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客疑遭粗暴对待,瑞典检察官:警方无任何过错,你怎么看?

蒋铎


今天除了台风带来的新闻,还有中国游客瑞典事件在网上被热议,笔者看了网上的一些视频不知如何谈起,亦不知如何评论这次事件,或许法律人有法律人过于冷静和理性的弊端吧。有的人认为我们的国人在外面又受了欺负,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们?现在连瑞典检察官都帮着当地警察说话,认为警察没有过错,这个案件似乎求助无门了。今天姑且不谈法律,从较为轻松的角度去谈谈本次案件。笔者也曾去过一些地方,不少地方都是自己一人独行,譬如一人越南乘船出海,一人泰国大巴游等。或许有的人会问:难道一个人出行不会害怕吗?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为什么要害怕?其实老老实实遵守当地习俗,尊重当地法律,做到有礼有貌,并不会有人会刻意为难你。总之,只要你入乡随俗,遵守人家那里的规矩,你带给人家快乐,人家也会带给你快乐。瑞典事件,一个巴掌拍不响。尽管使馆和外交部都在发声提出交涉,要求瑞典彻查案件并向中方及时通报,但是截止目前为止,瑞典仍没有任何回应。不过,笔者还是为我国政府的行为点赞,希望案件真相水落石出。



李正律师J


瑞典检察官认定警方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其理由是当出现无序行为时,警察有权将一个人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这种表态实际上也就意味着瑞方将不会就此事继续开展任何的调查工作。由此看来,曾先生一家希望瑞方道歉的愿望恐怕要破灭了!

事实上,瑞典的这一表态并没有让人感到意外。因为此前瑞典媒体在报道该事件已经旗帜鲜明地表示:“警察并没有任何粗鲁行为,他们只是试图平息整个事态。但中国游客却一直大声哭嚎,拒绝配合。

从感情上来说,对于这样的结果,相信不少国人会甚为不满乃至异常愤怒。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位首席检察官先生在回应的最后特意表示只会调查警察是否犯罪,不会讨论其行为是否得当。不得不说,这句话中其实还是包含着某种深意的,疑似承认了警方的行为虽然不违法,但是行为本身多少存在一定的瑕疵。

抛开所谓人性化的因素不谈,在酒店方面拒绝接待的前提下,曾先生一家坚持不肯离去的做法无疑是事件爆发的导火索。尽管他们可能是出于无奈也有可能是单纯耍赖,但是这种做法显然不仅无法博得对方的同情,相反只能让人更加反感。国情不同也就决定了警察执法的方式同样存在区别,在国内处警的民警会耐心调解,但瑞典警察显然没有调解这种概念。别人不欢迎你,那就请你出去。或许这就是瑞典警方的思维逻辑,于是乎他们将曾先生一家强行拖拽到了酒店外面。

从警方开始介入到这个过程中,警察的执法活动客观来讲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因为就算态度不好,但其间毕竟没有直接使用暴力手段,只是态度颇为强硬罢了。但是之后他们将曾先生一家扔到墓地的做法很有可能是出于对曾先生一家满地打滚并且大呼警察杀人这种行为产生厌恶心理后的一种发泄。他们有权把人移走,但显然不应该仍在墓地周边。

这种做法即便不违法,但很明显是一个重要的执法瑕疵!所以,瑞典检察官才会表示不会讨论起行为得当与否,因为根本就经不起任何的讨论。

关于这起事件估计也就到此为止了,曾先生一家的遭遇虽然值得同情但也与他们的不当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关系。身处异国他乡,即便对于外方的做法心存不满,也千万不要搬出国内那套哭闹的做法,因为哭闹对于老外来说显然是无效的。维权之举还是要依法依规,不然吃亏受罪恐怕再所难免了!



通城丹妹



我国驻瑞典大使馆、外交部帮助公民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的驻外机构和国家行政构成部门,帮助一家无赖进行申讨他国的行为是不对的。一家无赖只代表个体的素质低下,而一国机关因此申讨他国则代表的是一国之无赖。这一事件不仅仅受损于我国的大国形象,更损害了我十数亿公民的形象。就事论事我只想说整个事件,是一次很不明智的外交行为,可以算作我国外交的耻辱。


但深入分析此事件的诱因,外交部以此作为谴责瑞典接待国家分裂分子的做法太过幼稚,也不是一个大国应该做的行为。这方面应该学习俄国毛子和美帝,在他国培育分裂势力以进行对抗。这才是大国应有的行为和态度。


