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扶摔倒大叔反被讹,决定起诉:今天,我要向这类人讨一个公道

01: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9月2日当天下午,32岁的滕先生在上班路上,经过金华婺城解放西路时,突然听到侧后方一阵急刹声,回头一看,一位骑着电瓶车头发花白的老人摔倒在地。

他摔倒后跟我靠得很近,但是两辆车并没有碰到。

经过谨慎的考虑,滕先生并没有上前去搀扶老人,只是询问了一下老人家的身体状况,是否有受伤。

“他是自己站起来的,我就下车帮他扶起电动车,推到路边,老人还轻声说了一句‘谢谢’。”

这时候,突然冲出来一名过路男子,大声质问滕先生:为什么要扶老人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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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看到了滕先生撞了老人,还骂滕先生不道德,滕先生气急,拿出手机录像,要求这位男子将他刚才的话再说一遍作为证据,可是这路人却开始辱骂滕先生。

你不诚信,你不道德,撞人了还不承认,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期间老人一直没说话。

在路人的骂骂咧咧中,老人决定报警,老人也觉得是滕先生超车撞倒了他。

交警到现场后,检查了双方的车,并无明显碰撞痕迹。

但是老人坚称,自己是被滕先生撞倒的。

事后滕先生才了解到,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今年才47岁,姓曹,被滕先生误认为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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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两天后,一直没有上班的滕先生去交警队写材料,遇到了曹先生的妻子,曹妻不由分说,大骂滕先生:

“没良心,两天了一句话都没关心过。”

“材料还是他口述请别人给写的。”

甚至还要求滕先生垫付其丈夫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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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该路段的交通监控看不到事发状况时,家属更是气焰嚣张,说了许多难听的话,把滕先生气得不行:

当时我就说不出话来,挺生气的。知道现场监控录像调不了后,就开始担心,怕那个路人会再次跳出来作证。

02:今天,我要代表一类人向另一类人讨个公道。


9月6日,交警在现场巡查的之后,发现路旁一家店门口安装了一个监控,正好拍到了事发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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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看完录像以后,交警对滕先生说:和你没关系,是老人自己摔得。

证明了滕先生的清白。

曹先生的儿子则称:父亲摔倒时骨折了,肺了破了,可能当时是因为缺氧,不太清楚自己好好骑着车怎么就摔倒了。

“我们家从来都是尊重交警的判罚,不管是监控视频出来之前还是之后,从来没有讹诈他的想法。交警在调查时,我妈确实指责过他不付医药费,也说过让他去医院看我爸,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但是我妈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当时我爸还在病床上下不了床,站在伤者的角度,我们有权利怀疑他是肇事者。

曹先生当即要求家属补偿这几天因为这场单方事故损失得打车费、误工费、拖车费,共计2000

元。

可是家属笑了笑,说:“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一下我老公吧。

气的滕先生当场表示要起诉,可是曹先生的妻子却蛮无所谓:

那你去起诉好了。

“电话我是不会给的,你自己去查好了。”

“你要是想当雷锋,那我就去叫记者、叫电视台、叫报社。”

而滕先生准备起诉的诉求是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且赔偿一块钱。

赔偿不是重要的,其实当时在交警队他母亲拒绝补偿我我才生气,但是就算他们答应了,我也不会收,因为当时老人还在医院,也要花钱。

这段时间滕先生刚好和太太领了证,在准备结婚酒席的事情。

事情发生后,滕先生担心的睡不着觉。

他担心自己日后的工作别人也不愿意再相信他,也担心即将结婚的妻子和娘家人对自己有看法,他网上查了很多讹人的案例,还找过专业的人咨询试图通过现场的车辆痕迹计算出速度,证明自己的清白。

可是没有监控,什么都没用。

而滕先生身边的朋友都在调侃:“家里有矿啊?敢扶?

为什么要起诉?

滕先生说:因为讹人的成本太低了,扶人的成本太高了,好心扶人却因此受伤害,这个伤害该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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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要大家知道诚信的价值,想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而那位无端诬陷自己撞人,出言侮辱的路人,滕先生表示他欠自己一个道歉。

“本来摔倒的男子站起来的时候还对我说了声谢谢,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路人一直在旁边说我撞他才觉得是我撞得。”

现在我要代表一类人,去向另外一类人讨一个公道。

03:我不后悔,但是我以后再也不会做好人了。


一位老师面对着台下一百多位十五六岁的学生,问了一个问题:

“如果有一天,有老大爷、老奶奶摔倒了,你们会不会去扶?”

那些拥有着年轻稚嫩面孔的孩子,异口同声,齐刷刷的说:

我不扶。

老师问为什么?

怕被讹。

老师紧接着说:“可是不是所有的老人都是讹人的,他们当中也有很多是真的受伤了,需要帮助的。”

学生们依旧很抗拒:“我妈说了,就算老人家不讹,他们的子女也会讹,我们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去惹这种麻烦?

幼儿园里,老师在给家长开班会,老师希望家长能够培养孩子的爱心,扶老人过马路,扶摔倒的老奶奶之类这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

突然想起来我小时候,老师也是这样教我的。

可是,老师这番要求没能得到家长们的认同,家长们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好建议。

老师,我们并不觉得这是在做一件好事。

而一般,我们都不会教自己的小孩去扶那些摔倒的老人。

“实际上,我们都不过是普通家庭,扶不起。就算扶得起,我们也不愿意去做,顶多教育孩子求助警察。”

这时候另外一个家长嗓门明显大了起来:

“报警?!”

