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人任命被撤銷,違規提拔後,被退回官員怎麼辦?


41人任命被撤銷,違規提拔後,被退回官員怎麼辦?

圖/圖蟲創意



41名正在崗位上工作的法院系統官員,因一紙紅頭文件,突然被撤銷了職務。

涉及項上烏紗,不管是從人數,還是從法院系統本身來講,這無疑都是件大事、是件敏感的事。從目前信息看,全國範圍內也不多見。

事情本身倒也簡單,河南省高院最近連續下發4份紅頭文件,決定對此前提拔的41名幹部的任命予以撤銷,其中包括10名法庭庭長或副庭長。

有媒體求證了紅頭文件的真實性,據說撤銷任命決定,是“根據省委組織部《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問題整改專項行動方案》的要求,經省法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既然幹部升遷任用有問題,當機立斷,排除雷子,撤銷任命毋庸置疑。以紅頭文件的名義下發,河南高院方面必然有著充足的依據。

但事情的出現卻不簡單。這件事是被微博用戶“河南-曹-衛-平”爆料的,他與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的原河南高院副院長曹衛平同名。這就不能不令人多想了。他想說明什麼?

應該講,官員任免極其敏感,當初這41名幹部的任命相信也是有文的,也是走過所謂程序的。如今撤銷任命,不說清緣由,難保坊間不議論。這就像購物退貨一樣,您總得給個理由呀!

另外,近年來河南法院系統多名官員落馬。2014年時,中央巡視組曾明確指出河南“組織人事、法院系統等領域腐敗案件增多。”

腐敗加人事,又適逢河南高院主要領導更新交替之年,也讓此番撤銷任命這件事,變得極不簡單。

說到人事問題,就不能不提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問題,我們耳聞較多的有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有人買的前提,是有人敢賣;有人送的前提,是有人敢收,當然,兩者也可以互換。買和賣、送和收之下,自然也就有了突擊提拔、帶病提拔等違規提拔行為。

突擊提拔主要突出一個快字,即:違反幹部任免程序和規定,在短期內快速提拔、調整、任命一批領導幹部。從過往案例看,一把手退休前或者調任前,很容易出現“批發官帽”的問題。

比如副國級“大老虎”、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中紀委通報中稱其“大肆賣官鬻爵”,主政江西6年的蘇榮曾自述說,“我算了一下,副廳級以上幹部給我送錢款和貴重物品的人數達40多人”。

上樑不正下樑歪。蘇榮提拔的江西省委原秘書長趙智勇,就在2014年6月落馬後,被曝離任前突擊提拔32名女幹部。

就在去年,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善橋也被指離任黃岡市委書記前,突擊提拔了60名處級幹部。

這些被突擊提拔的幹部,最後大都被打回“原形”,事後被取消任命、甚至追責的也不在少數。

但官員犯錯,也並不意味著一棒子打死。

比如說湖北荊州市就對受處分幹部進行回訪教育談話,受過處分不要緊,只要改錯態度好,當地就會向組織部門推薦。據說一些受過處分的官員也被組織重新任用。

突擊提拔更極端的是火箭提拔,這個更無邏輯和常識可言。比如湖南湘潭縣27歲的副縣長徐韜,就被媒體曝5年7次換崗,工作10個月被提拔為副科,一年半從正科變副處。

帶病提拔,也稱“帶病上崗”,是人們對一些有腐敗行為的官員“邊腐邊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現象的約定俗成的說法。

如果說突擊提拔、火箭提拔是顯性的話,那麼帶病提拔則是隱性的。就是一個官員在沒有落馬之前,即使坊間有微詞,外界很難判定是否屬於帶病。比如說已落馬的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據說被帶病提拔的歷史長達22年。

破格提拔的本意或者出發點是好的,國家也對相關條件作出了原則性規定,即“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較大的彈性空間。這個破格很容易變成出格。

根據媒體報道,四川阿壩州去年9月曾公示了一批破格提拔的“85後”,當時引發外界很大的爭議。爭議的焦點在於,一般公眾很難釐清破格提拔的“格”究竟在哪兒、有哪些“格”。

回到河南高院撤銷任命這件事中來,如果存在違規提拔,那意味著41名幹部本就不該在這個不屬於他們的崗位。然而,撤銷任命,能否與有問題直接劃等號,他們是全部都有事,還是個別人?

又或者說,41名官員中有些幹部本就成長很慢、本就夠條件提拔,這次不幸搭上了突擊提拔的班車,怎麼辦?需要指出的是,這個班車並非他們所能左右。

凡此種種,都有必要對外說清楚,澄清公眾疑惑,也是紓解面臨同樣問題的官員群體的憂慮。

用人腐敗是最大的腐敗。如果伯樂壞了,很難相信他會選出真正的千里馬。這就好比一棵白菜,菜葉爛了可以一層層剝掉,可一旦菜心爛了,整棵都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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