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順虎受賄被判無期

來源:新華網 10-17 12:15

新華網北京10月17日電(記者塗銘、魯暢)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涉嫌受賄2400餘萬元被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7日上午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間,被告人蘇順虎先後利用擔任原鐵道部運輸局營運部貨運營銷計劃處處長、營運部副主任、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的職務便利,分別接受山西省曲沃縣閩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某、江西省中創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周某、北京市鐵潤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的請託,為上述三家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受三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400餘萬元。案發後,受賄款物已全部被追繳。

法院審理認為,蘇順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蘇順虎在調查期間,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認罪悔罪,且受賄款物已全部被追繳,對其可酌予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17日上午,被告人家屬、媒體記者、社會公眾等旁聽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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