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若干规定》

8月28日,青神县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开好2018年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

党组会上,李林坤检察长对《若干规定》进行全面解读,组织班子成员逐字逐句学习具体条文,并展开研讨。他强调,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学习好、贯彻好《若干规定》各项要求,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的程序步骤,严格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并就如何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专题学习的重要意义。全体班子成员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研细读、学深悟透,深化思想认识,牢记政治责任,履行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党性修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领头雁”的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重点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具体进行党性分析,形成高质量的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增强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切实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让民主生活会开的有辣味,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认真整改,达到碰撞思想、明确方向、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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