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

百事“孝”為先。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孝”是一項非常普通的行為,並且已經潛移默化地影響到了絕大多數人。每個人從懂事開始父母都會這樣對自己進行教育,為父母盡孝已經成為了我們這個民族最為核心也是最重要的一項文化內容。全國老齡辦等部門共同發佈的新“二十四孝”行動標準,引導公眾經常帶愛人、子女回家,節假日經常與父母共度,親自給父母做飯,每週給父母打個電話,常跟父母溝通,支持單身父母再婚,支持父母的業餘愛好,帶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遊等標準。

新“二十四孝”標準的公佈進一步彰顯了我們國家對於全社會敬老愛老助老行動的重視程度,從一定的意義上來說它必將起到約束、教育的作用。但隨著時代的腳步在不斷向前邁進的同時,我們對“孝”文化的理解,既要有傳承又要有創新。新“二十四孝”行為標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則是一種行為準則,具體規定了年輕人在為長輩盡孝時需要做到的內容。但將“經常帶著愛人、子女回家”列為第一標準一方面突出了新時代盡孝的與時俱進,另一方面就更加體現了“回家”的重要性。

曾經一首《常回家看看》唱紅了大江南北。每當“找點空閒、找點時間,常回家看看 ……”這首膾炙人口的歌聲響起時,我們是否會捫心自問過?生活在都市裡的我們,或是為生計一年四季浪跡於天涯,或是整天工於心計地穿梭於車水馬龍之中,或是紙醉金迷地留戀於燈紅酒綠之中……有多久?我們沒有回家看看了?有多久?沒有給父母、家人一個報平安的問候和電話了?……是的,我們也許真的很忙,忙得顧不上回家。

常回家看看

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一種普遍的社會要求和法律義務。老人們為社會、家人貢獻了大半生,孩子是國家的希望和未來,而老人年老體衰、孩子年幼體弱,他們都需要子女、父母給予他們特別的照顧與關愛。作為人子、人父或是人母的我們怎能以一個“忙”為託辭而棄他們於不顧呢?

其實我國憲法早已明確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尊老愛幼彰顯著一種家庭和社會美德,是一項法律義務和道德責任,是每一個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常回家看看”體現的是一個人對家庭的責任心和對父母親的孝心,我們對老人要從物質和精神生活兩方面照顧和安慰;對孩子不但要承擔起撫養教育的責任,還要從生活上關心照顧他們,特別還要用遠大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先進的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子女……給予老人和孩子應有的關愛。

“常回家看看”有對父母養育之恩報答的孝心,也是對家人付出勞動的尊重與責任。這不是一句口號,也不是高興時唱唱而已。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父母、兒女都棄之不顧,那我們還能憑什麼相信他熱愛國家、幫助別人的誠心與決心呢?《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中將“常回家看看”寫入了法律中,這進一步強化了我們國家的孝道標準的執行力度。“回家”其實考量的是一個人的道德,道德是社會意識形態長期進化而形成的一種制約,是在一定社會關係下,調整人與人之間以及人與社會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總和,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世異則時異,時異則世變。”在當今科技迅猛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大環境下,對老人的孝心不光是要讓老人吃飽穿暖,老人們不僅需要子女從物質生活上給予贍養和照顧,更需要子女能從精神生活上給予體貼和安慰,新“二十四孝”標準的公佈更加印證了這一點。正如歌詞中寫的:“老人不圖兒女為家做多大貢獻,一輩子不容易,就圖個平平安安……”那麼作為兒女的我們,為什麼就不能常回家看看? “哪怕幫爸爸捶捶後背、揉揉肩,哪怕幫媽媽洗洗筷子、刷刷碗……”

常回家看看

常懷一顆感恩的心,常有一顆盡孝的心……用我們的實際行動、多做一些實事來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家是父母親期盼的眼神,是穿透空間能照亮我們心靈的精神燈塔;家是孩子天真爛漫的嬉戲、是愛人溫柔的牽掛和等待……家是一座溫馨的港灣,是我們走累了、走煩了時想要歇息的地方。讓我們抖落身上的風塵,帶上笑容、帶上祝願、“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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