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火車換鋪被拒發文「譴責」,純屬自找沒趣?

律師火車換鋪被拒發文“譴責”,純屬自找沒趣?

喬志峰

知名律師易勝華火車換鋪被拒發文“譴責”下鋪,不料遭網友吐槽。

這位律師帶著兩個孩子坐火車,他買了2張上鋪。上車後,他開始找人商量換個下鋪。

第一個男生,開始答應,後來說自己腿受過傷,不換了。

第二個男生,直截了當地拒絕了。

最後,兩個女孩給他換了下鋪,也沒要求補差價。

事後,這位微博擁有將近200萬粉絲的律師,寫了一段《火車換鋪有感》發在微博上。

微博結尾,易勝華律師感慨↓↓

“我們的問題解決了,謝謝兩位好心的女孩。至於那兩位男生,你們的做法也沒錯。只是有朝一日,你也會為人父,也有帶著孩子出行的時候。希望你們不會遇到當年的自己,遇到的都是樂於助人的女孩~”


律師火車換鋪被拒發文“譴責”,純屬自找沒趣?


​律師發文前,或許會想網友應該都站在“帶著孩子處在弱勢”的自己這邊。然,這次,他遭到了上萬網友diss。

(以上報道,來自9月17日新晚報公號)

這次,絕大多數網友的三觀都非常正。或許,知名律師有那麼一點自找沒趣了。

首先應當釐清,讓座和換鋪並非公民的法定義務,甚至連道德問題都算不上。對號入座、按鋪乘車,是既定規則,沒有特殊情況必須遵守。即便確有特殊需求,也只能跟他人友好協商。對答應換鋪者要表示感謝,對不願換鋪者也應當予以理解,或許,別人習慣於睡下鋪;也或許,別人也有自己的實際情況,不方便換鋪。當事人不該對此予以過多的苛責,更不能進行道德綁架。身為知名律師,難道連這點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如果還要為此喋喋不休,跟高鐵霸座男和“瑞典撒潑三人組”有多大區別?


律師火車換鋪被拒發文“譴責”,純屬自找沒趣?


​從高鐵座霸霸佔座位,到知名律師因換鋪而心生不滿,發生在火車上的類似事例委實不少,而由此引發的爭議也此伏彼起。值得欣慰的是,現如今絕大多數網友的態度都比較客觀理性,法治意識超越了所謂的道德觀念,更加重視契約精神,考慮問題也更加全面了。這無疑是一種進步。相信有了社會輿論的參與和矯正,不管是霸座男還是知名律師,都會從中得到教益,更多地從自身找問題,而不再怨天尤人甚至將自己的錯誤觀念強加於人。

當然,對確實需要幫助的群體,其他人在條件許可的範圍內,能幫一把就幫一把,換鋪也不是多大不了的事情,也不必太較真。與人方便、自己方便,誰還沒有需要別人幫忙的時候呢,互幫互助原本就是人之常情。但無論如何,這都建立在雙方自願和友好協商的基礎之上,幫你是人情,不幫你也是本分。

另外,我覺得知名律師換鋪不順利,或許還有一個溝通不暢、交流存在障礙的問題。處理人際關係,不管是熟悉的人還是陌生人,守住自身本分、多一些自律和善意,利己利人。假如知名律師換個處理方式,比如向乘務員求助,由他們出面來協調鋪位,說不定效果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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