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遊客在瑞典受辱,導火索是什麼?最根本的原因是文化差異嗎?

煮酒笑醉生


我覺得中國遊客在瑞典受辱,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國遊客愛佔小便宜,在中國被慣壞了,出國後人家不買賬,就只能受辱了。

這起中國遊客受辱案的起因,是一個年輕人帶著年邁的父母預定的酒店是12點入住,誰知他們凌晨就到了酒店。其實到得早,那就多住一晚,讓父母進房間吧。可是他偏不,他想在酒店大廳的沙發上湊合到天亮,可是人家瑞典酒店不願意,感覺這樣會耽誤生意,就報了警。警察把這家人趕了出去。於是他們流落街頭,才上演了這起瑞典警察侮辱中國遊客案。



要說這家瑞典酒店確實不如中國酒店有人情味,但是反過來說,人家確實沒有半夜接待你的義務。人家容忍你了,是人家的好意;人家不容忍你,你也說不出啥。

這讓我想起了在中國,確實有很多人喜歡佔小便宜,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在宜家家居店裡,很多人就直接睡到了人家昨商品展示用的床和沙發上,睡得呼呼的,一睡就是幾小時。當然瑞典商家入鄉隨俗,也不攆客人,慢慢的有些人就把宜家當成了午睡的好地方。



酒店是營業場所,不是公共場所,人家的目的是經營,而不是收留遊客。雖然瑞典警方的處理在我們看來未免有些粗暴。,但是他們把遊客從酒店領出,你確實也說不出什麼,只能吃一塹長一智了。我還是奉勸中國遊客出國時,還是不要佔小便宜,而是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不妨窮家富路,該大方就大方一點,別那麼摳門。如果不想花錢,還是在國內轉轉算了,別到國外現眼。


迷樓


有文化差異的因素,但筆者認為,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個人修養。

回答問題之前,先來還原一下事情經過:曾先生及其父母於凌晨抵達斯德哥爾摩一家青旅(請注意,是青旅),而按照當地慣例,入住時間是下午三點。也就是說,曾先生一家要求在青旅大堂呆上超過10小時(而非是所謂的“休息一段時間”)。起初青旅也沒有趕人,然而曾先生一家卻

提出了諸多要求(要躺在沙發上、要毛毯等),遭到拒絕後又發火,青旅這才要求其離開酒店,在遭到拒絕後這才報警。警察來了,曾先生父母開始撒潑,可惜外國警察不吃這套,把人押上警車後送到距離市區三公里(沒有幾十公里)的一個叫做“林地公墓”的地方。

說這次的事件有文化差異,主要是基於兩點:首先,國內遇到小糾紛一般是自己解決,但國外的常規操作是找警察。曾先生一家原本以為鬧一鬧,青旅就會妥協,沒想到外國人不把他們當“上帝”;其次,西方文化裡並不忌諱墓地,並且把“鬧事者”送到郊區冷靜是當地警方的一貫操作,並非針對曾先生一家。並且雖名為“公墓”,但事實上該地是個帶有公墓的開放式公園,是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景色優美,還有一個小教堂專門收容無家可歸者。但對於中國人來說,大半夜被拋在人地生疏的墓地上,確實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排除了上述文化差異,假設事情發生在國內呢?眾所周知,

青旅的大堂普遍不寬敞,供客人休憩的沙發更是有限,有哪一家青旅會允許沒有入住的人在大堂沙發上窩十幾個小時?此外,青旅一般只提供住宿、洗漱等基礎服務,其他諸如洗衣、做飯等事情都是要住客自己動手的,並且額外的毛毯等設施要麼不提供、要麼是收費的,而曾先生一家把青旅當成了高檔酒店,想當然的要求免費服務,遭到拒絕後又發火,事先沒有做好規劃,到了地方又不遵守規則,青旅報警趕人一點問題都沒有吧?說到底還是個人素質問題。

