹲下身子聽了聽,一家三口都睡得正香。西間靠西牆頂南牆有一張床,床上睡的母子倆,母親頭南腳北,小男孩頭西腳東在床北睡。東里間西北角靠北牆頂東牆有一張床,那個小姑娘頭東腳西地在這張床上睡著,這是他的主要侵犯目標。

惡魔楊新海進門後,毫不猶豫地用鋼釺先打母親的頭部,然後敲兒子的頭部,打了幾下,看他們都不動了,又到東間屋裡打那女孩,一鋼釺下去,就把她打暈了。然後,這個喪盡天良的惡魔回到東間屋,將自己的衣服脫光,對那女孩的屍體進行性侵犯。中間還停下來兩次,去西間屋的床上翻了一回錢,到客廳裡去翻箱子,翻了兩次總算沒有白翻,翻到了4塊錢。

2001年8月15日上午11點10分,紡車劉村村民劉曉娟發現自家的煤火滅了,就拿煤火鉗夾了一塊蜂窩煤往鄰居邱雲仙家引煤火。她見邱雲仙家院子裡沒有人,煤火在平房的最西間房簷下放著,她把煤火爐上的水壺掂下來,發現煤火滅了,就喊人,喊了好幾聲沒人答應。她掀開正房門口掛的竹簾子,發現正房的兩扇門是打開的,裡面放的麻將桌、椅子、茶几都像平常一樣,因為東間有隔牆,她看不到裡面的情況。可她往西間屋子一看,發現邱雲仙母子倆下身都赤條條的,單子也沒蓋嚴,她嚇了一跳,啥也沒說,趕緊回到家,將所見到的情況告訴了媽媽。她媽要她一起去邱雲仙家中看發生了什麼事,她走到衚衕口,不敢再往前走,她媽一個人去了。一會兒,她見媽媽哭著從邱雲仙家中跑出來,大聲喊著:"出事了,快來人呀!"一邊喊,一邊驚慌失措地往村裡跑。村民劉書峰、劉學德、劉常友等人聽到喊聲,飛快地跑了過來。劉書峰進屋後馬上就出來了,喊著:"發生殺人案了,快打110報警!"村民們知道發生了殺人案,七嘴八舌地說:"快打120,說不定還可以搶救哩!"打過電話後,劉書峰等人在邱雲仙家的門口守著,說要保護現場,不讓再進人。

臨潁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後,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立即勘查現場,檢驗屍體。經法醫當場檢驗證明:邱雲仙和其女兒生前系他人銳器外力作用於頸部致右側頸動脈大部分斷離,右側頸靜脈完全斷離,導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其兒子生前系他人鈍性外力作用於頸部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隨後,刑警們對現場進行了更為認真細緻地勘查,竭力從細微處找出犯罪分子的蛛絲馬跡。揭開蓋在1號女屍身上的軍綠色薄被,在其肚臍處有一彎曲毛髮,在其身體下面床單上有4根彎曲毛髮;3號女屍頭北腳南,仰臥位,上半身被一綠色毛毯蓋著,雙腿分開垂向地面,雙腳著地,雙腿間地面上有一雙粉紅色塑料涼鞋,鞋跟處地面上有少許分泌物,並有4根毛髮。臨潁縣公安局幹警分析,這8根毛髮一定與犯罪分子有關,遂將其分揀起來,立即送河南省公安廳刑事科學研究所進行DNA鑑定。河南省公安廳刑事科學研究所經過嚴格的化驗和檢測,以"(2001)公物證鑑字第3993號鑑定書"作出鑑定,固定了這些現場遺留毛髮的DNA圖譜,並確定這些毛髮為一男子所留。

這是楊新海留在公安機關偵查卷宗中的第一個DNA圖譜,從而為偵破楊新海特大殺人案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臨潁縣警方隨即對外宣佈:這起特大殺人案定名為"8·15"案件。沒成想,這個命名竟成了隨後發生的一系列殺人案的代號。

據紡車劉村原村主任劉洪亮回憶說,2001年8月15日,村裡最西頭的邱雲仙一家三口被害後,當地警方勘查斷定:"兇手不出方圓100米,為20歲至40歲的男子。"據說,警方之所以作出這樣的結論,是因為從作案現場來看,犯罪嫌疑人對這裡太熟悉了,如果是外地人來這裡作案,不可能對現場瞭解得這麼清楚。於是,在此範圍內的紡車劉村人個個都成了"排查對象"。

臨潁縣巨陵鎮調查取證那段時間,整個紡車劉村鬧得人心惶惶,每家每戶都發了紙和筆,要求檢舉可疑人員,還有很多人被抽血,警方根據現場遺留的毛髮檢測出的DNA圖譜,與這些排查對象的血型進行比對,個別見多識廣的村民告訴大家,那是DNA檢測。於是,被抽了血的人就憂心忡忡地等待著檢測結果,當然,這種檢測的結果是不言而喻的,嫌疑對象一個一個地被排除了。這種排查進行了多次,範圍逐步擴大到臨近的鄉村,但是在近一年的時間裡也沒有什麼收穫。

楊新海案偵破以後,當地公安機關才明白,原來是因為犯罪嫌疑人的誤導,使當時的排查工作走入誤區,雖然留下的是楊新海的DNA圖譜,但排查的方向卻遠遠地偏離了作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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