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

文化类集团公司,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在5000万以上。

成立集团公司的流程: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成立集团公司的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集团章程(公司加盖公章)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理事会决议)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核名申请书、核名通知书

本文仅供参考,各地政策要求不同,具体咨询当地工商局。

组建集团公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