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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驾我们已经强调了很多次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总有人
端起酒杯
感觉全世界都在自己脚下
就连走路都带风~~~~~~~
就喝了一杯酒!
只有两公里。
没事儿,我还能行……
酒驾者总为自己找到了各种借口
认为一切都能被完美掩盖
是这样吗?
酒后驾驶的危害已经说了很多遍,无数血淋淋的事故案例是最好的说明。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依然有部分驾驶人怀着侥幸心理,冒险酒后驾驶,在被交警蜀黍查处时想尽各种小伎俩,借着“酒胆”,不配合检查。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
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
■ 酒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
■ 醉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
交警提醒: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崇左交警部门坚持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毒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止今年8月共查处酒醉驾561起,其中醉驾67起,饮酒驾驶 494起。
有力打击了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涉酒交通事故逐渐减少,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崇左交警部门将始终坚持严查酒驾不动摇,持续发力、严厉打击。
■处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重的处罚代价
通常都会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
可有些人根本不长记
总是自我“牺牲”以身试法
案例一:
2018年06月08日00时30分,赵X驾驶丰田牌小型轿车沿民生街由县政府方向往县民族中学方向行驶时,因赵X驾车操作不当,致使小型轿车碰撞右侧护栏后驶出路外发生侧翻,造成赵X受伤及车辆、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赵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2.9mg/100ml。
结果:赵X因酒后驾驶被处于驾驶证记12分,处罚金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18年5月01日16时30分 ,冯XX驾驶无号牌三轮车电动车在316省道95KM+60M处由桃城镇往那那岭方向行驶,由于冯XX越过道路中心分道单虚线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与对向驶来的长安CS75牌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冯XX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冯X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16.7.6mg/100ml。
结果:冯XX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
崇左交警提醒:千万不要因为喝了酒,换来拘役、吊证或五年又不能开车,真是不值得。所以,还是那句老话:“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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