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落實家庭醫生制度的幾點淺見

有感於最近輿論界關於我國家庭醫生制度落實情況的爭論,產生了幾點淺見,不吐不快,遂碼成如下文字。

第一,當前關於我國究竟有多少人得到家庭醫生服務的爭論是一個偽命題。

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國家面對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和疾病譜變化推出的應對措施,其重要性與必要性毋庸置疑。換言之,這是一件板上釘釘的好事,但把這件好事辦好,需要有一個過程。就如同任何事情一樣,在這個過程中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當不足為怪,社會應該給予足夠的理解。

至於目前我們國家到底是不是有多達五億的人口得到了家庭醫生的簽約服務,肯定者言之有據,持反對意見者呢?說來說去,也只能圍著“與自身感觸相去甚遠”來說事,手中更難以端出有說服力的否定性證據。

還不能不承認,主管部門獲得來自基層相關信息的渠道單一,這一弊端並非獨醫療衛生領域為然。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問題的解決也非一蹴而就之事,只能假以時日。飯要一口口來吃,問題要一個個來解決,欲速則不達。

第二,落實家庭醫生制度的關鍵環節是完善契約化管理。

應以契約的方式來明確家庭醫生的職責和簽約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顧名思義, 家庭醫生當以簽約方家庭為主要服務對象,如有針對性地普及健康知識、提供健康諮詢、實行一定程度的診療服務等。但做什麼和怎麼做,總要通過簽約給出相對明確的規定吧,規定得越明確越具體,便越有利於實施和考核。如果所“籤”之“約”大而化之,如果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因劃分不清而成為一筆“糊塗賬”和“一鍋粥”,這種“約”就難免成為一張廢紙,籤與不籤不僅沒有任何正面意義,甚至還可能成為惡化醫患關係的引爆器,對此不可不予以防範。

還要釐清一個誤區,就是防止把中國現階段的家庭醫生和西方發達國家的“私人醫生”之間劃等號。最近許多人之所以對是不是5億人都享受到了家庭醫生的簽約服務產生異議,在其中一部分來說,就難免有一個先入為主的觀念問題存在——有意無意中將中國現階段推行的家庭醫生制度同西方上流社會人士所僱傭的“私人醫生”和健康顧問聯繫起來。如此以來,如果不“與自身感觸相去甚遠”,也就奇了怪了。當然,這一誤區的產生也不能全怪人們的思維定勢,有關部門如果善用媒體,通過加強宣傳來未雨綢繆,這種雞同鴨講的情況或許就不至於表現得如此強烈了。

第三,目前值得警惕的兩種傾向。

一是要謹防“被簽約”。

隨著我國社會城鄉二元結構的解體和城鎮化程度的提速,許多農村特別是邊遠地區的農村,其“空殼化”程度日趨嚴重,而生活在這些地方的老幼群體更是基層醫療服務網絡覆蓋的重點之所在,自然也是落實家庭醫生制度的重點所在。受認知能力和文化程度所限,謹防這些群體“被簽約”,就應當成為相關主管部門予以重視的問題了。

二是要謹防有籤無約,或曰籤而不約。

有關部門的關注點不僅應該盯在是否簽約上,而更應該關注是否踐約。簽約是落實家庭醫生制度的起始點而不是終結點,因此需大力破除唯數字論,進一步因地制宜地完善考評機制,防止這一初衷良好的制度數字化和“虛擬化”。

如何防範上述問題?

一是需將數字造假列入統計腐敗的範疇,強化懲罰力度,一旦查出造假行為,要嚴厲追責,絕不姑息遷就。

二是相關部門需改善領導方法、提升管理能力,將“領導就是服務”這一管理理念,切實貫穿到實際工作中去。不能不承認,許多造假行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往往是被上級的指令性要求給逼出來的,只有標本兼治,方能在治理數字造假問題上奏效

第四,需進一步找準阻礙落實家庭醫生制度的“死穴”之所在。

阻礙家庭醫生制度落實的“死穴”在哪?

俗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從表層現象看,城市社區也好農村地區也好,缺少全科醫生是一個突出問題。家庭醫生屬於醫療領域的“通才”,因為醫療資源的供需錯配、人才培養、激勵機制等多種原因的存在,目前家庭醫生這一崗位可說是有本事的不願幹,沒本事的幹不了,因此形成了巨大的供需缺口。由於家庭醫生制度的推行,這一問題更是被日益放大,日益表面化了。

從深層次說,問題的癥結,在於一個時期以來在醫改中偏重增量改革,對存量改革重視不夠。在新醫改啟動的初始階段,側重增量改革當然是對的。就如同中國經濟領域的改革一樣,開始可以側重增量領域,但進展到一定程度,就要果斷地從增量改革變為整體推進。中國的醫改推進到目前這一階段,存量改革中的問題已然成為遲滯整個醫改進程的瓶頸性問題,特別是作為醫療資源之主要組成部分的醫生,遲遲難以從“單位人”變成“社會人”,整個醫生隊伍的精華部分,至今都集中在公立醫院特別是大醫院之內,由此衍生出了一系列問題,而家庭醫生制度方面出現的相關問題,則僅僅是其冰山一角而已。

由此我們有足夠的理由斷言,醫療衛生領域的人事制度改革如果順利推進,將成為成功越過“深水區”的動力,如果雷聲大而雨點小,如果“只轟油門不掛檔”,將成為拖累整個醫改之系統工程的一個沉重包袱。因此,必須借鑑上世紀末我國經濟領域改革的成熟經驗,堅決從重視增量改革轉變為整體推進,而且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從微觀層次來說,在“遠水難解近渴”的情況下,要通過相應的政策設計,努力激活鄉村醫生這一潛力巨大的家庭醫生隊伍。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權威性解讀,“現階段中國的家庭醫生主要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註冊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以及具備能力的鄉鎮衛生院醫師和鄉村醫生等。”(見《國家衛計委基層司解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如何理解和把握“具備能力的鄉鎮衛生院醫師和鄉村醫生”這句話中“具備能力”這四個字?如果有關部門在充分進行基層調研和諮詢專家意見基礎上,能儘快給出具體要求,將會起到“打通最後一公里”之效,套用一句現成的話來說,這或許就叫做“與其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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