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 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決議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通知於2018年9月11日發出,於2018年9月19日召開。會議以通訊方式召開,應出席會議董事6人,實際參加會議董事6人。公司監事和高管人員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採取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經表決,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為公司提供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的議案》,此項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另行通知。詳情見同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關聯方提供擔保公司反擔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9月19日

證券代碼:600425證券簡稱:青松建化編號:臨2018-043

債券代碼:122213 債券簡稱: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關聯方提供擔保公司反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被擔保人名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本次擔保金額及累計為其擔保金額:本次反擔保金額1億元,無累計擔保

●截止目前,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的情況

一、擔保情況概述

1、公司向銀行申請1億元貸款,期限一年,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電力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公司以全資子公司庫車青松水泥有限責任公司13.84%的股權作為質押進行反擔保,擔保期限自保證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2、2018年9月19日召開的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為公司提供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的議案》。獨立董事對此項交聯交易進行了事前審核,同意提交董事會審議,並對交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

3、電力公司和公司同受阿拉爾統眾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控制,為公司的關聯方,上述擔保事項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4、上述擔保事項提交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另行通知。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爾市幸福南路406號

企業類型:國有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人民幣126,063.00萬元

法定代表人:陳新民

經營範圍:電力供應,火力、水力發電;煤炭生產及銷售。物業管理;熱力生產及銷售;機電設備安裝、調試;內陸水域養殖;線路安裝;電器件購銷;供熱及管道設計、維修、調試、安裝;房屋租賃;蒸汽銷售;爐灰、爐渣銷售;建築安裝。

財務狀況:截止2017年12月31日,該公司總資產524,920.74萬元,總負債366,705.66萬元,淨資產158,215.08萬元,資產負債率69.86%;營業收入114,873.72萬元,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4,293.97萬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該公司總資產525,991.40萬元,總負債369,503.09萬元,淨資產156,488.31萬元,資產負債率70.25%;營業收入25,114.27萬元,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1,559.20萬元。

電力公司和公司同受阿拉爾統眾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控制,為公司的關聯方。

三、反擔保的主要內容

公司向銀行申請1億元貸款,期限一年,由電力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公司以全資子公司庫車青松水泥有限責任公司13.84 %的股權質押給電力公司,進行反擔保,擔保期限自保證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上述反擔保事項,同意以全資子公司庫車青松水泥有限責任公司13.84%的股權質押,作為電力公司為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

五、獨立董事事前審核意見及獨立意見

1、事前審核意見

因為公司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同受阿拉爾統眾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控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有關規定,公司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所發生的擔保、反擔保及資產抵押均構成關聯交易。

上述關聯交易是公司為獲取生產經營流動資金所發生的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權益、中小股東以及公眾投資者權益的情形。

綜上,同意將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提交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

2、獨立意見

本次會議所審議關聯擔保事項是為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資金的需要,符合公司發展和生產經營的要求,審議程序合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

截止2018年8月31日,公司無對外擔保。

證券代碼:600425 證券簡稱:青松建化編號:臨2018-044

關於子公司收到卡子灣廠區搬遷補償金的公告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卡子灣生產區三宗位於烏魯木齊市米東區烏奇公路2號的土地2015-C-165-B、2015-C-165-C、2015-C-165-A在烏魯木齊市國土資源局掛牌出讓,掛牌時間分別為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2月12日和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22日,並分別於2017年12月12日和2017年12月22日由新疆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摘牌,上述三宗土地總成交金額為115,180萬元,詳情見2017年11月11日、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4日和2017年12月26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子公司卡子灣廠區搬遷土地掛牌出讓的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子公司卡子灣廠區搬遷土地掛牌結果的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子公司廠區搬遷土地掛牌結果的補充公告》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子公司卡子灣廠區搬遷土地掛牌結果的公告》。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於近日收到第四筆搬遷補償金9,800萬元,截止目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已經收到搬遷補償金77,800萬元。公司將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根據搬遷工作的具體情況對上述補償金進行相應會計處理。目前政府補償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總金額尚未確定,故該筆9,800萬元的補償金計入預收賬款。根據有關會計準則的規定,上述補償金在扣除相關成本和費用支出後,將計入2018年資產處置收益,預計對公司2018年度業績帶來積極影響,具體的會計處理及金額以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

後續進展公司將根據款項實際到位情況及時披露,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證券代碼:600425 證券簡稱:青松建化編號:臨2018-045

債券代碼:122213 債券簡稱: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掛牌阿克蘇青松物流有限責任公司82%股權結果的公告

2018年6月29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掛牌轉讓部分子公司股權的議案》,同意分別以625.77萬元和893.373萬元,公開掛牌出讓阿克蘇青松物流有限責任公司82%的股權和阿克蘇市青松龍仁塑化有限責任公司65%的股權,詳情見2018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掛牌轉讓部分子公司股權的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共計收到受讓方哈密進勝物流運輸有限公司受讓阿克蘇青松物流有限責任公司82%的股權價款625.77萬元,雙方已經完成股權交割,阿克蘇青松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已經完成工商變更。

阿克蘇市青松龍仁塑化有限責任公司65%的股權至今未被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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