鬼行僧


从情感上来说,我对曾先生一家在瑞典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也对其哭闹要横的行为表示愤慨,在中国的土地上有老弱病残者耍横酒店方可能不让着三分,并会按照尊老的道德原则予以照顾,但这一套在国外确不好使,记错了时间就该用金钱去补救,同时曾父在大堂已近昏迷,如此差劲的身体还到那么远的地方旅游,这本身就不妥,尽管外交部发言人说没有违反瑞典的法律,但瑞典检察官回应,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现不妥,你能耐他如何,要想让瑞典警方道歉我看很难,对此事我觉得我们出游国外的公民有必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把礼仪之邦和洁身自爱的传统美德带到国外去,人家非但不会为难你,反而会对你尊重有佳。


西出阳关杨时明


這個問題的關鍵是你是要講道理還是要講法律。裡是裡法是法不能混為一談。在西方講道理陳述事實是律師的事,警察只是執行公務。警察按照該國的警察條例行使職權是職責所係。不能用感情代替法律。面對有人報警,警察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處理實務是必須的,否則就會被控失職。看出瑞典警察先到的是女警,只是把不想離開的客人抬出酒店,行為合理合規,至於在酒店之外發生什麼沒有完整的視頻資料。只是看到當事人反應激烈,甚至於倒在地上大聲呼喊。個人認為瑞典女警察不會有什麼粗暴的動作。至於同胞為何大聲呼喊不得而知,希望當事人必須要實事求是的說明,作為詳細的陳述,因為很重要,否則吃瓜群眾再打抱不平也無濟於事,也很容易誤導方向,不過深更半夜在歐洲大街上大喊大叫這絕對是大忌諱,也是危害公共秩序的行為。這個時候你的身份很關鍵,如果你是需要救助的難民,他們會通知難民服務局給予救助,如果你是突發病人就呼救急救中心給予治療,如果以上都不是,完全身心健全的外國遊客,那就非常簡單,想吃飯找飯店,要住宿找酒店,沒有錢如果經濟困境就找中國大使館協助,相信有一萬個辦法解決問題。可惜,當事人選擇了大吵大鬧的方式表達不滿實在是行為不當。不知意欲何為,更是有失身份不文明的舉止,同胞只知道自己委屈在公共場合大鬧殊不知你也危害了他人。這就是公民意識不夠,表達訴求的地方很多,一定要理性,歐洲警察出警就是維護秩序。是是非非警察不會去糾結,和警察大聲理論不僅於事無補反而有妨礙警察執行公務的嫌疑。在必要情況下警察有採取相關的措施的權利。永遠記住如果你不足夠強大,就學會好好遵守規則,如果你足夠強大那你就去製訂規則讓別人服從你。其他都是浮雲。要想獲得尊嚴請從遵守規則開始。

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時難,出國旅遊遠走他鄉就是一場修行,多閱讀,多了解,在異國他鄉一定要確實遵守當地的風土人情和當地的社會規則。做好旅遊攻略,好好學會照顧自己。即使有錢也不能任性。

現在中國真的非常不錯,每一個國民都非常享受自由的生活,希望國人好好珍惜。作為一個中國人由衷感到自豪。

謝謝悟空的信任和邀請。由於本人水平有限,不當之處請原諒。


麦克胡梅


这个问题的重点其实是讨论瑞典检察官的态度,国人普遍希望的是得到瑞典方面在中国大使馆以及铺天盖地的网络压力下认错,但是瑞典这个“撮尔小国”的警察和检察官偏偏就不给你这个面子,这不免让众多有“天朝上国”情节的“爱国喷子”们大为恼火。

其实,这件事情的本事并不复杂,9月2日发生的事情,当事人曾先生一家在当天就离开了瑞典到其他国家继续他们的“欧州之旅”去了,瑞典的检察官在9月7日就已经完成了此事件执法过程的调查,得出了警察执法过程合理合法的结论,我们这个标题所质疑的也是这个问题,那么瑞典警察的执法过程究竟是怎么样的呢?要弄明白这个问题,就必须对事情的整个过程进行还原。

据曾先生自己叙说,他们是9月2日凌晨的0:05分达到酒店的,距离他预订房间的入住时间(下午14点)还有近14个小时,而酒店当时已经客满,曾先生随即要求在酒店大堂(大堂同时也是餐厅)坐等,而酒店方面也同意了他的要求,并且特意调低了大堂的背景音乐,然后,曾先生一个人出去了,据说是想寻找有没有其他酒店可以住宿,但是酒店没有找到,却领回来一个据他自己声称是正在找酒店的“中国女留学生”。注意,剧情就是从这一刻开始反转的,酒店方面立即要求该名“女留学生”离开酒店,同时也请曾先生一家立刻离开,“女留学生”倒是非常识趣,马上走人了,而曾先生一家却说什么都不肯走,酒店的保安出面驱逐都没能把他们赶出去(国外的保安是不能直接动手驱逐的,如果不小心弄伤了人或者对方犯了什么病,酒店会被告的倾家荡产的),至此,酒店方面就报了警。我们看到的视频是从警察把曾先生的父亲抬出来开始的,那么在这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只能通过双方的陈述和推测来判断了。

