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審理首例當庭宣判涉惡案件

非法放高利貸還暴力索債,四名被告人獲刑

泉港審理首例當庭宣判涉惡案件

四被告人為非作惡,終食苦果。

掃黑除惡,黑惡必除,除惡務盡。8月28日上午,泉港法院依法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華等4人惡勢力團伙非法拘禁、虛假訴訟、強制猥褻一案,並於當天下午當庭宣判。泉港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70多人,旁聽了公開審理部分。據介紹,這是泉州首例當庭宣判的涉惡案件,泉港法院第一時間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了庭審情況,不少群眾留言點贊,為掃黑除惡拍手叫好。

□本報記者 蘇勇 通訊員 林平山 文/圖

法院當庭宣判

惡勢力團伙認罪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以來,以被告人陳某華為首,被告人莊某富、莊某桂、莊某偉等人為主要成員的惡勢力團伙,長期從事非法高利放貸活動,並採取暴力毆打、脅迫及非法拘禁、虛假訴訟、強制猥褻等手段強行索債。

四被告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陳某華等人放出去的高利貸,基本按每月10分利息收取,他們催債的手段更是令人髮指,借款人一旦不能按時償還,他們便非法拘禁、威脅毆打,甚至以捅肛門喂大便等手段脅迫要債。

今年8月初,泉港法院立案受理該案。考慮案件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擔任該案主審法官,並邀請具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經驗的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提高司法公開的透明度。

當天該案庭審歷時近6個小時,下午3點50分,合議庭依法當庭宣判: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華、莊某富犯非法拘禁罪、虛假訴訟罪、強制猥褻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被告人莊某桂、莊某偉犯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九個月。

四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部門協調作戰

破獲涉惡案件31件

記者從泉港區獲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該區迅速行動,強化政治責任、強化線索摸排、強化協同作戰,從查、打、治上下工夫,形成“上下聯動、全民參與、精準打擊”的工作新局面。截至8月25日,共摸排涉黑涉惡重點線索12條,打掉涉惡犯罪團伙1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16人,破獲涉惡案件31起,抓獲九類涉惡網上在逃人員9人,協助偵破市級指定管轄團伙1個。6月12日,泉港公安成功搗毀一特大網絡賭博團伙,抓獲賭博團伙成員50名,初步查明涉案金額近9000萬元。

此外,泉港區結合村級換屆選舉工作,該區紀委、組織、政法委等17家單位實行“十七聯審”制度,對“村霸”問題、宗族惡勢力等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對各鎮(街道)678名村“兩委”進行全面體檢,共排查出涉黑涉惡線索2條,發現存在問題的村幹部73人,其中村主幹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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