當然,不排除國外確實有些地方、有些人對中國存有偏見,但應該說絕大部分人對於中國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感或惡感的,完全是按照當地的規則和習慣來辦事的。因此,當看到類似新聞的時候,最好先了解事件全貌之後再下結論,別被人盲目帶了節奏。


冷炎


這個事情,有文化差異,但更多的是這對老夫婦本身素質不高,沒有遵守基本的規則。

按照國際慣例,酒店需要在當天12點以後入住,你如果凌晨就到了人家酒店,前一晚的客人還沒有走呢?哪裡來的房間給你。酒店大廳是用來接待客人的,你躺在人家大廳裡休息,人家有權拒絕。所以說,曾家老夫婦有錯在先。

但是,曾家老夫婦沒想到,酒店還真報警了。這就是文化差異。在我們國家,都講究的是和氣生財,都講究的是私了,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報警。而西方,找警察來解決問題好像是比較通常的做法。

警方來了,曾家老夫婦肯定有些害怕,也有些惱羞成怒。於是在警方將他們抬出去後,撒潑打滾,大聲喊叫。最後被丟在公墓中。其實,要是他們不堅持,人家也不會抬他們的,勸走不就行了麼?誰願意動手呢。

被丟在公墓。公墓被我們的媒體解讀為墳場。這又有文化差異。我們通常覺得墳場滲人啊,都是鬼怪出沒的地方。但是人家那個是公園,是世界文化遺產,而且離市中心很近。把你丟在那裡,相當於是把你從酒店招呼出來而已。

我覺得對這個事件,不能過度解讀,也不能過度反應。這樣的老人,這樣的態度,我們在國內看得太多了,只是我們比較溫柔,他實在要躺在大廳也就讓他躺去,但這次他們偏偏遇到了較真兒的瑞典人。希望他們得到一次教訓,以後凡事換位思考,不要覺得自己可以為所欲為。


王可期


看了網絡評論太多人是非不分,強調小道理,忽略大義:

①中國遊客一家人來到異國他鄉,又是深夜2點,瑞典晚上氣溫有點低,他們找到預訂酒店,得知不能提前入住,於是提出付費在大堂休息一下(不是躺),一開始也不是蠻不講理。

②你們看到視頻躺大街上哭,是瑞典警察把人和行李強行拋大街上後,從心理學角度說,他們是在不知所措和無助的情況下的,一種應激反應和免遭進一步傷害的一種心理防禦反應,不一定是刻意撒潑不講理。

③瑞典標榜是一個文明發達的的國家,瑞典警察是強勢一方,在執法對象是兩個老人,沒有直接攻擊性潛在危害的情況下:①漠視生命和安全冷血以待,②輕視執法對象(非犯罪分子)起碼的人權和基本人道對待,把老人丟在遠離市區,相對偏僻的地方的路上,這種反人權與人道粗暴執法,與人類文明是格格不入的,缺乏對人最起碼的尊重,是應該受到譴責的。

④我不是說中國遊客無過,只是即便有過也是民事爭議和不當反應的小過,相比於瑞典警察粗暴執法,更應該譴責的是瑞典警察不尊重人權與不人道的做法。

⑤許多人看待這件事時,出現性質不分,糾結於中國遊客的小過,無視瑞典警察的粗暴執法的大惡,是一種思維邏輯不清而本末倒置式自我檢討,而且事情出來後一些人,甚至一些所謂的網絡大V就迫不及待地檢討中國人自己的行為,完全把瑞典警察粗暴執法的行為合理化☞維護中國人在國外的基本人權,作為中國人應該團結,說不定哪天這樣的事就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


信任之旅


截止目前,網上有很多的新聞和評論。但是具體的細節不得而知。所以不能一棍子打死,孰是孰過。對網絡上對這件事的描述,小編有以下幾點愚論,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到底是凌晨幾點到的酒店。

