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麼看江西4歲男童被遺棄路邊,手裡緊攥著父母的離婚協議書的事?

檸檬185286381


遺棄罪 該抓就抓

江西九江,一交警執勤崗亭撿到了一名小孩。孩子乖巧安靜,頭上綁著醫院打針的紗布,手上還提著一個塑料袋,“裡面裝著幾件夏天的衣服、消炎藥和兩張紙,紙上草擬了一份離婚協議書。”當民警聯繫其父親時,孩子爸爸說自己不在當地,讓民警找孩子媽媽。而當民警找到孩子母親時,她當場就說孩子不要了,讓孩子去找爸爸

一個4歲的孩子,他有什麼錯,為什麼要成為你們錯誤婚姻的犧牲品?孩子的父母簡直不配為人母人父,當著孩子的面就說不要孩子,對孩子造成的傷害可想而知,將成為孩子一輩子的陰影。

建議這樣的父母,以遺棄罪抓起來。

別自己賭氣,拿孩子撒氣。

孩子的母親有一個門店,卻對警察說沒有錢養孩子,真的是太可氣、可恨了。我想這位母親是不是想以此來要孩子的養育費,如果孩子父親不願意支付,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徑,怎麼樣也不能把孩子丟在路邊啊,現在社會多亂,分分鐘被抱走,難道自己不會心痛嗎?

你們失去的是一段感情,而孩子失去的是一個世界

建議未成年人保護法在這個時候能起點作用,真正保護未成年的權益,以及身心健康,不要老讓它成為熊孩子逃脫罪責的武器。

對於這種父母,如果老了無子女贍養,你會同情嗎?


保險島


真的看著都是滿滿的心疼,這樣的父母真令人憤怒,夫妻鬧矛盾,把頭上綁著醫院打針紗布的孩子丟了,留給孩子只有一個塑料袋,裡面只裝著幾件夏裝、消炎藥,一份草擬的離婚協議書。更令人氣憤的是,當民警通過離婚協議上的身份證號,查詢到孩子父親的電話號碼,孩子爸爸稱自己不在九江,讓民警去找孩子媽媽。民警們找到孩子媽媽開的店,“他媽媽當場就說這個小孩我不要了,叫小孩自己去找他爸,然後就走了。”看著媽媽說不要他,男孩只能站在馬路上手足無措。而截至我們發稿,小男孩還在警局裡等著家人帶他回家。

9月13日上午11點左右,九江市公安交管支隊第一大隊二中隊的指導員江新和接到了電臺報警,老汽車站交警執勤崗亭撿到了一名小孩,他和民警江哲純立即趕到現場。


到達崗亭後,看到崗亭裡面坐著一位白頭髮的老奶奶和一名小男孩,老奶奶告訴民警,“我路上看到這個小孩一個人在路上晃,身邊也沒有一個大人,我就帶他到崗亭來找你們警察了。”熱心的老奶奶說,看著小孩頭上還綁著醫院打針的紗布,路上還特意買了一個氣球哄小孩開心。


此時的小男孩非常的乖巧安靜,手上還緊緊的提著一個塑料袋,為了儘快幫他找到家長,江新和和民警打開了塑料袋,“裡面裝著幾件夏天的衣服、消炎藥和兩張紙,紙上草擬了一份離婚協議書。”江警官從離婚協議書上找到了孩子父母的身份證號碼,並查詢到了孩子父親的電話號碼,當民警聯繫其父親時,“孩子的爸爸就說自己不在九江,孩子的媽媽在八角石開店,讓我們去找孩子的媽媽。”

到達崗亭後,看到崗亭裡面坐著一位白頭髮的老奶奶和一名小男孩,老奶奶告訴民警,“我路上看到這個小孩一個人在路上晃,身邊也沒有一個大人,我就帶他到崗亭來找你們警察了。”熱心的老奶奶說,看著小孩頭上還綁著醫院打針的紗布,路上還特意買了一個氣球哄小孩開心。