从视频中,我们看到两个瑞典女警察,抬着曾先生的父亲出来,而曾先生在旁边一边拍着视频一边用流利的英语大喊“这是在杀人”,而曾母也非常投入的坐在地上“呼天唤地”的大喊“救命”,更为有意思的是曾先生任凭他的父亲倒在地上,自己却在用流利的英语大声喊叫让周围的人出来看,然后自己采用非常专业的姿势摔倒在地,这幅情景让两个女警察很是蒙圈和不知所措。因为视频资料就只有这么多,以后发生的事情,我们都只能凭曾先生的叙说来评价了。

其实,“爱国喷子”们所纠结的是瑞典这么一个“撮尔小国”竟然不讲一点人情面子,不尊敬老人,敢把我们“天朝上国”的公民扫地出门,还丢弃在“坟场”,事后面对我“天朝上国”的大使馆的询问和道歉的要求,居然还振振有词的说他们的警察没有错,那么瑞典警察究竟有没有错呢?我认为并没有什么错。

不知道大家注意了没有,瑞典警察的出警其实是分了两次,第一次是酒店报警,他们派了两个女警,把“没有权力在酒店停留”的曾先生一家驱逐出酒店,至此,这次出警任务已经结束。如果曾先生一家人没有那么“悲痛欲绝”的“呼天唤地”加上假摔的行为,这个事件就到此结束了,正是因为曾先生一家人的出色“表演”,不仅严重影响了酒店的营业,而且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休息,导致两个女警彻底蒙圈不知所措了,估计这个时候如果不是有警察在场,周围的居民也要报警了。于是就出现了瑞典警察的第二次出警,两车警察赶赴现场,把曾先生一家“从一个地方移往另一个地方”,而并不是像曾先生所描述的那样,从一开始警察直接把他们从酒店抓出来扔到坟场,那么曾先生所描绘的他们在“漆黑寒冷的墓地相互依偎取暖渡过了一段恐惧的时光”的坟场究竟是什么地方呢?我下面这几幅地图就是曾先生一家人所描述的”漆黑寒冷”的墓地,由此可见,曾先生是撒谎了。

对于这件事情在事发10几天以后突然掀起这么大的风浪的原因我不想多说,但是,以我个人的看法,瑞典警察在此事件中的表现并没有什么不妥,即没有动手打人,也没有使用警械,仅仅是把曾先生一家驱离了酒店和居民区,而且曾先生一家离开瑞典后,马上就精神抖擞的出现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特别是曾先生的父亲,跟之前的“奄奄一息”“昏迷不醒”的状态判若两人,我相信这个事如果发生在美国,警察会直接把曾先生铐起来关进小黑屋的,相比于美国警察,欧州的警察还算是比较文明的。至于瑞典检察官对事件的调查回复,就更没有必要纠结了,人家也是主权国家,有完全的权力在自己的国家行使执法权。这没有什么可质疑的。









狼的影子319


这个结果不仅打了那几名国人的脸还打了大使馆的脸。虽然大使馆第一时间站出来为他们撑腰呐喊,这种做法很让人感动,可是遗憾的是,这几位国人不仅欺骗了很多国内网友,连大使馆也给整蒙了。

涉事的曾先生在接受环球网最新采访的时候透露,自己由于定酒店定错时间了,原本应该定一号的但是却订了二号的了。这件事一开始就是曾先生有错在先!

其次,曾先生在采访中也承认,酒店一开始是同意让他们在大堂暂时休息一会的。可是,曾先生在线外出的途中却带回了一个中国的留学生,并且这名留学生也要待在大堂。这让酒店非常不满。曾先生避重就轻的说只是因为对自己带留学生回来酒店态度变得恶劣。却没有说为什么酒店会叫警察来?涉事的留学生最后去哪里?口口声声说自己父亲有病,为何不第一时间去医院?反而要在大堂过夜?

真的是警察一上来强制执法就带人离开酒店吗?中间真的没有协商沟通吗?而瑞典警方的这次回应也恰恰说明了,经常的执法是没问题的。还有一些网友在乎的坟墓问题,这个有网友已经说过了。因为文化差异问题,那个地方不仅有坟墓,还有教堂,公园。西方对墓地没有那么忌讳。

所以,这一次只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同时,也提醒出国旅游的朋友,请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既然出国在外,你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整个国家的形象!