所謂入鄉隨俗,既然到了他國,就應該遵循那裡的法律和習慣。但是從這件事來看,也得考慮實際情況。一家三口兩個老人,其中一個還帶病,攜帶的行李也多。這個時候,他們到達酒店的確切時間就很重要了,可以說是這個事件責任的分水嶺。這個酒店規定的是白天才能入住。也就是早上六點吧。如果這一家三口是凌晨0點到的酒店,你說要硬生生的在大廳坐6個小時,不要說每個酒店都不會同意,就拿這個冷的天氣,讓兩個年老多病的老人坐一晚上,這個年輕人(三人中的年輕一個,根據視頻來看,應該是兩老人的兒子)這種做法也不應該了。這就屬於他們分明的取鬧!如果是凌晨四五點到的酒店,且預定的房間是空著的,那個這時候酒店方不讓人入住,未免做的也太過了。為啥?無論你有什麼樣的習慣風俗,訂什麼樣的法律法規,都應該是以人為本

的。且這一方面在越發達的國家應該是做的越好。他們三人在飛機上顛簸了這麼久,好不容易到達目的地,又是大晚上的天氣又冷,你難道要把你的客人趕出去不成?所以說入住時間一個分水嶺。

二、酒店為什麼要報警。

酒店最終選擇的是報警,那酒店報警的原因是什麼?是這三人單純的不願意離開?還是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什麼?是誰先挑起的樑子?這裡不得而知。不過網上從網上流傳的視頻三人被警方帶走時哭鬧的場景來看。在酒店裡三人也沒有很好的溝通。

這也體現了中國人的一個特性--用哭鬧把事情鬧大來解決問題。從這一點來說,人家是不吃你這一套的。

三、瑞典警察有沒有暴力執法?

網上流傳的視頻中,瑞典警察是直接將三人強行抬出酒店,然後又丟在了公墓中,這顯然是暴力執法了啊。在中國,最常規的做法就是把你帶到派出所找個地方給你休息一晚上,也許這不是瑞典警察的作風,到至少也應該將人帶至鬧市區,沒想到直接丟在墳區,這就顯得這些警察真沒把你當回事看。政府在人權上也沒有真正的做到以人為本。

看來人權在哪個國家都差不多

總體來看,還是酒店方的不對。夜深且冷,行李多老人又帶病。作為酒店,你是服務行業,你提供的服務不單單是讓客人在你的房間睡一覺。縱然你有規定,那畢竟是死的,也得實際問題實地分析。瑞典警方的做法真的是給瑞典警察界丟臉。中國遊客的哭鬧行為又給中國遊客抹上了一層灰啊!


煮酒笑醉生


回答問題如下:

中國遊客在瑞典受辱,導火索是文化差異嗎?

先看文化差異,就文化差異而言,不要說國與國之間,就是一個國家,各民族之間,各省市區之間,小到各縣鄉鎮之間,再到個體與個體之間,都有文化差異,都有不同的習俗、習慣,從這點來看,文化差異作為直接導火索是難以服眾,難以成立的。

那麼是什麼才是這次事件的導火索呢?應該是個人綜合素質、文化素養問題。記得當代著名作家梁曉聲先生,曾經定義過文化一詞,即:文化到底是什麼?他寫到:“根植於內心的修養;無需提醒的自覺;以約束為前提的自由;為別人著想的善良”。文化是“人文化成”的縮寫,“文”是:記錄、表達、評述,“化”則是:分析、理解、包容。

用梁曉聲先生的四句話定義和文化的解釋,來對照這組家庭成員,他們到底有沒有文化呢?或者說有沒有文化素養呢?答案是否定的,正如:有學歷不等於有能力一樣。有文憑不等於有水平。常常有人說:沒文化真可怕。這組家庭文化素養不能說一點沒有,但較低是不爭的事實,較低的文化素養還奢談什麼文化差異,哪怕就是在國內、區縣內,一點文化差異都沒有,同樣容易出狀況、出問題。比如前段時間熱議的“霸座男”“攔車女”就是活生生列子。