此時的小男孩非常的乖巧安靜,手上還緊緊的提著一個塑料袋,為了儘快幫他找到家長,江新和和民警打開了塑料袋,“裡面裝著幾件夏天的衣服、消炎藥和兩張紙,紙上草擬了一份離婚協議書。”江警官從離婚協議書上找到了孩子父母的身份證號碼,並查詢到了孩子父親的電話號碼,當民警聯繫其父親時,“孩子的爸爸就說自己不在九江,孩子的媽媽在八角石開店,讓我們去找孩子的媽媽。”


隨後,民警們開著警車帶小孩到八角石附近,一家家帶著他找媽媽工作的店,當孩子在八角石一家燒餅店看到媽媽時,沒想到他媽媽的反應卻出乎民警們的預料,

“我們把小孩送到店裡,他媽媽當場就說這個小孩我不要了,叫小孩自己去找他爸爸,然後就走了。”江警官說,小孩只有四五歲的樣子,看著媽媽說不要他,只能站在馬路上手足無措。

此時附近一些商家、等公交的市民圍觀看到這個情況都非常的心疼,一些市民說:“這麼可愛的小孩,怎麼忍心喲?”“哪有夫妻吵架把氣撒在孩子身上的?”“活生生的孩子,你說不要就不要,怎麼做父母的?”


為了避免引起更多群眾的圍觀和妥善的安置小孩,最後交警只能聯繫了南湖派出所出警,進行協商解決。


無論如何,孩子是無辜的,希望他的家人能夠儘快出現。作為父母應當更好的保護和珍愛孩子,讓他健康快樂成長!


江南都市報


表明觀點:當初自己快活的時候怎麼沒有考慮到孩子的問題?現在感情破裂了,就把孩子當成包袱了?不好意思,社會沒有義務替你撫養孩子,如果女子或者男子繼續對孩子的撫養問題始終推諉的情況下,建議以遺棄行為對雙方進行懲處!絕不能姑息!

案件基本事實:

民警趕到現場之後發現孩子手裡拎著個塑料袋,打開了塑料袋後發現“裡面裝著幾件夏天的衣服、消炎藥和兩張紙,紙上草擬了一份離婚協議書。”當民警聯繫其父親時,“孩子的爸爸就說自己不在九江,孩子的媽媽在八角石開店,讓我們去找孩子的媽媽。”

“我們把小孩送到店裡,他媽媽當場就說這個小孩我不要了,叫小孩自己去找他爸爸,然後就走了。”江警官說,小孩只有四五歲的樣子,看著媽媽說不要他,只能站在馬路上手足無措。

通過該段事實可以知曉:

  • 1、孩子的父母感情破裂,雙方都不願意撫養孩子;
  • 2、孩子剛看完病,手裡還有消炎藥,就是這樣的情況下,母親直接將孩子遺棄。

個人看法:

這個案件中父母的行為其實並不少見,很多年輕的夫婦因為一時衝動,生下孩子以後因為感情不和離婚將孩子視為包袱的情況,新聞上比比皆是,但是當初兩人在一起快活的時候,我想任何一方都沒有想過未來感情破裂之後對於孩子撫養的問題該如何處理。

其次身為成年人,孩子並不是你的附屬品,可以隨意遺棄,兩個人感情好的時候就對孩子視為掌上明珠,感情不好的時候就把孩子看作是生活的包袱,這種行為枉為人父人母!

而且現在的情況是兩個人當中沒有一人願意撫養孩子。但是客觀事實是,社會沒有義務替你去撫養孩子,兩人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遺棄罪!根據規定,如果兩人在民警聯繫之後仍然拒不撫養孩子的,那麼按照規定可以提起刑事自訴,對兩人進行追責!

