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多久可以再找對象?

01

“他剛和我分手,這才多久就要去相親了,我真是瞎了眼,他就一點都不傷心嗎?他就不能再等等嗎?”

“她怎麼這麼狠心,剛分手就找新的男朋友了,她就是沒愛過我才會這樣做!”

這是後臺讀者最常問我的兩段話。

總說誰的新歡不是別人的舊愛,經歷過失戀的人都知道,最痛的並不是分手,而是分手後對方立馬就找了新歡。

你見不得他好,在你無比奔潰的時候,他再給你插上一刀,難免有些傷人。

馬上走入下一段感情,下一段感情的對方又是怎樣一個人呢?是在對上一段感情絕望的時候就看好的人,還是在分手以後馬上就心動了?

我一直覺得,在分手期間,短時間內不再找新對象,是對自己,以及前任,甚至現任,最基本的尊重。

無論上一段感情持續多久,分手了,就是給彼此緩衝過渡的時間。

我們彼此不能再攜手共度接下來的人生,但出於尊重,我想每一個人都應該有一個空窗期吧。

02

我也明白及時止損這個道理,但我知道,認真付出過的人,是沒辦法這麼快就另結新歡的。

大概我是那種特別難釋懷的人,

我要花好長一段時間去調節心情,

我要花好長時間去忘記一個人,

我要花好長時間想通到底戀愛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

的確分手了,和前任再沒任何關係,我只是希望,你能慢一點。

有人說:當我們和前任分手的時候,彼此心裡都清楚,你早晚都會有新歡,我早晚也會有新歡。只是我們彼此都不知道這一天什麼時候會到來,也不知道是誰先有新歡,就像一場勢均力敵的博弈,你我懷揣著對彼此的愛恨交織,暗自較勁著。

但感情不是玩具,舊的丟了,馬上買個新的就能買來快樂。

馬上有新歡的人,在我看來,就是沒愛過。

03

剛分手完就找,顯的你比較放縱不羈,

過好長時間再找,說明你傻了吧唧,

遇到合適的就找,說明你敢於做自己。

有人經常問我,到底分手後多久才可以重新談戀愛,我覺得也沒有一個很好的界限。

說放下就放下,騙誰呢。

在我看來,至少你要完全釋懷你的感情,

至少你要對你現在的感情負責,不再是過家家玩遊戲,

至少你不再故意向世人炫耀你有了新的男孩。

我見過分手後十年都沒找過對象的,我也見過分手後當天就有了新對象的,我不是說這些人就怎麼樣,至少,我相信那個十年的,是真的愛過。

04

我曾在和前男友吵架時說過,如果我們之間分手了,我會不斷的去找對象,即使我還放不下你。

我現在才明白,這樣的賭氣在外人看來更是一種笑話,從裡到外我渾身上下都透露著孤獨。

從此不必再掛念你,也可以瀟灑的告訴自己這段感情真真切切的結束了。

我是真的害怕孤獨感,我是真的沒辦法在那麼短的時間內選擇其他人。

我說過不在乎物質,我也說過不在乎經濟能力,家庭條件,可我在乎你,我尊重你,所以我寧可下段戀愛慢一點,慢到我可以完全接受下一個人。

這之前的所有難過不捨想念遺憾,都該告一段落了,此後,是平庸是驚世是炫麗是落魄是風是雨,我都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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