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欠款19萬說啥不肯還

法院找到被執行人房產發現“案中案”

本報訊(記者 李兵)一直欠著別人19萬元,卻始終不肯露面還錢。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法官調查後卻發現,欠錢者的房產還存在“案中案”導致無法執行。日前,記者從石市橋西區人民法院瞭解到一起近日執結的案件,經過執行法官半年多的努力,當事人終於拿回了屬於自己的錢。

2017年,市民蹇某和何某因一起借貸糾紛案件打起了官司,贏了官司的蹇某,卻一直沒有拿到何某應當賠償的19萬元。為此,今年2月份,蹇某向石市橋西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申請了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法官張曉輝發現,何某一直不肯露面說明情況,執行團隊不僅找不到何某的下落,也無法查到何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為此,執行人員找到了何某的母親,並由老人給何某聘請了代理律師。

鑑於執行人員帶來的壓力,何某最終通過他的代理律師向法院報告了自己的財產狀況。由此,執行人員終於發現何某擁有一套通過按揭方式購置的房產並將其迅速查封。

讓執行人員沒想到的是,何某的房產被查封后,向其出售該房產的石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立刻找到了法院,表示何某在購買該房產過程中,除交付了首付款和少量貸款後,再未按約向銀行交月供。房地產開發公司已經以何某構成根本違約為由向石市某區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與何某解除購房合同,房地產開發公司退還何某購房款,並從何某處收回房屋,這起訴訟已得到該區法院的支持。如此一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橋西區法院無法針對該房產進行司法拍賣,何某唯一被發現的財產陷入了無法執行狀態。

針對該情況,執行人員沒有放棄,多方聯繫蹇某、何某及房地產開發公司協調,一方面嚴密關注房地產開發公司退還何某購房款的時間和地點,另一方面繼續通過何某的母親和代理律師釋法說理、曉明利害。

經過執行人員的努力,當事三方於近日坐到一起,在房地產開發公司退還何某房款的同時,何某從中拿出19萬元現場還給了蹇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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