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深圳社保繳費基數一覽

8月起,深圳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施,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月。7月起,社保繳費基數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有新調整。同時,社保待遇計發基數也發生了變化,如深圳失業保險金漲至1980元/月,本醫保年度深圳基本醫保最高報銷額度提高至60.1萬元,比上一醫保年度漲了6.2萬元。社保“五險”繳費具體是如何調整的?哪些社保待遇償付基數漲了?你想了解的,趕快看這裡。

“五險”中“四險”繳費與最低工資標準有關

根據深圳市統計局公佈的《2017年深圳市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據公報》,深圳市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00173元,折算為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8348元。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項社保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基數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8348元/月的標準計算。調整後,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均提高至25044元,一、二、三檔醫保繳費都有變化。失業保險繳費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變化無關。

8月1日起,我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施,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月。社保“五險”繳費中,養老、工傷、生育、失業“四險”都與最低工資標準有關,醫療保險繳費與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無關。

“三險”繳費基數上限提高至25044元

養老保險繳費方面,深戶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2%,其中個人繳費比例為8%,單位繳費比例為14%;非深戶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1%,其中個人繳費比例為8%,單位繳費比例為13%。繳費基數均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最低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每月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限為25044元(8348元×300%),下限為2200元。

生育保險個人不需繳費,全部由單位繳費,繳費比例為0.45%。繳費基數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最低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每月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5044元(8348元×300%),下限為2200元。

工傷保險個人不需繳費,全部由單位繳費。根據行業類別分八檔基準費率進行繳費,分別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根據單位上兩個自然年度工傷保險支繳率、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情況等因素確定浮動檔次後進行繳費。繳費基數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最低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每月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5044元(8348元×300%),下限為2200元。

此外,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200元,繳費比例為1.5%,其中單位繳納1%,個人繳納0.5%。失業保險單位每月繳納22元(2200元/月×1%),個人每月繳納11元(2200元/月×0.5%)。

一、二、三檔醫保繳費都有變化

醫療保險根據繳費及對應待遇分設一檔、二檔和三檔。單位應為深圳戶籍職工參加醫保一檔;非深圳戶籍職工可在一、二、三檔中任選一種參加。

醫保一檔繳費比例為8.2%(基本醫保+地方補充醫保),其中單位繳納6.2%,個人繳納2%,繳費基數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最高為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最低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每月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上限為25044元(8348元×300%)、下限為5009元(8348元×60%);醫保二檔繳費基數為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目前為8348元,繳費比例為0.8%(基本醫保+地方補充醫保),其中單位繳納0.6%,個人繳納0.2%;醫保三檔繳費基數為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目前為8348元,繳費比例為0.55%(基本醫保+地方補充醫保),其中單位繳納0.45%,個人繳納0.1%。

失業保險金漲至1980元/月

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了,與最低工資標準相關的社保待遇償付基數也要提高。誰也不想失業,但萬一就業不順導致短期失業,沒有穩定收入,失業保險就有大用處了。隨著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失業保險金也漲了。

今年5月1日起,深圳失業保險金由原來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照當時的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為2130元/月計算,即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從原來的1704元/月提高到1917元/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2200元/月,8月起失業保險金則提高至1980元/月(2200元/月×90%)。

基本醫保最高報銷額度提高至60.1萬元

深圳基本醫保最高報銷額度也提高了,本醫保年度深圳基本醫保最高報銷額度提高至60.1萬元,比上一醫保年度漲了6.2萬元。每個醫療保險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限額,根據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每年7月1日開始調整。按照2017年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8348元/月計算,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時間不滿半年的、連續參保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滿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的、滿36個月不滿72個月的、滿72個月以上的,本醫療保險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限額分別為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50萬元、60.1萬元。此外,還有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對應相應的參保時間,每個醫療保險年度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限額分別為1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100萬元。也就是說連續參保滿6年以上的,在醫療保險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最高報銷額度達到160.1萬元。

此外,參保人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超出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限額的部分,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也就是說,在本醫保年度內如果如果醫保支付金額超出160.1萬元之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仍可繼續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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