最後也建議現在的年輕人,在沒有能力去承擔一些責任的時候,不要光顧著自己快活,然後事後再把孩子當成附屬品隨意丟棄,這種行為不僅不負責任,而且按照規定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



麋鹿說法


如果最後沒人管的話,直接遺棄罪起訴吧,判刑讓他們倆牢裡面反思去吧!

事件回顧:江西九江,一交警執勤崗亭撿到了一名小孩。孩子乖巧安靜,頭上綁著醫院打針的紗布,手上還提著一個塑料袋,“裡面裝著幾件夏天的衣服、消炎藥和兩張紙,紙上草擬了一份離婚協議書。”當民警聯繫其父親時,孩子爸爸說自己不在當地,讓民警找孩子媽媽。而當民警找到孩子母親時,她當場就說孩子不要了,讓孩子去找爸爸。

既然選擇了生孩子,就要好好對待自己的孩子,這是父母義不容辭的責任!不管是否離婚,對孩子的扶養責任是必須承擔的!這對父母的做法,以及母親說的話,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兩人好合好散,一定要把孩子的未來生活安排好,個人認為,男孩子隨父親的多,不知道這個渣男父親為什麼選擇把孩子推給母親!

孩子是父母的一部分,但是父母是孩子的全部,父母不管,孩子的天都塌了!看著真心疼,天真的孩子還不知道父母對自己下了黑手!如果現在問小孩的話,他肯定說“我要爸爸媽媽”

成年人的世界小男孩還不懂,我希望他的父母主動拾起父母的責任,不要把成年人的利益紛爭強加在一個四歲的孩子身上!迴歸本性,不論誰管,共同關心孩子以後的生活!




視界之外886


可憐的孩子,我們為你辛酸,我們為你難過,我們為你傷心……

我們更為你的遭遇,感到悲涼和憤慨!

這個不幸的孩子,他才僅僅四歲啊!可是,他已經被他的父母遺棄了;他已經感受不到父母哪怕一絲一毫的愛憐了。

而且,他被他的父母遺棄的時候,他又正在生著病啊!他的頭上,還綁著醫院打針的紗布……但是這個可憐的孩子,卻只能一個人孤零零地晃盪在馬路上了,他已經沒有家了,他已經沒人要了。

此時,唯一陪伴著他的,只有他手上拎著的一個塑料袋了——在這個袋子裡面,除了裝著他的幾件夏裝和醫生為他開的消炎藥外,還裝他的父母草擬的一份離婚協議書。

寫到這裡,我落淚了……

這是一個多麼不幸的孩子啊,他攤上了這樣一對禽獸不如的父母!

當民警通過孩子拎在袋子裡的那份離婚協議上的身份證號,查詢到孩子父親的電話號碼拔通後,這個禽獸不如的男人稱自己不在九江,讓民警去找孩子媽媽。

當民警們找到孩子母親開的店後,這個禽獸不如的女人當場就說這個小孩我不要了,叫小孩自己去找他的父親,然後掉頭就走了。

聽著爸爸叫他找媽媽,看著媽媽說著不要他,這個才剛剛4歲的孩子,惶惶然然,可憐兮兮,站在馬路上又手足無措了……

可憐的孩子,只好把警局當成了家,他在等著、他在盼著、他在想著,他在望著,他的父母,他的家人,能儘快把他帶回自己的家……

(我們希望,警方應該對孩子的父母限令一個時間,過時不領回自己的孩子,就以“遺棄罪”論處!)


結語:

夫妻鬧離婚,拿孩子來賭氣、撒氣,慪氣,把孩子當包袱、當累贅、當要挾的情況,我們也曾聽過或見過。

但是在孩子還這麼小,又還正生著病時,父母鬧矛盾、鬧離婚,就能真這麼狠心撒手,一個都不管不問;就能真如此決意遺棄,一個都不要不收的父母,還是超乎了我們對人性的認知,還是顛覆了我們對親情的感悟。

這得有多狠心,有多無情,有多殘忍,有多自私,有多卑鄙,有多無恥,有多性惡,才能做得出來,更才能做得到的事啊!

