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大悍匪之張子強大案記實(二)

香港三大悍匪之張子強大案記實(二)

此時彷彿勞力士劫案的重演,在裝甲解款車前突然又出現了五名劫匪,其中四名戴面罩,一名沒有戴,沒有戴面罩的這個人就是張子強。張子強持手槍衝在前,領著兩名匪徒首先將車頭的兩名押運員用手槍逼進車廂內,其他的匪徒衝進車廂內,用手槍頂住了裡面的押運員。

三名押運員立即被劫匪用布矇住了眼睛和嘴巴。一名蒙面劫匪跳進了駕駛室,解款車像脫韁的野馬疾馳而去。

解款車剛剛離開,進行政大樓辦手續的那名押運員就走了出來。他一看解款車失蹤,驚呆了,立即掏出對講機報警。

當香港警方趕到搶劫現場時,張子強他們已經駕駛解款車經過了機場隧道,拐上九龍宏安道,前行不久又拐進了麗晶花園,然後迅速繞了麗晶花園一圈,沿宏安道拐上啟業道,把車子停在正在興建的大老山隧道的天橋邊,上了一輛前來接應的白色麵包車。

就在劫匪忙著搬運贓款的時候,車上被綁並被蒙著眼睛的押運員都很緊張,其中有一名押運員滿臉是汗,汗水順著額頭往下流,流進了眼窩,使矇住眼睛的黑布往下滑了一點,露出了這名押運員的半隻眼睛。押運員從蒙布邊上看見了沒有戴面罩的張子強。

幾名劫匪都沒有注意到那幾個被綁著的押運員。搬完錢劫匪們立即登上面包車沿著太子道往旺角方向飛駛而去,將解款車和車上的押運員丟在路邊。

此時,公路上飛駛的白色麵包車裡,劫匪們看著眼前裝滿鈔票的九個大口袋和一個小口袋欣喜若狂。張子強掏出一把小刀,挑開了一個裝現金的大帆布袋封口,袋裡露出了一紮扎港幣,這些港幣幾乎都是舊鈔。

張子強隨手拿出一紮有著銀行封籤的1000元面額港幣,扔給坐在一旁的胡濟舒。胡濟舒用手像玩撲克牌似的翻了翻,說:“嗬,都是‘大黃牛’!”――由於1000元面額的港幣是黃顏色的,所以香港人喜歡把它叫作“大黃牛”――說完,又把錢扔進了帆布袋中。

當張子強又用刀挑開另一個裝滿美元的口袋時,卻一下愣住了,原來口袋裡的美元都是新幣而且都是連號的。張子強伸手從口袋裡拿出一紮美元,用刀挑破美元上捆紮的紙帶,然後將一紮美元“譁”的全部扔出了車外。

坐在窗邊的一劫匪趕緊伸手去搶,但是已經來不及了。他看著扔出去的美元雪片一樣飛揚,散落在車外野地裡,回頭不解地問:“好不容易得來的美元,扔了它幹什麼?”

張子強盤腿而坐,閉眼不語。

胡濟舒敲了一下叫喊的劫匪,說:“你不懂,這叫祭天地,保平安。”

啟德機場17億港幣被劫案,震動了整個東南亞,甚至包括美國的金融系統。香港警方投入大量警力全力偵破。從現場沒有找到太多的線索,而其中一位押運員雖然看到了一張沒有戴面罩的劫匪的臉,但因不是他熟悉的人,在沒有抓到劫匪前也沒有太多的價值。再加上當時押運員太緊張,事後向警方描述此人時說得也是不十分清楚。警方經過分析認為,劫犯的情報如此準確,手法如此迅速,一定有內部人員配合。警方不動聲色地把偵查目標指向了衛安護衛公司內部。

案發不久,一名女子在同一間銀行連續以同一個賬號存進了41萬港幣現金。銀行立即將此情況通知了警方,經警方驗證該女子所存的現鈔全部是啟德機場被劫的現鈔。

警方隨後發現,向該女子提供這筆現鈔的是一個叫羅豔芳的女人,而羅豔芳則是負責啟德機場現鈔押運的衛安護衛公司運輸部的職員。警方馬上把偵查視線轉向了羅豔芳。

經過進一步調查,警方有了重大發現:羅豔芳的丈夫就是在警局有著一大疊案底的黑社會人物張子強!接著又發現張子強的收入與支出存在很大問題,結合張子強、羅豔芳存進銀行的現金就是啟德機場失劫的錢,警方認為張子強羅豔芳夫妻是啟德機場劫款案的重大嫌疑人,於是,拘捕了張子強、羅豔芳。

1992年11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開庭審理張子強涉嫌搶劫機場解款車案。經過那位解款車押運員的指認以及警方提供的各種證據,法庭裁定張子強罪名成立,判決入獄18年。而羅豔芳卻由於證據不足,判無罪當庭釋放。

釋放後羅豔芳立即為張子強“喊冤”,她召開了新聞發佈會,在會上羅豔芳首先對著眾多的話筒說:“張子強先生是冤枉的。警方指控張先生的惟一證人,是一個押運員,他聲稱曾在現場看見張子強。可是,在現場進行指認時,他又不能立即認出張先生,卻在離開指認現場時,又回頭指認張先生,這個指認不能不讓人懷疑它的真實程度。而且,這個證據是獨立的,不能形成一個證據鏈,因此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我們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

有記者問羅豔芳:“羅豔芳女士還有什麼要說的?”羅豔芳面對著鏡頭,慢慢地取下了墨鏡,人們看到她淚流滿面。她說:“警方不但製造冤案,還搞刑訊逼供,你們看!”接著,羅豔芳突然撩起自己的長裙,露出雪白的大腿,大腿內側有一道長長的淺紅色的傷疤。

整個新聞發佈會會場立即躁動起來,羅豔芳哭著說:“在裡面,警察為了讓我招供,竟用刀在我大腿上劃了一刀。”

現場一片驚呼聲。

1995年6月23日,香港終審法院開庭審理張子強的上訴案,這時候羅豔芳和律師的努力已經十分見成效。張子強被當庭釋放。

獲釋的張子強並沒有善罷甘休,第二天他張揚地開著他的那輛黃色林寶堅尼名貴跑車,約請香港電視臺記者“控訴”警察,並以冤案的名義向香港警方索賠,為此香港警方後來向張子強賠了800萬港幣。張子強的名字,一時間在香港差不多家喻戶曉,成了一個社會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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