既然要去某國旅遊,有文化素養、有計劃的人,一般事前要做功課,走什麼路線,遊那些景點,瞭解這個國家官方和民間有什麼禁忌,有些什麼風土民情等等。

綜上所述,這組家庭文化素養偏低,出國前不做相關功課,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沒有預判,遇事擺出“我是顧客就是上帝我有理”的姿態,耍橫撒潑、我行我素,是這次瑞典受辱事件的直接導火索。


真石


個人觀點:

一、導火索不言而喻啦

二、深層次的是西方世界一直以為中國是一個大而好欺負的國家,過去有八國聯軍打中國,中國還要割地賠款。今天,就算是中國有些發展了,但還比人家差距好大,所以心理優越感和鄙視感還根深蒂固的很強;

三、在西方世界,都是遵從叢林法則的,那就是弱肉強食!所以外交抗議沒有多大用處,今天是遊客住宿被羞辱,明天是遊客被打劫,這樣的事在歐洲絕對不會消停……

四、要徹底改變這樣的局面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也不是沒有辦法,那就是中國要通過民間途徑大力培植一大批中外合作的黑幫團伙,對付那些鬼佬一定要以暴制暴!每年對那些不友好的西方國家我們只要花些小錢,就能培植出一大群生猛的親中親財的暴徒!那些人就是中國內部制衡流氓國家很好用的橫手!!!


梁銘說說


我就說三個問題

第一,酒店大廳不讓住是本分。大廳再大,人家有規定大廳不住宿,那你就沒理由要求人家遷就你。顧客是上帝,但賣方有不賣的權力。你老你病不是人家遷就你的理由。就好比我睡下鋪,你說你生病了,你很老,你要換位,我不願意。這是我的自由。

我再舉一個例子,我去住旅店,很晚很晚了,旅店沒有房了,我說你給我找一間吧,我們這有老人還有病人。酒店說沒有客房了,另找吧。這種情況下,酒店不給我找也沒什麼問題,就是酒店自身的權力,最多就是道德上說不過去。

另外,所謂的我是明天的顧客,所以你今天就要為我服務,這最基本的邏輯都不通,好吧。

第二個問題就目前所有視頻來看,並不存在所謂的十分粗暴的處理,反而是瑞典警方對中國式的一哭二鬧三上吊無可奈何。

第三個問題,中國主流媒體今天就帶節奏,那個墓地多麼恐怖,絲毫不提在那附近有個地鐵站。乘客下車的二百米之內就是地鐵站,且地鐵站在週日是全開的,也就是說,當天那個時候他完全可以坐地鐵。且這個地鐵是通向全市的各個主要地區。

拜託網民,理智一點,別被當槍使



李子木沆


不知瑞典國情,也不懂瑞典賓館是怎麼個規定,但在國內賓館對於這種情況應不會報警,警察也不見得會出警,因為這三人無任何危害性。賓至如歸是國內住宿業的名言,絕無可能不讓客人在大廳休息,而且還是已預訂的,本人曾在外地一賓館大廳也是下半夜坐了不少時間,也沒有見到一個服務員及保安叫我混蛋,我實在難以理解瑞典賓館的這種做法,竟然強行讓客人離開賓館,難道那裡治安不好、恐怖分子防不勝防才做出這種匪夷所思的事情,只能這麼理解了,否則無法作出一個合理解釋,就算是東西方文化不同,也不可能做出如此不可理喻有違人性的事情。目前為止只有與警察起交涉的視頻,但卻沒有與賓館起摩擦的起因。同情這一家,高興出國去,悲慘回國內。


徒步走go


“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迴歸;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談高尚,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範,人人大公無私,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佈的骯髒國家。”——胡適 ​

“禮儀之邦”的一家三口來到“北歐海盜國”靠撒潑、賣傻,跪地哭喊求公道,丟的不是人格,而是靈魂!出門旅遊優先考慮的是身體、吃住、交通,而不是多走多拍多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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