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如果你不持证上岗 后悔很严重!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是指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 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十四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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