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辦公廳:簡州新城財政收入和預算支出由龍泉驛區管理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簡州新城財稅收支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成辦函〔2018〕157號

龍泉驛區、簡陽市政府,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簡州新城管委會: 

  《成都市簡州新城財稅收支管理實施方案(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9月5日

成都市簡州新城財稅收支管理實施方案(試行)

  為貫徹落實成都市實施“東進”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建立高效、規範、適合簡州新城建設發展的財稅管理體制,推動簡州新城財稅管理依法有序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簡州新城財政收支由龍泉驛區(成都經開區)代管,即簡州新城100平方公里城市規劃範圍內[以《簡州新城分區詳細規劃(2017—2035年)》為準]產生的所有財政收入繳入龍泉驛區財政金庫,所有財政支出列入龍泉驛區財政預算,預決算由龍泉驛區政府代報區人大審批,簡州新城管委會參照龍泉驛區一次性撥款單位進行管理。簡州新城範圍內所有財政收入區(縣)級實得部分全部劃轉簡州新城,封閉運行,用於新城運轉和發展。 

  二、財政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稅收收入。龍泉驛區稅務局在簡州新城設立派出機構和稅務服務窗口,按照“一地徵管、一地繳納、財政分享”的原則,對簡州新城範圍內的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和實施徵收管理。

  2.非稅收入。稅務機關征收的非稅收入由龍泉驛區稅務局按照稅收收入管理規定提供納稅服務;行業部門組織徵收的非稅收入暫由簡州新城設立非稅服務窗口進行徵收服務,龍泉驛區財政局負責票據、核算、入庫和劃轉等工作;社保費收入由簡陽市社保部門按照《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精神,在規定的時間節點移交龍泉驛區稅務局進行徵管。簡陽市行業主管部門憑繳納人在簡州新城繳納的非稅收入憑證辦理相關手續。

  暫由簡陽市留存的非稅收入由簡州新城統一徵收後將其區(縣)級實得部分劃轉至簡陽市。

  3.上級專項收入。成都市財政局通過龍泉驛區財政局定期或專項支出安排。

  4.土地出讓收入。

  (1)經營性用地。簡陽市相關部門配合簡州新城完成出讓程序,通過成都市通道出讓,龍泉驛區財政局負責核算、入庫和劃轉等工作。

  (2)工業用地。簡陽市相關部門配合簡州新城完成出讓程序,通過簡陽市通道出讓,簡陽市財政局負責核算、入庫和劃轉等工作。

  簡陽市國土局等相關部門憑簡州新城職能部門出具的土地出讓收訖證明和票據複印件辦理相關手續、頒發證件。 

  (二)支出管理。龍泉驛區財政局根據不同收入類型,定期或專項做好簡州新城支出安排,簡州新城相關職能部門按照預算進度安排支出。 

  (三)劃轉結算。龍泉驛區(簡州新城)和簡陽市所有財政收支劃轉由成都市財政局通過體制結算方式辦理。 

  三、財政收支流程和時限 

  (一)財政收入。 

  1.稅收收入。簡州新城財金與國資局每月10日前和龍泉驛區稅務局及財政局按財政體制核算上月區(縣)級實得稅收,核算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龍泉驛區財政局向簡州新城安排支出。龍泉驛區財政局在每季度次月10日前,通過成都市財政局向簡陽市財政局用體制結算方式劃轉簡陽市分享的存量企業稅收。 

  2.非稅收入。由龍泉驛區稅務局徵收的非稅收入,參照稅收收入的流程和時限進行管理。暫由簡州新城組織徵收的非稅收入,由簡州新城財金與國資局在每季度次月10日前,與龍泉驛區財政局核算上季度非稅收入;核算完畢後的10個工作日內,龍泉驛區財政局向簡州新城安排支出。稅務機關統一對非稅收入進行徵管後,非稅收入參照稅收收入的流程和時限進行管理。龍泉驛區財政局在每季度次月10日前,通過成都市財政局向簡陽市財政局用體制結算方式劃轉簡陽市分享的非稅收入。