“如果附近没有监控,身边也没有别的人,连警都别去报,免得人家儿女说我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报警?做好事平白惹得一身腥臊。

在发生一个什么事情以后,看到围观的路人无动于衷,绝大多数人都会感慨:社会冷漠,好人越来越少了,为什么不能伸出手去帮助一下呢?举手之劳而已。

记得几年我到过这样一个新闻,一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也是因为扶了摔倒的老人,反过来被老人的家属讹诈,数目很大,是几万块钱。

没有监控,也没人为他证明。

最后他赔了钱,新闻里,记者问他你后悔去扶这个老人吗?他说的那句话到今天还记得。

他很平静的告诉记者:“我不后悔,但是我以后再也不会做好人了。

你看,这个社会从此失去了一个年轻人的信任。

我们常常说,吃一堑长一智,在某个地方吃亏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这叫长记性。

04:善恶边界难以分定。


但是往往让人很无力的是,在你相信人性本善的时候,他会啪啪给你打脸,在你对人性本恶坚信不疑的时候,又会给你希望。

这样一个好人坏人的界限,难以界定。

就像是一场博弈,来自双方的博弈。

一位10来岁的小姑娘骑自行车在大道上行走,这个时候一个50来岁的大婶和小姑娘相向而行,突然不知怎的,大婶一声惊叫,从车上跌落下来。

离大婶两三米的小姑娘立马下车跑过去就把大婶给扶了起来,还帮忙把大婶掉落在地的东西给捡了起来。

接下来,接下来就是不出意料的。

大婶讹人了。

她紧紧的抓着那个不过才10来岁的姑娘,恶狠狠的说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得赔钱!

小姑娘才多大?什么也不懂,被这个大婶吓得浑身发抖。

这个时候,一位在旁边店铺喝茶的老伯目睹了这一切,他气愤的冲着大婶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自己摔倒了,和女娃娃有什么关系?”

老伯对女孩子说:“小朋友,不用担心,你先回家,这里有我。”

这大婶看女孩走了,便撒起泼来:“她是你什么人?”

“我和小姑娘素不相识,你既然要赔钱,那咱们就去派出所评评理。”

旁边一位先生也看不下去,大声指责:“你有儿子有孙子吗?你这种人,讹诈贪钱,连一个小女孩都不放过,你孙子在看着你呢!”

路人也纷纷表示:

”人家孩子好心扶你,你恩将仇报,良心过意的去吗?”

“干缺德事,当心遭报应!”

其实很多人不是不愿意做好事,而是不愿意做第一个做好事的人,一旦你决定第一个出头,好事做了也就罢了,一个不小心自己就给栽进去。

人求自保,是一种本能。

在很多情况下,往往如果有一个人愿意为了正义发声,旁人定然不会袖手旁观。

我愿意去相信,这一份传统美德,一直深深根植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那些年轻的,没有经历过社会险恶的孩子们,还在学校接受着帮助他人的教育,希望社会对初来乍到的他们,温柔一点。

不要摧毁了他们的希望。

05:行善需要高成本,清白需要代价。


在滕先生被讹诈的这件事情上,最让我气愤的不是曹先生家属的态度,行为。

而是一位当事执法者的态度。

我记得很清楚,那位滕先生在提出起诉请求以后,作为处理这件事情的交警,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

“滕先生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其实无非就是家属给他道个歉或者报销掉路费的事情。”

你说要是起诉的话,我觉得个人想法是有点过了。当然他要起诉也是他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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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震惊,作为执法者也能说出这样一番话,作为正义的一方竟然都持有宽容、容忍的态度,你说作恶的成本有多低?

公知在一定程度上,会左右社会风气。

而这一句过了,又该让多少曾经受过讹诈的人感到失望和难过?又让多少暗地里蠢蠢欲动的人添了多少底气?

路人的及时插刀,被撞的曹先生的顺势而为,家属的蹬鼻子上脸,到最后执法者的一句“过了。”

每一步,都在把好人往深坑里推。

要是人人都抱着

“既然都还你清白了,你也没损失什么,给你道个歉就得了,你也不要不依不饶你又没损失什么,干嘛非要上纲上线,较这个真?有什么必要?” 这种态度。

那不好意思,我以后真的不愿意做好人了。

我没作恶,还我清白是理所当然的,清白不是我求来的,也不是向警察买来的,更不是讹人的家属送给我的,我为什么要宽容?为什么只能得到一个道歉?

若是正义迟迟未到,缺席了,我面临的是谴责,是赔偿,人生履历里增加了莫须有的罪名,这个又由谁来买单?

我自己吗?

而诈者会面临的有哪些风险?

看到一位网友的回答我真是又气又觉得在理:

他说:“就目前来看,在按闹分配弱者有理立法易执法难的大环境下,87.53%以上为零成本低风险高收益。

有人可能会说,做好人的成本太高,高到令人寒心。

但是,行善事,做好人的成本,本来就很高。

清白是需要代价的。

法律的制定不是为了保护好人,而是为了规避一些人的恶意。

因为作恶,真的不需要什么成本,一张空口白话的嘴,一张不知廉耻的脸皮,就可以轻易摧毁一个人对于行善的信心,对社会的信任。

很赞同一位网友“写作的丧失”所说的:实际上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德的,不是法律,是报复,业报。

也就是常说的,犯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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