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市監察委通報2起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典型案例

濟寧新聞網訊 9月15日,市紀委 市監察委通報2起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典型案例。

汶上縣公安局白石派出所副所長白鹹成等人充當閆某攀黑惡勢力“保護傘”及失職瀆職等問題

汶上縣公安局白石派出所副所長白鹹成在任白石派出所民警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製作虛假調解書,將閆某攀黑惡勢力成員不符合調解結案條件的案件違規作調解結案處理。2018年9月,白鹹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調離政法隊伍。

汶上縣公安局白石派出所民警李輝,利用工作便利,獲取閆某攀黑惡勢力成員涉嫌犯罪的舉報信,將舉報信內容洩露給該黑惡勢力成員,幫助逃避處罰並收受該黑惡勢力成員財物。2018年6月,李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汶上縣公安局城關第二派出所所長肖剛在擔任白石派出所所長期間,對收到的反映閆某攀黑惡勢力的舉報信未妥善保管,致使案情洩露;在處置閆某攀黑惡勢力主要成員毆打他人案件時工作失職,未對雙方達成協議情況及違法行為人是否到案情況作詳細瞭解,同意作調解結案處理;對轄區重點人口管理不到位,閆某攀同案人員在轄區內實施20餘起涉嫌違法犯罪行為。2018年9月,肖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白石鎮園區辦主任孔德才,工作失職,明知閆某攀黑惡勢力成員在園區內向過往車輛強行收費,未及時予以制止。2018年6月,孔德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汶上縣司法局副主任科員、時任白石司法所所長陳聖華,白石鎮小樓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閆恪臣,不履行工作職責,對社區矯正對象閆某攀沒有盡到幫教責任,閆某攀在假釋期間又涉嫌數起違法犯罪行為。2018年6月,陳聖華、閆恪臣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白石交通運輸管理所所長司虎,不正確履行管理職責,轄區物流公司監管處於失控狀態,以致閆某攀黑惡勢力成員以名下物流公司名義私自向過往白石園區的大車收取“保護費”,對園區環境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7月,司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微山縣傅村街道劉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劉文常,村委會委員劉玉斗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2016年3月以來,惡勢力團伙主要成員劉某海糾集他人,以微山縣某建材公司佔用劉村集體土地為由,多次向該公司提出無理要求,多次上訪要挾公司,公司被迫給劉某海等人6萬元平息上訪。劉文常、劉玉斗明知劉某海等人實施敲詐勒索行為的情況下,未予制止,縱容劉某海等人的違法犯罪活動。2018年5月,劉文常、劉玉斗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切實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主體責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攻堅戰,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以案為鑑,警鐘長鳴,自覺與涉黑涉惡問題劃清界限,堅決同黑惡勢力和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把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和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作為監督執紀監察工作重點,優先處置、優先辦理,典型案例一律通報曝光。對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工作推動不力、有黑不打、有惡不除、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以及對“保護傘”懲治不力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不斷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濟寧新聞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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