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防城港警方2017年以来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经典回顾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防城港市公安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科技创新,坚持“防管控打”工作理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有效构建全市和谐稳定的网络精神家园。

据统计:2017年以来,依托智能合成作战平台和“4+1+X”合成作战机制,成功破获涉网刑事案件349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20人,分别同比增长242%、244%。

头条|防城港警方2017年以来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经典回顾
头条|防城港警方2017年以来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经典回顾

回顾防城港警方2017年以来

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防城港警方打掉一电信诈骗团伙

2017年4月11日21时19分,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人冒用其儿子的QQ,谎称交纳学校的培训费向其索要钱财,报警人分两次汇给对方8000元。4月26日,经过缜密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手提电脑6台、银行13张卡、U盾3个、手机20部、手机卡10张、涉案小轿车2台,该案串并案件13起,涉及湖南、浙江、河南、山东等多个省份。

头条|防城港警方2017年以来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经典回顾

通过对案件深挖,同年5月8日,在港口区港务局三区一出租房内将正在实施诈骗的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扣押了用于作案的手提电脑6台、手机十余部、银行卡7张,一举打掉了一个长期利用QQ冒充学生诈骗家长钱财的电信诈骗团伙。

案例二

防城港警方端掉一网络诈骗窝点

2017年7月3日,防城港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在日常执法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有一涉嫌网络诈骗团伙,民警立即开展排查工作并快速掌握了该团伙主要成员相关信息。当晚,抓捕组迅速出动并摧毁该犯罪窝点,当场抓获卢某龙、莫某、黄某和卢某庆等4名犯罪嫌疑人,查获4台电脑及银行卡、上网设备一批。该案犯罪嫌疑人主要是通过电脑从网上收集下载一些公司的资料及公民的个人信息,再利用手机发送诈骗短信给公司财务,让其进入虚构的公司高层群里,然后利用QQ冒充公司老总,让受害者将钱款打到4人的网银或银行卡上,从而实施诈骗。目前,卢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卢某庆、黄某、莫某等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案例三

防城港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

2017年8月28日,防城港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对全市社会影响较大的聚集型网络传销犯罪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个名为“华美汇壹众舍得商城”的网站,该网站通过微信朋友圈、QQ等网络平台以“分享经济”、“大健康产业”等名目大肆进行虚假宣传,以出售商品为名,分红返利的形式发展会员,要求会员缴纳费用,然后许诺“三代分红”,引诱会员积极发展下线获取返利,通过发展一定数量下线达到核心层后得到高额回报。经过前期侦查,防城港市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10·31专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于2017年11月10日,组织警力奔赴涉案犯罪嫌疑人主要活动地广东珠海、安徽合肥、江苏连云港等地,对“10·31”专案涉案人员进行收网抓捕,成功侦破该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97个,冻结涉案资金4.023亿人民币,现场扣押现金人民币360万元、美元7.2万。

案例四

防城港警方侦破一起系列网络诈骗案

2018年6月12日9时59分许,受害人陈某报案称其被他人在QQ上冒充公司老板诈骗约15.6万元人民币。接到报案后,防城港警方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梁某,并于2018年7月19日在南宁市将犯罪嫌疑人梁某、陆某、黄某抓获。

头条|防城港警方2017年以来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经典回顾

在侦办陈某被诈骗案的过程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陆某自2017年6月份开始,通过在网上购买微信号,在微信上盗用他人朋友圈里晒豪车、豪赌等视频,然后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上,以博取人气,让他人觉得自己是个富豪,然后假装在微信朋友圈搞活动,如果有人抢到第一条朋友圈评论他就给3万元,然后犯罪嫌疑人陆某就做了个假的转账记录发到朋友圈上,并在微信朋友圈发“一返十”的活动,以达到诈骗目的,涉案金额约20余万元人民币。8月24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案例五

防城港警方查处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

2018年6月4日晚,东兴市政府组织综合执法局、文体局环保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联合对四川路、劳动街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在整治过程当中,没有发生冲突和案件,也没有出现任何人员伤亡的情况。然而,当天晚上9时许,微信上却到处传播着一条以综合整治现场为背景,配以“东兴街打死人,2死3重伤”语音的视频,造成了十分不良的社会影响,涉嫌违法。

案发后,东兴市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发布虚假信息人员,于6月5日12时许将违法嫌疑人黄某锋抓获。经询问,黄某锋对当时拍摄视频,以虚假语音、捏造事实发朋友圈的事实供认不讳,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锋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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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邹汝婕

审核:王 微

如果您觉得防城港公安民警的辛勤付出值得肯定,敬请大家在接到自治区民调中心(0771-12340)电话对防城港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随机调查时,耐心配合,给予民警们公平的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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