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囧事」夫妻倆說不離婚了,轉身又把孩子「丟」法院!知道後果立刻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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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囧事」夫妻俩说不离婚了,转身又把孩子“丢”法院!知道后果立刻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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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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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帶你去食堂吃飯,好嗎?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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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崎

法官阿姨

小孩子要多吃一點才能長高高,你想吃什麼阿姨給你打,吃完等爸爸來接你。

好,我等爸爸帶我回家做作業。

小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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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下午18點,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的員工餐廳出現了一位小客人,他緊緊地跟著法官阿姨,打飯、吃飯、端碗、送餐具都自己完成,飯後甚至和加班幹警的子女玩起了遊戲,完全沒有了剛在法院時的生疏和膽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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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崎正在打飯

原來小崎是李法官承辦的離婚案件當事人的孩子,今年七歲,正在讀小學二年級。9月10日上午9時,原告王某訴被告曹某的離婚案件在麒麟法院開庭審理,小崎也跟著爸爸來到法院。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案件進入法庭調解階段,考慮到小崎正在曲靖讀書,母親王某在昆明上班,並且王某還撫養著小崎三歲的弟弟,雙方最終調解和好,不再離婚。

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大家都以為案件已圓滿處理的時候,王某帶著小崎回到了李法官的辦公室,並請李法官幫忙照顧一會孩子,說自己去立案窗口辦理退費手續。

下午3點,意識到事情不對頭的李法官連忙打電話給王某,原來王某早已經坐上了回昆明的火車。打電話給曹某,曹某卻說“孩子我是給他母親的,是你們法院自己要管孩子的,現在你們自己處理。”掛斷電話後,曹某將手機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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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院幹警子女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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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調解和好的案件,卻出現了意外的結局,原來是雙方走出法院後,曹某說自己沒有能力撫養孩子,現在小崎又正在唸書,每天需要接送,就將小崎“丟棄”給了王某。王某考慮自己還帶著三歲的小兒子,沒有能力再繼續撫養小崎,出於下策,又將小崎送至李法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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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爸爸的小崎

經過多方努力,麒麟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陸平終於聯繫上了曹某,在反覆勸說、告知事態嚴重性後,曹某決定回來接小崎。傍晚7點30分,曹某終於趕到了法院,李法官也再次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考慮到小崎無人照顧,並且第二天還要上課的現實情況,曹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麒麟法院並未對曹某採取拘留的強制措施,只是對其進行了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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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對曹某進行教育

夫妻之間感情失和鬧離婚,但孩子畢竟是無辜的。法官表示,父母鬧離婚時如果丟棄孩子不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於父母或有法定撫養義務的人,視其行為的嚴重性分為兩類處罰:一種是行政處罰,另一種是刑事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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