  3.上級專項收入。成都市財政局對下達給簡州新城的專項資金進行標註,簡州新城財金與國資局在每月10日前,與龍泉驛區財政局核算上月所有上級專項收入(不含成都市安排2億元簡州新城發展補助資金)。核算完畢後的10個工作日內,龍泉驛區財政局向簡州新城安排支出。

  4.土地出讓收入。

  (1)土地出讓金。宗地出讓完成並在競得人繳納全部款項後,簡州新城財金與國資局在1個月內和龍泉驛區財政局(或簡陽市財政局)進行核算。核算完畢後的10個工作日內,龍泉驛區財政局向簡州新城安排支出(簡陽市財政局通過成都市財政局向龍泉驛區財政局用體制結算方式劃轉簡州新城的工業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

  (2)市級分成收入。經營性用地出讓完成並在競得人繳納全部款項後,成都市財政局在1個月內以簡州新城經營性土地出讓對成都市本級的實際貢獻,安排專項扶持資金至簡州新城管委會。 

  5.簡州新城發展補助資金。成都市和龍泉驛區人大審議批准本級預算後,龍泉驛區財政局在每季度次月10日前,向簡州新城安排簡州新城發展補助資金。

  (二)財政支出。龍泉驛區人大審議批准龍泉驛區(含簡州新城)預算後,根據年初預算安排支出。 

  四、其他事項

  (一)龍泉驛區稅務局在簡州新城設立的稅務服務窗口,其窗口服務人員由簡州新城代聘、管理人員由龍泉驛區稅務局派駐,窗口服務人員經費和通用辦公設施設備由簡州新城保障。 

  (二)龍泉驛區市場監管局在簡州新城設立派出機構和市場服務窗口,窗口服務人員由簡州新城代聘、管理人員由龍泉驛區市場監管局派駐,窗口服務人員經費和通用辦公設施設備由簡州新城保障。市場監管職能根據簡陽市委託簡州新城行使的行政審批權限確定。

  (三)簡陽市在簡州新城設立不動產登記派出機構和不動產登記服務窗口,負責辦理簡州新城範圍內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動產登記及其他相關工作;窗口服務人員由簡州新城代聘、管理人員由簡陽市派駐,窗口服務人員經費和通用辦公設施設備由簡州新城保障。簡州新城2017年12月31日前供地的房地產項目和二手房交易產生的稅費由龍泉驛區統一徵管,成都市財政局通過體制結算方式按季度劃轉簡陽市。

  (四)2017年12月31日前只在簡陽市存在稅收解繳關係的存量企業,其區(縣)級實得部分稅收全部由簡陽市分享;2017年12月31日前在龍泉驛區和簡陽市均存在稅收解繳關係的存量企業,其區(縣)級實得部分稅收由簡陽市和簡州新城按5:5比例分享;成都市稅務局負責在本方案生效之日起1個月內將上述存量企業的徵管和稅收解繳關係由簡陽市稅務局劃轉至龍泉驛區稅務局,簡陽市稅務局和龍泉驛區稅務局應做好管戶的移交和接收工作。

  (五)成都市簡州新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承接並按期償還簡州新城範圍內成都現代工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在建設原成都·資陽工業集中發展區過程中產生的債務,相應的資產及債權依法依規劃轉成都市簡州新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除此之外,簡州新城不再承擔其他債務償還、財力補償責任。

  (六)由龍泉驛區、簡陽市和簡州新城管委會共同向市統計局申請區域統計管理工作碼,簡州新城管委會負責建立完善的統計體系,完全承擔劃入管理工作碼管理權限下的區域統計工作。財稅收入、GDP等經濟考核指標由龍泉驛區和簡陽市5:5分成。

  (七)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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