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小時工」時薪的一半,月入最多500元,勤工助學該廉價嗎?

教育部、財政部近日公佈《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提高了大學生參加校內勤工助學臨時崗位的時薪,從2007年的不低於8元/小時提高到原則上不低於12元/小時。即便如此,記者近日對北京部分高校面向本科生的勤工助學崗位進行了調查,發現多數學校只有50%至60%的崗位是由困難學生擔任的,勤工助學崗對困難學生來講供大於求。(北京青年報9月9日)

只有“小時工”時薪的一半,月入最多500元,勤工助學該廉價嗎?

勤工助學崗位本來就不是全部提供給家庭困難學生——只是優先提供給家庭困難的學生——因此,只有50%至60%的勤工助學崗位是由困難學生擔任,從鼓勵所有學生都自強自立角度看,是一件好事,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卻暴露出勤工助學需要完善的問題,目前有的高校只重視開發多少勤工助學崗位,這讓勤工助學有很強的“撒胡椒麵”性質,而“撒胡椒麵”勤工助學,既缺乏對貧困學生的吸引力,貧困學生不買賬,也難以給學生有價值的動手能力、社會實踐鍛鍊。

高校為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開展勤工助學活動,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幫困助學,勤工助學是幫困助學的重要措施之一;二是給學生鍛鍊的機會,勤工助學也是一種社會實踐,通過在課餘從事一定的工作,培養學生的勞動意識和動手實踐能力。我國各高校近年來都努力開發校內勤工助學崗位,但是,開發勤工助學崗位存在重視數量,忽視質量的問題,質量指勤工助學崗位的待遇,以及勤工助學崗位的工作內容。

只有“小時工”時薪的一半,月入最多500元,勤工助學該廉價嗎?

與社會的小時工相比,大學生勤工助學的工資,是遠遠低於小時工的工資的。就是提高勤工助學最低工資標準之後,也遠遠低於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這還只是針對最低工資標準的比較,鑑於很多高校給大學生的勤工助學報酬,就是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高也只是高兩三元,而社會用人單位給小時工的待遇,基本上都超過最低工資標準,所以大學生勤工助學的報酬,很難和在社會上做小時工相提比論,調查顯示,一對一家教服務網站、APP熱衷招募的對象,時薪最低50元起,名校大學生的時薪接近百元,清華、北大的學生更是在150元上下。也就是說,到校外機構去兼職,是在學校內從事勤工助學收入的至少5倍。

但高校對學生提出更高的勤工助學待遇要求,也有不同意見。一種觀念是,高校開展勤工助學主要是“兜底”,以滿足所有有需要的貧困學生的需要。相對於到校外機構去做兼職來說,大學勤工助學的工作壓力並不大,工作要求也不高,學生的工作也有較大彈性。有的崗位純屬開發出來“送錢”——為推進勤工助學工作,學校要求各校內單位給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有的勤工助學崗位是“因要求設崗”,所以,給這樣的待遇“可以”了。如果學生覺得做這樣的工作待遇低,那完全可以到校外去兼職。但到校外兼職,工作的壓力無疑更大,而且,投入的時間與精力會更多,並不一定能做到學業與兼職的兼顧。而校內勤工助學就不存在這樣的問題。

只有“小時工”時薪的一半,月入最多500元,勤工助學該廉價嗎?

這種開展勤工助學工作的思路,是值得商榷的。學校開展勤工助學確實有“兜底”的責任,但某種程度說,重視崗位數量而不重視崗位質量的勤工助學工作思路,既沒有很好的起到幫困(兜底)的作用,又沒有很好的起到鍛鍊學生的作用。高校應該以更高的待遇標準更高的崗位職責要求,來開發勤工助學崗位。比如,原來有1000個勤工助學崗位,每個崗位每小時待遇12元,現在要求每個崗位每小時待遇30元,各單位確有必要才設計勤工助學崗位,可能勤工助學崗位一下子變為只有700個,但是,這700個崗位的吸引力大大提高,而且,勤工助學的內涵也得到提升,學生的勤工助學崗位職責,不再是隻值班、接電話,處理部分內務,而需要像一名正式員工一樣參與部門的工作,這就讓學生得到真正的鍛鍊。

在這種情況下,勤工助學的待遇可能比社會機構兼職稍低,但是,無論從待遇,還是從鍛鍊學生角度,都和之前“撒胡椒麵”的方式大為不同。事實上,大學完全可以把提高大學教育、管理水平,和勤工助學結合起來,這就是從提高學校教育、管理水平和鍛鍊大學生,發揮大學生的作用出發,開發助教、助管和助研崗位。比如,讓本科二、三年級學生就擔心大一的助教,輔導大一學生學習,這既可以幫助大一學生適應大學學習,也讓能擔任助教的學生有榮譽感,更重要的是,這體現學校對教學的重視。我國大學要提高整體的教育和管理水平,做到更精細化的辦學,是可以為大學生勤工助學提供廣闊的空間的。這會使勤工助學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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