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早餐:女患者遭醫生擅切子宮 術後一個月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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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早餐:女患者遭醫生擅切子宮 術後一個月才知情

女患者遭醫生擅切出子宮

2017年2月17日,李女士因“盆腔囊腫”到醫院住院治療。同年2月22日,醫生給李女士行盆腔囊腫切除術時,擅自對李女士的子宮行子宮全切除術。醫生在術前、術後及李女士出院後,均未告知已對李女士進行了子宮全切除術。

一個月後,李女士到另一家醫院檢查恢復情況,才發現子宮被切除。

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案涉醫院賠償女患者全部合理損失共計14.9萬餘元,其中包括女患者索賠的4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涉事醫生已被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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