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提示:公共無線上網場所應當依法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智能手機和各種移動終端的普及,WiFi無線上網成為市民在公共場所上網的主要方式之一,公共無線上網場所的發展給市民帶來了便利。但由於提供無線上網服務的場所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市民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公共場所WiFi無線上網服務竊取用戶個人信息、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損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危害網絡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等法律法規,為切實保障WiFi無線上網公共場所網絡的安全穩定運行,有效遏制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提供WiFi無線上網的公共場所應當落實公共無線網絡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昆明警方提示:公共无线上网场所应当依法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一、須安裝網絡安全專用產品,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場所範圍:

1、政府智慧城市建設中為群眾免費提供無線上網服務的公園、廣場、景區景點、辦事大廳等公共場所;

2、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等公共交通服務場所及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及地鐵等營運性交通工具;

3、賓館、酒店、旅社、招待所等住宿服務場所;

4、娛樂城、歌舞廳、酒吧、KTV、咖啡廳、電影院、桑拿洗浴、足浴、美容、健身等休閒娛樂場所;

5、電信、銀行、水電氣、汽車4S店等營業網點;

6、醫院、診所、社區醫療等醫療衛生服務場所;

7、城市主要商圈、商場、超市等商業場所;

8、學校、電子閱覽室、圖書館等文化教育機構;

9、其它提供公共無線上網的場所。

昆明警方提示:公共无线上网场所应当依法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對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網絡安全產品的要求

1、公共無線上網場所安裝使用的網絡安全產品,須取得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名單可通過www.ispl.cn/ispl/查詢),提供技術接口,並能夠與公安機關管理後臺聯網。

2、落實實名認證上網等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採用手機號、微信等認證方式,滿足多種終端類型認證上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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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辦法

提供WiFi無線上網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可以任意選擇以下一種方式落實網絡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1、根據自身需求聯繫電信、移動、聯通、廣電、鵬博士等互聯網運營商,提供技術解決方案,進行網絡改造,並接入公安機關管理後臺。

2、自行聯繫無線網絡建設運維企業,更換經公安部檢測合格的無線路由器、網關等網絡設備,並接入公安機關管理後臺。

決定不提供上網服務的場所,聯繫屬地公安機關網安部門簽訂《不提供上網服務承諾書》,自行拆除網絡接入設備,並接受公安機關監督檢查。

對於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責任,不按要求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公共無線上網場所,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警告、罰款以及停止聯網、停機整頓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諮詢電話:

昆明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劉警官 63015577

中國電信昆明分公司政企部:陳經理 18908718118

中國移動昆明分公司政企部:王經理 13808791492

中國聯通昆明分公司:黃經理 18608775949

鵬博士昆明分公司:楊經理 18064890003

昆明廣播電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金經理 1820679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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