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爲「毒跑道」解毒?

怎樣為“毒跑道”解毒?

喬志峰

從9月1日開學至今,武漢藏龍二小不斷有學生出現流鼻血、嘔吐、身體起疹子等症狀。到9月10日,據家長的不完全統計,已有100多名學生出現了流鼻血、起紅疹等不適的症狀。學生家長懷疑,孩子的症狀與學校跑道質量有關。(9月19日中國新聞網)


怎樣為“毒跑道”解毒?


“毒跑道”又來了?近年來,媒體不斷接到江蘇蘇州、無錫、南京、常州等多地學生家長反映,孩子上學後集中出現了流鼻血、頭暈、起紅疹等症狀,他們懷疑與學校的塑膠跑道氣味嗆人有關。

然而,在媒體前往多家涉事學校進行採訪時,校方無奈表示,他們找遍了當地所有檢測單位,均無法出具檢測報告。有媒體調查發現,我國已建室外塑膠跑道的有毒檢測是一項行業空白。而隨著媒體的調查深入,塑膠跑道領域的亂象一點點被揭開,令人觸目驚心。


怎樣為“毒跑道”解毒?


​一,“毒跑道”由來已久

多地家長集中反映、多家媒體介入調查,讓“毒跑道”迅速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也引發了鋪天蓋地的質疑和口誅筆伐。

其實,“毒跑道”的問題並非近期才有,只不過最近爆發比較集中罷了。自從塑膠跑道出現和日漸盛行,與其有關的負面新聞就時有所聞。2003年,還曾經出現過針對塑膠跑道有毒無毒的爭議,也有專家不斷呼籲“儘快終止學校體育場地鋪設塑膠跑道的做法”。只可惜,由於塑膠跑道自身所具有的實用性和便利性,這個行業還是迅速發展壯大起來,不少學校都將其作為學校硬件設施升級改造的一項重要舉措來進行,爭先恐後建起了塑膠跑道。而跑道的安全性卻常被有意無意忽略,導致一些不合格甚至有毒的跑道混入入校園。隱患不斷累積,直至導致今天這種問題集中爆發的局面。


怎樣為“毒跑道”解毒?


​回顧多次“毒跑道”事件發酵的過程就會發現,基本上都經歷了一個由點及面、由表及裡、由淺入深的演化:學生集體出現流鼻血、頭暈、起紅疹等症狀——家長查找原因並將“疑兇”鎖定塑膠跑道——媒體介入進行調查和報道引發社會關注——塑膠跑道在生產、施工、監管等方面存在的眾多問題和漏洞不斷得以暴露。

這不由得讓人生出疑問:如果不是學生集中出現了各種症狀,“毒跑道”的問題是否還將繼續潛伏,無法及時被家長和公眾察覺?如果不是那麼多學生、那麼多地方的不同學校都發生了同樣的問題,會不會依然被當成“個別現象”,難以引起足夠的重視?並且,出事的“毒跑道”由於“毒性猛烈”、直接讓孩子出現了明顯症狀,進而得以暴露。還有沒有其他一些塑膠跑道,雖然毒性沒有那麼強,但同樣也存在毒性,正在悄無聲息地毒害孩子、令其“慢性中毒”?我相信,上述擔憂或並非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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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毒跑道”毒從何來

據專家介紹,合格的塑膠跑道技術成熟、使用安全,存在問題的是劣質塑膠跑道,其毒性汙染源主要來源於三個部分:第一,是塑膠跑道中使用的溶劑中會揮發含有毒性的甲苯、二甲苯;第二,劣質塑膠跑道中含有重金屬催幹劑——鉛鹽;第三種也是危害最大的,是跑道中使用的有毒塑化劑,它能增加劣質跑道彈性,卻可導致男性不育。

有形的毒源不難查出,而無形的“毒源”則隱藏較深,需要引起我們更大的重視。首先,是監管的缺位。塑膠跑道的監管,至少涉及到教育、質監、環保、體育等眾多部門。如果上述部門有一個能夠主動進行監管,或許就能堵住漏洞,避免“毒跑道”繼續害人。只可惜,“九龍治水事難成”,那麼多監管部門都沒能盡職盡責、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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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檢測標準的缺失。記者在某小學採訪時,學校負責人表示,校方尋找當地多個部門,也無法得到塑膠跑道是否有毒的檢測報告。他表示:“聯繫下來,疾控中心就來了,他說我們只能檢測室內的。室外我們就聯繫了區環保局、無錫市環保局,他們沒有監測室外的部門,室外沒辦法檢測到的。”標準缺失,導致“毒跑道”遊離於管控之外野蠻生長,相關企業也無所顧忌、肆無忌憚。

所幸的是,今年5月14日,國家標準《中小學合成材料面層運動場地》(GB 36246-2018)正式發佈,此標準為強制性標準。根據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的消息,該標準由(教育部(基礎))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教育部(基礎),將於2018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但願新國標出臺後,所有的學校都能按照標準採購選擇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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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市場的無序競爭讓塑膠跑道的質量難以得到有效保障。低價中標、層層轉包,這些工程領域常見的弊端,在塑膠跑道的招標建設中無疑也是存在的。為了降低成本、追逐更高的經濟利益,使用劣質材料、偷工減料就成了某些無良企業的不二法門。

三,怎樣為“毒跑道”解毒

已經出了這麼多問題了,對各地、各個學校的塑膠跑道進行一次拉網式的大排查刻不容緩。沒有發現問題的,可以繼續留用;發現問題的,不管毒性大小,都必須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解決;無法徹底消除毒性的,就必須堅決予以拆除,不能任其繼續揮發毒性、戕害學生的健康。除了“治標”之外,還要有“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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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明確監管責任。從塑膠跑道的招投標到建設施工,從產品工藝到生產檢測,所有的環節和流程都必須置於嚴密的監管之下,不能有任何輕忽,更不能人為“放水”。比如有毒塑化劑,在國外兒童產品裡是禁用的,為何在我們這裡,卻可以堂而皇之成為塑膠跑道的原料?誰該為此負責?

其二,加大處罰力度。發現“毒跑道”,不僅要及時拆除,還要倒查責任;不僅要追究學校的責任,對負有監管之責的相關部門,也必須予以深究,並且追究到人。特別是如果其中存在利益勾兌等違法違紀行為,更須一追到底。


怎樣為“毒跑道”解毒?


​同時,還應舉一反三,查查校園裡除了“毒跑道”,是否還存在諸如“毒桌椅”、“毒校服”等其他安全隱患。安全大於天,更何況事關孩子,必須千方百計確保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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