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開展耐心細緻的調解工作,成功動員被執行人陳某的妻子主動替夫還債,順利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被執行人陳某的妻子當場支付12萬元現金給申請執行人黃某。
案情提要
據悉,黃某與陳某是生意上的夥伴。2014年8月至12月期間,黃某與陳某口頭約定錳礦買賣事宜,雙方約定由黃某向陳某提供錳礦,並按陳某的要求將錳礦送至賀州。2016年6月,黃某與陳某結算,於是陳某向黃某出具《憑據》一份。《憑據》立下後,陳某向黃某支付了部分礦款,尚欠135000元礦款。黃某多次催討欠款無果後,將陳某訴至港南法院。經法院判決,陳某需向黃某支付貨款135000元及利息。由於陳某始終不願意履行義務,黃某於2018年5月28日向港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該院通過網絡查控系統依法查詢被執行人陳某名下的財產,快速查封了陳某名下的一輛轎車並凍結了其銀行賬戶,但其銀行賬戶上的餘額遠不足清償所欠貨款,加之發現陳某已被刑事拘留。考慮到司法拍賣程序需要等待的時間較長,為儘快解決勝訴當事人的燃眉之急,執行法官多次聯繫陳某的妻子,向其釋法明理,希望其能勸說陳某儘快履行義務,耐心勸導其做生意要講誠信、情義勿丟。
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7月12日下午,在該院執行局的調解室內,經過執行法官耐心細緻的調解,陳某的妻子借錢籌集到了12萬元當場支付給黃某。黃某和氣地說道:“任何人都有困難的時候,你理解我,我也會理解你。”於是,雙方愉快地達成一致和解協議,握手言和。至此,該案僅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便得以順利執結。
執行法官為雙方解答法律問題
雙方在和解協議上簽字
申請執行人陳某清點12萬元現金
雙方握手言和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編 輯:遊 遊
校 對:婷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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