但是,一個活生生的孩子,身為人父人母,是可以說不要就能不要了的事嗎?

為什麼要讓一個無辜的孩子,一個可愛的孩子;一個這麼小的孩子,一個正生著病的孩子,揹負著父母離婚的痛苦?承受著父母離婚的不幸?

為什麼離婚,要拿孩子來撒氣?要把孩子來遺棄?

為什麼離婚,要讓孩子受罪與吃苦?要使孩子傷心與委屈?

為什麼只生不養?只生不愛?

這樣的父母,枉稱人父人母,喪盡天理人倫。

這樣的父母,無異於就是一對畜生!


偶來三徑


開車還要考駕駛證,當老師也要考資格證,做律師也要考證,偏偏做最重要的父母卻不需要考證。於是,攤上缺德父母,倒黴的永遠是無辜的孩子。

江西九江某個街頭,一個4歲的男童頭頂綁著打針輸液留下的紗布,手裡拎著一個塑料袋,袋子裡裝著他的消炎藥、幾件夏裝還有一份男童父母寫的離婚協議書。4歲的男童懵懂地站在那裡,他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被父母遺棄了。

更令人氣憤的是,當民警根據離婚協議書上的電話聯繫到男童父親時,他推脫自己不在九江,擺明了就是不想管孩子。於是民警又帶著男童去找開店的母親,結果母親的做法更令人髮指,她當著孩子的面說,孩子不要了,讓他去找爸爸。

男童父母的做法真的是禽獸不如,只知道享受造人的快樂,卻不想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除了那個缺德父親,實在很難想象,做母親的怎麼能當著孩子的面說不要他了。小小年紀無依無靠,被本該最親密的父母拋棄,此舉無疑會對孩子的心靈造成難以想象的傷害。

大人之間無論有什麼樣的矛盾,也不應該把氣撒在無辜的孩子身上啊!可惜父母不能選擇,男童碰上這樣一對無責任無底線的父母,真的很倒黴。

如果說一時賭氣把孩子晾在那裡還有原諒的餘地,可是這對父母隨後的表現說明他們不是簡單的拿孩子置氣,而是根本沒有責任心。他們的行為已經涉嫌遺棄兒童。

建議按照遺棄罪起訴這對父母,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另外,如果這對父母真的不想養孩子,我相信社會上還有很多好心人等著養呢。

最後,還是奉勸一些年輕人,婚姻不是兒戲,生孩子更要慎重,既然把他生下來,就應該承擔起撫養他、教育他的責任。


夜雨如書


心疼孩子!除了心疼,還是心疼。這樣的父母不配為人!

一個4歲的孩子,先是經歷了父母離異,再是經歷了父母遺棄,然後再被好心人帶到交警執勤崗亭後,又一次經歷了父推母,母推父的各種嫌棄。

事情經過:

1、江西一個4歲的孩子拿著父母的離婚協議書在街上晃,被一位老奶奶看到,於是老奶奶將其帶到了交警執勤崗亭:

民警到達後,從離婚協議書上查到了孩子父親的相關信息,於是打給孩子父親,結果孩子父親卻將孩子推給了孩子母親。

然後民警便帶著孩子去找孩子的母親,結果找到後,孩子母親卻當著孩子的面說沒錢養不要他,又推給了孩子的父親。

而被父母推過來推過去的孩子,手足無措的站在馬路上,著實讓人心疼:

目前,此事已交給派出所協商解決。

但在我看來,孩子攤上這樣的父母,即使事情協商解決了,未來也著實令人堪憂。畢竟孩子已經4歲,已經是一個可以記事的年紀了,經歷過這些,我想他以後可能會變得自卑且敏感,而這樣的性格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的。

