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市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通告

為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進一步規範城市交通秩序,切實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廣大市民文明出行意識,營造有序、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政府決定自9月25日起,在城區開展為期三個月的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範圍城市建成區。

二、整治重點

1、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要按施劃的停車泊位箭頭指向方向停放)、不按規定通行、不各行其道、不禮讓行人和行人闖紅燈、亂穿行等違法行為;

2、佔道經營、堆物作業、亂搭亂建、亂挖亂占城市道路等影響交通通行的違法行為;

3、非法佔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停車泊位、消防通道的違法行為;

4、機動車、非機動車非法營運、違法載人、超員超載和亂搭蓬傘等違法行為;

5、載貨車輛、黃標車、危化品運輸車違法入城等違法行為。

三、整治措施

1、整治期間,對違法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在現場但經屢次催告仍不駛離的各類車輛,公安交警部門將一律拖運至停車場。

2、整治期間,對查獲的車輛及行人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對不服從管理,拒絕、對抗和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廣大市民要提高文明出行的自覺性,主動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服從執法人員的指揮和管理,積極參與配合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共同構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4、歡迎廣大市民群眾積極舉報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電話:6139100(交警大隊),6235110(城市管理執法局)。

特此通告。

桐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1日


桐城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市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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