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做活有人干

我市出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做活有人干

我市出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做活有人干
我市出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做活有人干

为妥善解决我市社会救助力量严重不足问题,近日,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自贡市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向社会力量购买的社会救助服务包括事务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两类。事务性工作主要是指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庭收支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服务性工作主要是指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的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严禁社会力量承担社会救助待遇的审核审批、社会救助资金筹集和发放、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等职能职责。

《方案》明确区县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区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工作,并根据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所承担的社会救助工作量分配社会力量承担相关工作的经办人员。

《方案》强调切实落实“各区县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本区县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总数2‰的比例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办人员”工作要求,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做,活有人干。

《方案》强调,购买工作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选定承接主体时,要以满足服务质量、符合服务标准为前提,不能简单以“价低者得”作为选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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