然而我們除了心疼,目前也只能希望孩子的父母在協商之後,能反思自身,能真的對孩子負起責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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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牲不如,孩子不是玩具,說丟就丟

這個4歲的孩子最讓人心疼的是,他不是意外走丟,而是被父母直接丟棄的。

並且孩子頭上還綁著紗布,孩子的父母們丟這個孩子也沒給孩子準備什麼好東西,幾件衣服,消炎藥,還有離婚協議書。

然後民警通過離婚協議書找到孩子父母時,父親呢,一句話我不在九江,讓找媽媽。

媽媽更狠心,直接說我不要這個孩子了,讓找爸爸。

這年頭,丟只狗都應該被譴責,何況這還是個人,你們不打算養孩子,生他做什麼?他是玩具嗎,開心時養養,不開心我就可以丟了?

這樣的行為簡直是畜牲不如,因為畜牲都不會主動拋棄自己的孩子。



面對警方如此囂張,拋棄孩子是犯罪

我不知道兩口子有什麼底氣,可以給警方說,我不要了。

遺棄孩子是犯罪,如果不是氣話,真不要了,希望能夠定罪,然後給孩子重新找爹媽好了。

因為職業原因,過去也接觸過類似事情,當時這對夫妻一說離婚,兩個人都不要孩子,就大街上開始分頭逃跑,都怕孩子追上自己跟上來,然後就讓孩子一個人驚恐的留在大街上,不停哭泣,最後報警把孩子強行送回給了父母。



你說這些拋棄孩子的人真是沒錢養了嗎?不是,還真很少人被逼迫到這個程度,很多就是自私自利。單純不想承擔責任。

還是那句話,不想養當初就別生,生了就必須負責。

這不僅僅是道德問題,法律問題,而是基本做人問題,能不能把自己當做人來看?


廖彩琳律師


看著這個可愛的孩子,既然父母要把他帶來這個世界又對他如此殘酷,她們的心到底是怎麼想的,竟有這麼鐵石心腸的人,把自己的親生孩子像垃圾一樣拋棄,願這個可憐的寶寶都能被好心人發現收養,健康長大成人。


網絡千人千


不論是誰看到這一則新聞,都會心痛。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這個頭上還裹著紗布的小男孩,失去了父母的愛,失去了爸媽的保護。是因為父母的離婚?是因為父母的生活拮据?是因為孩子有病?不這些都不是,是因為這對離婚的男女,喪失了為人父母的責任心。不論大人的生活遇到怎樣的窘迫,都不能讓自己年幼的孩子來承擔這個過錯。即便兩個大人不能繼續生活在一起,可是孩子依然是自己的孩子,是你們生命的延續,由於你們沒有責任心的行為,本來離婚就已經夠傷害孩子,還要將孩子遺棄。這不是在傷口上撒鹽啊。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上,劃出巨大的傷口,劃出一個不能癒合的傷口。我想說一句粗話,日娃不養娃,就說這的你們這種人。

人為什麼會成為高級動物,就是因為人具有七情六慾,人是群體而居,人會將自己的畢生所學毫無保留的傳授給自己的孩子。遺棄自己的孩子,這個行為即使在《人與自然》中也很難看到吧!看到你們給孩子的塑料袋中還放著衣服和藥片,我努力的想象你們的生活遇到巨大的變故,才使得你們遺棄了自己的孩子,可是我不論怎樣也想不出是什麼樣的變故才會使你們如此之狠心。

孩子的母親還在開店,我就想,一個對自己孩子都如此狠心,如此沒有責任心,一個這樣的人,怎麼會有一顆耐心去面對自己的顧客,難道顧客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我堅信一個沒有責任心的人,必將會被自己行為所唾棄,懲罰你們的將不是法律,而是你們自己的良心。

願這個可憐的小孩,有一個好的歸宿。也願這對不負責任的父母,晚上還能安然入睡。願你們幾十年後,不會終日生活在悔恨的淚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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