保险岛岛主


瑞典警察为什么将曾一家用拖抬的方式清出酒店,前提是在提醒你离开酒店以后,曾一家仍然无动于衷。我想问问全世界的警察当警告无效的时候,你们会采取什么措施,,,,,就像霸座渣男一样,难道酒店的工作人员和警察就这样在哪围着一家念经吗?现在很多国内执法的视频我相信很多人看过,当警察警告无效的时候就会采取强制措施。有句话叫“有话好好说”有人会说曾一家遭受啦那么不人道的待遇还怎么能心平气和的和警察沟通,好吧我可以理解为当遇到警察执法而且警察的目的又和你的意见相左的时候,你所说的警察不接受的时候,最后就应该采取倒地打滚哭闹的行为,这样做妥当吗?就现在国内有很多不配合警察执法的会被处以行政拘留严重的会被定为妨碍公务。面对执法的时候哭闹耍无赖只会让事情更糟。


冬日暖阳79616


瑞典这个国家,至少在国际上的名声是很不差的,近年来尽管移民等问题不少,但是在国际上各种人们看中的排名中是不低的,乃至于是居于世界前茅的。我们不说GDP,先来看看瑞典的法治。

瑞典的宪法与其他国家不同,是有4部法律共同构成,它们是:《政府宪章》、《王位继承法》、《出版自由法》和《表达自由法》,在世界上独具特色。1919年还制定了《反行贿受贿法》,政府和官员的权力受到严密的限制。

许多年来,中国国内讲到反腐倡廉,都要推介堪称世界各国典范的“瑞典经验”。瑞典一位检察长曾说,她当检察官32年,从未受理过一起官员腐败案件。

一位警察回忆,他从警20多年,只遇过一个试图向他行贿的人,来自东欧,因为违章驾驶被他拦住,试图给他500瑞典克朗,而“我一把将他揪进警车”。违章驾驶不过是罚款,但因试图贿赂警察被判刑2年。

早在1766年时,瑞典议会就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新闻法——《新闻出版自由法》,不但成为新闻出版自由的护身符,不但是从宪法上最系统、全面、详尽地保障出版自由、表达自由、信息自由的国家,而且其中一个条款是“公开所有非涉密的公共文件”,瑞典也因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政务公开的国家。

瑞典还有一大发明:在1809年首创了监察官(ombudsman)制度。监察官除了调查权、检查权、建议权,还拥有一定的处罚权和作为法律手段的起诉权,即便是保密信息,监察官也有权查阅(毗邻的芬兰、丹麦随后于1918年、1955年设立议会监察专员或行政监察官)。

瑞典的监察官由议会任命,只对议会负责,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无权干涉。由于监察官有宪法和法律做保障并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他们处理问题要在年度报告和报刊上公开发表,因此他们具有强大的威慑力量,尽管不具有强制力。

在2017年全球清廉指数排名中,瑞典位列丹麦和新西兰之后,与芬兰并列180个国家和地区中的第三名(中国77名)。在2018年全球媒体自由指数排名中,瑞典位列挪威之后,位居180个国家和地区中的第二名。

从瑞典这个北欧国家的制度效能和国际评价来看,应该说是非常可靠的。因此,其独立于政府和警方的检察官体系经过调查得出警方无过错的结论,在国际上会被普遍采信。


展江


对于这件事情,我从一开始的可恨到可叹,再到现在的可笑,内心感到很悲凉。事发之地瑞典风平浪静,倒是国内热翻了天,混合了民族情绪和某些阴谋论的看法,以及互为攻击的对立言论,言必民族大义爱国情怀爆棚的,以及被视为汉奸的挺瑞者,好不热闹,谩骂之声不断,攻击之势不减。

不可笑吗?非常可笑。尤其在看过瑞典检察官的对外宣称之后,更让人感觉可笑。人家压根就没当回事儿,根本就不想回应你,在他们的印象当中,这或许是瑞典警察执法当中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儿,我们可倒好,争的不亦乐乎。

我还是那个观点,中国人有中国的处理方式,瑞典人有瑞典的处理方式,这是工作方式的差异化带来的沟通障碍。我们以为的只是我们以为的,他们以为的只是他们以为的,我们的批判和指责也只能是说给自己听而已,瑞典也不会因此而改变,因为他们压根就没当作是一件多么大的事儿。所以说,就不要期望他们道歉了,这件事情搞的越大反倒越让世界笑话。

另外,也不要过份拨高,更不要搞道德绑架,这是我们国人的一个教训,我们必须吸取,出门在外,人家不会看你有多爱国,也不会看你有多正义,更不会看你是否有人性,人家就是看你有无公德,遵守不遵守秩序,多说无异,还是长点心吧。

在我们的思维习惯里,瑞典警察的处理方式肯定是不妥的,但没有用,他们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而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曾先生一家,也不要为其开脱了,错了就是错了,有什么好遮掩的,有什么好宽容的,难道我们不应该反思一下吗?或许正是因为我们缺乏原则的宽容,让他们养成了蔑视秩序的习惯。

帮理不帮亲,不管是什么事情,我们的出发点首先应该是以事实和道理为主,而不是胡搅蛮缠,特别在事关国家之间,不要想象太丰富,更不要绑架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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