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
抓拍交通違法行為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全面提升清新區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要求,經上級公安交管部門批准,清新區將啟用新增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新增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七套
(一)清四公路與第三中學路口交叉路口;
(二)清四公路與特殊學校路口交叉路口;
(三)清四公路與山塘公路交叉路口;
(四)清四公路與龍灣公路交叉路口;
(五)清四公路與太秦公路交叉路口;
(六)清四公路與盈富大道交叉路口;
(七)清四公路與清禪公路交叉路口。
二、抓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對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或者乘坐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機動車逆向行駛的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
自公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後正式執法,對途經上述路段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機動車,經電子監控系統抓拍和取證認定後依法予以處罰。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規定,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公告。
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9月7日
9月7日,平安清新發消息稱:
將新增7個交通技術監控設備
抓拍交通違法行為
各位司機朋友可要注意啦
一不留神
可能又要“破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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