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

乌海市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

乌海市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

乌海市纪委监委

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

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的通知》(内纪发〔2018〕17号)要求,现将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紧盯中秋、国庆节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严防“节日病”。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实物等节日福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严抓实。要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节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要紧盯两节期间重要节点,积极主动做好防范提醒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弘扬优良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采取过硬措施,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要畅通各类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切实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持续发力加压,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乌海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3-12388 2999566

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

举报信箱:乌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乌海市纪委监委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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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 0473-299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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