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羅對瓦倫後衛「摸頭殺」染紅下場,是不是太冤了?

斑馬347


這個嘛,敝人老家有一句話叫做:欺人不欺頭,打人不打臉。意思就說,很多時候一個動作的嚴重程度完全不取決於力道,幅度什麼的,用足球場上的俗語來說就是“在正確的時間出現在了正確的地方”。打頭打臉,這樣的行為極易觸碰到對方的尊嚴底線,招到反彈產生衝突。


所以,C羅這張紅牌我覺得吃的也不算冤枉,雖然只是一個摸頭的動作,但是從性質上,你都可以理解為一種“微報復”行為。當時C羅在與瓦倫後衛的糾纏中手上有動作,對方倒地後看慢動作其實C羅有摸頭或“拍頭”動作,但是瓦倫後衛因為這個動作卻立即跟葡萄牙人起了衝突,主裁詢問了底線裁判意見後將罰下C羅。

有網友認為C羅太冤,當值裁判不公平,拿出了本場比賽瓦倫西亞帕雷霍飛踹的例子來說事,認為那麼個惡意動作卻只吃到黃牌?

在此,我們還是要說明一下,這種“摸頭殺”之所以會吃紅牌完全跟動作的暴力程度無關,而是說這樣的動作是在無球狀態下根本沒有必要做出來的,完全是處於動作的發動者自己的一個主觀“惡意”(用詞稍重,但我真沒找到合適的)。更重要的一點是,這個動作是在兩人剛剛發生了身體接觸之後產生了,而且是主觀無球時候產生的,那就可以被定性為“報復”。

在球場上,這種報復行為必須是要被嚴打的,打個不太恰當的比喻,C羅這記“摸頭殺”在性質上可能跟貝帥98年那張紅牌都好有一比。動作本身並沒有造成大的傷害,但是它後續可能帶來的傷害卻是無窮的,所以說當值主裁判對於這種行為零容忍也不是可以理解的。

關於這種球場報復行為咱們可以多說兩句,鑑於球場裁判對於此類行為的嚴打,所以很多球員都是藉著一些搶球啊,卡位啊等等“必要”出動作的時候,進行“捎帶性”的報復,這就屬於高明一些的報復了,完全看裁判對於比賽尺度的把握,沒有原則問題。但是還有一種報復是更高明的,就是自己的隊友在進行拼搶的是替自己的隊友報復,這種報復行為簡直就是一種團隊精神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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