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出台新条例,出门遛狗不栓绳罚款50元

《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闯红灯、随地吐痰、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等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其中,携带犬只(导盲犬、警用犬等特殊用途的除外)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罚款。来源:燕赵都市报

石家庄市出台新条例,出门遛狗不栓绳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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